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活動具有可間斷性,一旦順便穿插進新的任務,那這新任務肯定更重要。領導應當明白,要求部下順便做的事,多半會凌駕于正事之上。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有這樣的事:領導人布置完某項工作,然后又“順便”給部下交代了一件事情;開會講完了要講的正題,然后又“順便”說了些另外的信息;研究某項工作,穿插著“順便”把另一項工作也研究一下;要求完了公事,“順便”加上一件私事。如此等等。這種“順便”,在管理中到底應該怎樣處理?
《資治通鑒》記載: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派朝廷大員張大師持節出使,正式任務是冊封西突厥沙缽羅葉護可汗。交代完正事,李世民下令,讓使者順便買一批好馬。論情論理,這個附加任務不算過分。馬匹事關唐朝國防,重要性不比出使突厥低。古代交通不便,另外派員買馬費時費力,捎帶辦理能夠大大節約成本。
人們一般會認為,這種順便辦事合情合理。然而,善于挑刺的魏徵揪住這件事,把李世民指責了一通。
魏徵的觀點是,朝廷出使是非常莊重的政治行為,所以不能讓使者順便當采購員。如果使者這樣做了,那么,西突厥的首領就會另有看法。盡管朝廷對這次冊封是很重視的,然而,使者一旦不是專職而捎帶干點別的,突厥人就很可能誤解。嚴重一點,突厥首領會認為,唐朝的使者來冊封是捎帶,真正的意圖是來買馬。一旦出現這種誤解,就會導致這次冊封失去應有的意義。
李世民接受了魏徵的意見。
古今一理,管理中經常會碰到上司要求下屬順便干點什么的情況。如果歸納一下,這種順便干的事情往往五花八門。有公有私,有的同本來的任務有關聯,有的則八竿子打不著。
通常,管理者會覺得順便干私事不大合適,但順便干另一件公事似乎十分正常。再進一步,順便做不相干的事可能會妨礙正事,而順便做與正事密切相關的事則天經地義。顯然,抱著這種認識的領導人,可能還沒有發現“順便”能帶來什么問題。
順便干私事,人們能夠比較清楚地看到它的危害,不在本文討論之列。順便干公事有沒有危害呢?有。這種順便所產生的實際效應,就是往往會喧賓奪主,把正事變成捎帶,把捎帶變成正事。一旦發生這種現象,原來布置的正事就會大打折扣。
所以,管理者在工作中,除非有特殊原因,一般不要“順便”。除非是你要求部下順便干的工作,比正式布置的工作更重要更急迫。假如你認為順便干的事情是小事一樁或者遲些做也問題不大,那最好不要提出這種順便要求。
“順便”就是一種工作的穿插。由于管理上的習慣因素,部下會對上級穿插進來的事情更重視。這樣,即便是領導人主觀上不大看重要求部下順便做的事,認為不過是捎帶,但是,如果沒有特別說明,部下卻有極大可能認為你順便交代的事才是真正重要的事。于是,部下把順便要做的事抓住了,而前面交代的正事卻有可能敷衍甚至放棄。
對此,作為管理者,自己要高度保持對新信息的敏感性,但又要做到不至于因為新信息的不斷沖擊而給部下增加順便式任務。萬一必須用“順便”的方式,也需要給部下把主次輕重交代清楚,以防范上下之間產生理解上的差異。尤其要嚴格提防在公事之余“順便”辦點私事,那幾乎肯定會導致私事壓倒公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