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男子自稱擠地鐵時身體隔著包"不小心"碰到女性身體,沒有摸、沒動,連手也是舉起來的,結果被判強制猥褻罪,坐牢1年多!上訴、申訴全被駁回,現(xiàn)在只能在網上喊冤...
一、案件回顧:一場改變命運的"地鐵接觸"
廣州一位男士在早高峰擠地鐵時,身體隔著包碰到了旁邊女性。按他的說法:
"我手都舉起來了,絕對沒有摸、沒有動。就是人太多不小心碰到的。"
但女方不這么認為,直接報警!最后法院判決書顯示:認定他用下體頂蹭女性臀部,構成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多。
更扎心的是,這男子不服?。∠群笊显V、申訴,結果全部被駁回?,F(xiàn)在只能在網上曬判決書喊冤...
二、法律深扒:什么才算"強制猥褻"?
《刑法》第237條規(guī)定: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有“聚眾”“在公共場所當眾”或“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男子的行為明顯不屬于暴力、脅迫,那么其他方法包括什么呢?
它是與暴力、脅迫一樣令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式,趁人不備就是其中的一種,比如趁人多故意蹭你。
如果沒有猥褻故意,只是不小心碰到,是不構成算犯罪的。
三、致命細節(jié):為什么他申訴都失敗?
這個案子看起來好像只是"地鐵里不小心碰到",但法院堅持判他有罪,申訴也全被駁回,背后其實是有原因的。
1. 監(jiān)控拍得太清楚,動作太刻意
他說自己"手舉著沒動",但監(jiān)控顯示:
不是簡單碰一下,而是持續(xù)2分多鐘的頂蹭。
女生躲了三次,他還跟著調整姿勢繼續(xù)貼,如果真是無意的,人家躲開就該停了。
動作很反常:正常人擠地鐵會盡量縮著,但他下半身一直往前頂,手卻故意舉高。
強制猥褻罪不一定要"摸",利用擁擠環(huán)境讓人難以反抗的隱秘動作也算!
2. 女生反應+證人證言,坐實了他的故意
女生當場呵斥并報警,證明女生已經感覺很明顯不是意外。
同車廂其他乘客作證,說他"一直往人身上貼"。如果是正常擁擠,不會有人特別注意到某個人的動作。
3. 他犯了一個"致命錯誤"——拒不認罪
如果真是無心之過,一般人的反應是:立刻道歉解釋,配合調查。但他從頭到尾咬定"完全沒碰到",與監(jiān)控錄像完全不同。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量刑時更嚴厲。
這案子一出,評論區(qū)議論紛紛:
男性網友集體恐慌:
"完了完了,我每天擠地鐵都要碰到人,豈不是要牢底坐穿?"
"上次有個女生瞪我,現(xiàn)在想想都后怕..."
女性網友力挺判決:
"干得漂亮!終于有人管這些咸豬手了"
"不小心和故意,我們女生分得清!"
吃瓜群眾靈魂發(fā)問:
"所以到底怎么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監(jiān)控能拍到關鍵部位的動作嗎?"
這案子真不是"不小心就被判刑",而是證據(jù)確鑿+行為惡劣+態(tài)度強硬的結果。法院的判決其實是在警告:別把公共場所當法外之地!
讀者朋友們,此事你怎么看?覺得判重了還是應該更嚴?評論區(qū)聊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