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等規定,結合重慶高新區實際,現發布禁火通告如下。
一、禁火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
二、禁火區域
重慶高新區直管園范圍內所有林區及距林區邊緣100米范圍內的區域。
三、禁火規定
禁火期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進入禁火區域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禁止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域;
(二)禁止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放孔明燈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焚燒香燭紙錢;
(三)禁止焚燒秸稈、枯枝爛葉、雜草雜物、燒灰積肥和燒荒燒田等農事用火活動;
(四)禁止私設電網、放火驅獸和從事有可能引發火災的施工作業;
(五)禁止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凡進入禁火區域的人員和車輛應當自覺履行森林防火義務,主動上繳火源火種,接受防火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和妨礙檢查。
(二)違反本禁火通告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規用火行為和森林火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規劃和自然資源局(68695797)、應急管理局(68600835)、公安分局(1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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