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文《關于進一步擴大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業務試點范圍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滿足繳存人租賃住房消費需求,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進一步擴大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業務(以下簡稱“直付房租”)試點范圍,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優化提取措施
劃轉房租頻率增加“按季直付”。繳存人申請“直付房租”后,公積金中心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租金支付周期,按月或按季劃轉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至住房出租機構賬戶,用于支付房租。
業務申請時間擴展至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有效期內。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凡房屋租賃合同在備案有效期內的繳存人,可申請“直付房租”業務,支持存量合同辦理,擴大業務覆蓋范圍。
采取“直付房租”方式可提取支付的住房公積金與租金差額部分,由繳存人與試點住房出租機構自行協商支付。
二、擴大試點范圍
擴大房源覆蓋范圍。將試點住房出租機構運營的商品房房源覆蓋范圍擴展至全市,公租房試點項目增加至3個,試點房源總量由4萬套增加至33萬套(詳見附件)。
后續,有意愿參與試點工作的住房出租機構,可與公積金中心溝通對接,待符合系統對接標準和業務規范要求后,開展試點工作,相關名單將在公積金中心官方網站公布。
三、直付房租”業務提取限額是多少?
(一)按月提取的
1.對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月租金和公積金月繳存額(以公積金中心資金劃轉當日,繳存人月繳存額為準)雙限規則:若月租金>月繳存額,按月繳存額提取;若月繳存額>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其中,對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不再采用雙限規則。
2.對于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
(二)按季提取的
1.對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季度租金和公積金三個月繳存額(以公積金中心資金劃轉當日,繳存人月繳存額*3為準)雙限規則:若季度租金>三個月繳存額,按三個月繳存額提取;若三個月繳存額>季度租金,按季度租金提取。其中,對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不再采用雙限規則。
2.對于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
注: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的,提取金額為賬戶余額扣除10元。
四、自動劃轉的公積金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差額部分如何支付?
差額部分由繳存人與試點單位自行協商支付。
例1:【按季劃轉差額部分如何支付】繳存人B于2025年7月20日就“租住商品住房”辦理“直付房租”業務,租期2025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租金支付周期為按季支付,租金賬單公積金劃轉日為24日(以公積金中心與試點單位約定為準),季度租金18000元,公積金月繳存額4000元,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20000元。
2025年7月24日,公積金中心向試點單位劃轉12000元(4000×3=12000),不足部分6000元(18000-12000=6000),由繳存人與試點單位自行協商支付。
例2:【按月劃轉差額部分如何支付】繳存人C于2025年7月20日就“租住商品住房”辦理“直付房租”業務,租期2025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租金支付周期為按月支付,租金賬單公積金劃轉日為24日(以公積金中心與試點單位約定為準),月租金6000元,公積金月繳存額5000元,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5000元。
2025年7月24日,公積金中心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10元的前提下,向試點單位劃轉4990元(5000-10=4990),不足部分1010元(6000-4990=1010),由繳存人與試點單位自行協商支付。
五、租賃試點范圍住房,同一租賃備案合同已申請辦理公積金租房提取,是否可轉為“直付房租”?
1.如已辦理其他類型公積金租房提取,事項尚未到期且還有提取額度的繳存人,可以申請辦理“直付房租”業務。在通過“北京公積金APP”申請“直付房租”事項的同時,原提取事項將自動終止;或至公積金中心柜臺將原事項終止后,再申請辦理“直付房租”業務。
2.再次申請的時間間隔應不小于最近一次支付對應的提取周期。例如上次租房提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請應在最近一次支付后的次月;上次租房提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請應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個月之后。
例1:【如何轉為按月直付】繳存人D于2025年8月辦理“租住保租房提取”,租期為2025年1月-2025年12月,約定周期為按月,約定日為20日。2025年8月20日該事項提取完成后想辦理“直付房租”,可將原事項終止后,于2025年9月1日(含)起申請辦理“直付房租”。
例2:【如何轉為按季直付】繳存人E于2022年12月辦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期為2022年11月-2025年11月,約定周期為按季,約定日為20日。2025年7月20日該事項提取完成后想辦理“直付房租”,可將原事項終止后,于2025年9月1日(含)起申請辦理“直付房租”。
六、辦理了“直付房租”,如何查詢公積金劃轉信息?
為確保繳存人及時了解“直付房租”公積金劃轉情況,公積金中心提供動賬主動提醒與多渠道查詢服務。
1.繳存人可關注“北京公積金”公眾號。公積金中心將在“直付房租”資金劃轉當日,向繳存人推送相關支付信息。
2.繳存人可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京通、北京公積金APP、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及柜臺渠道,查詢公積金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試點單位具體到賬時間以企業收款銀行入賬時間為準。
七、夫妻一方已辦理“直付房租”,配偶什么時候能申請“因婚姻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
配偶辦理“因婚姻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在起租日(含)后且公積金中心完成“直付房租”業務首期租金賬單支付后方可申請。公積金提取周期為按月支付,約定提取日默認為主申請人約定提取日,事項終止后無法再辦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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