湖南益陽兩名少年,買了9號公司的9號電車,私自在第三方店里進行改裝之后,第2天上路飆車。
結果發生了飆車事故,兩名少年最終身亡。
家長在悲痛之余,也氣憤不已。
憤怒向改裝店老板和9號公司提出了巨額賠償。
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因為飆車突然就沒了,大家都非常理解做父母的心情。
誰都無法接受這樣悲慘的噩耗。
現在的問題是,家長向改裝店和9號廠家提出巨額賠償,這是否合理呢?
車子是跟你買的,是找他改裝的,出了事,你們兩方,是否能逃得了干系?
然而,輿論卻是一邊倒。
在大家看來,未成年人沒有滿16歲,是不能騎電動車上路的,這是規定。
所以這兩名初中生少年,放暑假騎著車子上路飆車,是做家長的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
而且9號公司對他們的電車有一條面向消費者的明文規定,就是不允許改裝。
因為他們的車都是原裝車子,沒有他們的技術介入,第三方經過改裝后,按理來說,導致的車禍和其他后果,他們是不會承擔的。
不過改裝店老板被抓進去,就說明他非法改裝車子給未成年人,應該是違反了相關規定,是犯法了的,不然警察也不會抓他。
家長找他賠償,是說得過去的,畢竟改裝違法,以前廣西就有過類似案例。
可家長到9號,廠家賠償很多,網友就表示不理解了。
這也是為什么輿論會一邊倒的原因。
現在兩個孩子飆車身亡以后,家長對改裝店老板和9號電車廠家,提出了巨額的賠償訴求。
對此,很多網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撞墻了,本來以為家長沒有索賠對象了,沒想到還有個改裝店老板,防不勝防。
說一千道一萬,電動車沒毛病,有毛病的是騎車人,你控制不住自己的右手,再慢速度的車,也有可能出事。
改裝店和自己父母都有責任,其實很多父母都知道自己孩子在玩火,卻不阻止,還是拿錢給孩子。
有錢也要管理好錢的用途,出來事才來后悔沒用了。
拋開事實不談,難道這堵墻就沒有責任嗎?
是的,如果9號廠家也有責任,那是不是這堵墻也應該要賠償?
有網友表示,雖然出了這樣的慘劇非常痛心。
但不幸之中的萬幸,是沒有造成第三方人員的傷亡。
不然,帶給這個家庭的悲劇,就更大了。
辛好撞墻,要是馬路上撞行人人家可就倒霉了,家長百分之九十責任。
幸虧神靈保佑,他們撞墻不是撞人或撞車而死,否則害人害己,說不定他們的死還會給他們的家人訛上?
沒有傷到無辜路人,這真的是萬幸。
不說找誰賠償合理賠多少錢合理,現在兩個孩子已經去了,對家長來說已經是滅頂之災。
我們不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作為父母,碰到這樣的事,已經悲痛至極了。
但也勸誡其他家長,暑假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在挑戰交通規則的前提下去飆車。
如果沒有滿16歲,是不能騎電動車的。
騎自行車,在人行道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還是可以嘗試的。
只能說,逞能、沖動、叛逆,對死神缺乏敬畏之心,最終導致了這場慘烈事故的發生。
如果不從中吸取教訓的話,這兩個孩子的悲劇還會在,別的地方由別的未成年人繼續上演,繼續付出鮮血和生命的代價。
以此為戒,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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