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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粉絲在后臺留言讓我寫一下山東“蛤蟆湯”被罰款45萬元的文章,其實這樣的事情多了去了,只是這一次被曝光了而已。
今年3月24日,山東臨沂蘭山區一位餐館老板僅在抖音發布了一段牛蛙湯的制作視頻,并配以“蛤蟆湯”標題。
市場監督管理局竟以“宣傳禁止動物制品廣告”為由,擬對其罰款45萬元。沉重的行政處罰令普通吃客和美食博主都目瞪口呆:一碗湯,居然價值幾十萬!
媒體介入后,臨沂市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并邀請野生動物保護、行政法等領域專家參與提級調查。
最終認定:處罰證據不足,執法程序不當,當地市場監管局的決定被市局撤銷,涉事五名工作人員被停職。
在“網紅經濟”與新媒體時代,執法部門的一舉一動都可能被迅速放大,成為公共輿論的焦點。
然而,當執法機關把“快速反應”誤當成“快速結論”,并不惜以“重拳出擊”來彰顯“鐵腕”,就極易踩踏程序正義,把“違法”變成比本身違法更可怕的“執法違法”。
山東臨沂“蛤蟆湯”案便是一面明鏡:當執法不能駕馭理性與法治,只剩下蠻干與任性,營商環境的美好藍圖也就無從談起。
荒誕之始:一碗“蛤蟆湯”,一紙重罰
3月24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抖音上一段“蛤蟆湯”視頻,認定餐廳老板涉嫌發布國家禁止野生動物制品廣告,擬處45萬元巨額罰款。
一時間,“一碗湯值四十多萬”的離奇場面登上熱搜,吃瓜群眾看得瞠目結舌:究竟是哪位執法大佬,一碗湯就能撬動公權巨輪?
此事暴露的,不僅是執法者對事實核查的懶散,更是某些地方機關對“彰顯作為”的盲目追求。
程序何在:以“懷疑”為名的任性操作
行政執法最基本的三板斧——現場勘驗、檢驗鑒定、當事人陳述與申辯——在此案中幾乎全線缺席。
執法人員憑借對“蛤蟆”二字的字面理解就斷案,既未對原材料來源進行實地核查,也未委托權威機構進行生物鑒定;更無視當事人就“牛蛙”“蛤蟆”之爭的合理解釋,將程序正義當成“可有可無”的擺設。
這種先罰后問、以罰代審的做法,無異于將法治底線當作“可調節”的橡皮筋,隨意拉扯。
“執法違法”比“違法”更可怕
如果說餐廳老板的“違法”可能源自誤會,那么執法部門的違法就是赤裸裸的權力失控。誰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誰來制約執法部門的“任性”行為?
違法成本高得令人咂舌的罰單,反倒成了執法機關轉嫁風險、展示“勤勉”的工具。
這樣一來,市場主體在面對公權時,不再是“合作”或“防范”,而是“恐懼”與“妥協”,營商環境的信任基石就被動搖殆盡。
口號之外:營商環境需要法治護航
近年來,全國上下都在唱響“優化營商環境”的高調旋律,卻往往忽略了“執法公正”這一根本要義。
再漂亮的口號,也抵不過一次程序違法的后果;再周到的服務,也難以抵消一次權力濫用帶來的信任危機。
要讓企業家敢于投資、敢于創新,就必須讓他們看到:行政執法不再是“零容忍”的威懾,而是“有標準、有程序、有監督”的法治實踐。
“蛤蟆湯”事件雖然以撤銷處罰、停職處理收場,但其折射出的執法亂象遠未消解。
執法不能任性,更不允許頂著“保護野生動物”“維護市場秩序”的幌子橫沖直撞。
只有當每一次行政執法都尊重法定程序、裝配專業裝備、披上透明外衣,營商環境的春風才不至于“只聞其聲、不見其色”,企業家們才能真正放下“戒心”,在制度陽光下安心鑄夢。
愿未來的執法,不再是“盲目重拳”,而是“法治之光”,照亮每一個市場主體前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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