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大事,寫名字更是大事中的大事!尤其是兩口子一起買房,房產證上到底寫誰的名字?是寫一個人省事,還是寫兩個人穩妥?這問題看著簡單,里面門道可不少。今天咱們就來好好嘮嘮,把這筆“糊涂賬”算清楚,幫你做個明白決定!
一、 寫一個人名字:簡單直接,但“后遺癥”也不少
優點就一個字:快!
辦手續特省心:簽合同、辦貸款、拿房本,就一個人簽字跑腿就行,流程嗖嗖快。
以后想賣房、抵押啥的,也方便,一個人說了算,不用等對方點頭(當然,婚內財產操作還是得按規矩來)。
缺點也挺扎心:
最怕“安全感”沒了:如果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特別是只寫了對方的名字,沒寫名字的那一方心里多少有點不踏實吧?感覺這房子跟自己關系不大似的。雖然法律上說婚后買的房一般算夫妻共有,但名字不在本上,總感覺少點啥,對吧?我有個朋友小麗就這樣,老公婚前付的首付寫的自己名,婚后一起還貸。小麗總跟我嘀咕,說每次看到房本沒她名,心里就空落落的,尤其吵架時候,老公一句“這我房子”,能把她噎得半天說不出話。你說法律上她有份兒吧,但這感覺上的疙瘩,真不是法條能輕易解開的。
萬一鬧掰了,麻煩:真走到離婚那一步,沒名字的一方要證明這房子是倆人一起買的、一起還的貸,就得費勁巴拉地找證據(比如轉賬記錄、共同還款證明啥的),萬一證據不全,搞不好真要吃啞巴虧。就算最后能分,過程也夠鬧心的。這可不是嚇唬人!想想看,過日子那么多年,銀行流水早不知道換了幾張卡了,當初還貸的卡可能都銷戶了。找誰證明?怎么證明是你工資還的?萬一對方不認賬,光扯皮就能把你耗得筋疲力盡。就算法院最后支持你,這中間的煎熬和律師費,也是一筆不小的“學費”。
“加名”可能變“加稅”:如果房子是婚前買的,或者有貸款沒還清,婚后想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嘿,那可不是簽個字那么簡單!可能涉及到“加名稅”(類似契稅、增值稅、個稅這些)和銀行同意,搞不好還得花一筆錢,手續也麻煩。而且銀行那關不好過!貸款沒清,房子相當于是抵押給銀行的,你想加名?得先問問銀行同不同意!銀行一看,喲,產權人變了,風險也變了,說不定還得重新審核你們兩口子的資質,折騰一圈下來,時間精力都搭進去了。
二、 寫兩個人名字:明明白白,但“甜蜜的負擔”也有
優點就是安心:
安全感拉滿:倆人的名字都在大紅本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甭管誰心里犯嘀咕,看見名字就踏實了,這房子就是咱倆的!這種感覺,就像給感情上了個看得見的“保險”,心里那份篤定,真不是錢能衡量的。尤其對付出多的一方,或者家里老人有出資幫忙的,名字寫上去,也是一種交代和尊重。
分家時省大心:萬一(我是說萬一啊)感情真出了問題,要分房子,這白紙黑字寫著倆人名字,就是最硬的證據,基本不用扯皮,按共有財產分就完了,省時省力又省心。
一起扛事兒:以后涉及到房子的大事小事,比如賣房、抵押貸款這些,都得倆人一塊簽字同意才行,互相監督,也防止一方偷偷操作。這招其實挺好,能避免不少沖動決策或者被忽悠的情況。比如有人想瞞著另一半把房子抵押了去投資或者還債,倆人名字在,他就得掂量掂量了。
缺點就是事兒多點:
辦事兒多跑一趟:簽合同、辦貸款、過戶、拿房本…幾乎所有環節都得倆人同時到場簽字確認,時間得協調好,萬一誰臨時有事兒,就得往后拖。現在大家都忙,請個假不容易。要是趕上誰出差、或者在外地工作,那就更麻煩了。我見過為了簽個字,兩口子專門打“飛的”回來的,這成本算誰的?
貸款審核更嚴點:銀行審批貸款時,會同時考察夫妻倆的信用、收入啥的。如果其中一方征信有點小瑕疵或者收入不太行,可能會影響貸款額度或者審批速度。比如一方以前信用卡有幾次不小心逾期,哪怕金額很小,也可能被銀行揪著問半天,或者要求提高首付比例。要是有一方是自由職業收入不太穩定,銀行評估整體還款能力時也會更謹慎,放款可能就沒那么痛快了。
以后再買房,可能算“二套”:這個要特別注意!如果這套房寫了倆人的名字,貸款也是倆人一起辦的,那以后再想買房,在很多城市,不管寫誰的名字,都可能被認定為“家庭第二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可比首套房高不少!這可是真金白銀的差別!這“二套”的帽子一扣下來,差別太大了!比如在不少大城市,首套房首付可能只要3成,利率能打個折;二套房首付直接干到5成、7成甚至8成,利率還上浮!算下來,買第二套的總成本可能多出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你說肉疼不肉疼?所以啊,如果小兩口還年輕,未來有“以小換大”或者給父母買房的計劃,這個“首套房資格”金貴著呢!
三、 到底怎么選?關鍵看這幾點!
感情是基石:兩口子感情好,互相信任是根本。如果彼此都放心,寫一個人名字圖省事也沒啥大問題(但最好保留好共同出資、共同還貸的證據)。如果覺得寫倆名字更安心,那就大大方方寫上!
錢是誰出的?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買的,那寫自己名字天經地義。如果是婚后共同出錢(包括共同還貸),那寫倆人名字更公平合理,也更有保障。
未來有規劃嗎?如果你們以后還打算再買一套房,那就要好好掂量一下“首套房資格”這個事了。寫一個人名字(并且確保貸款主借人也是他/她),可能為將來保留一個寶貴的“首套房”資格,能省下不少錢。
當地政策吃透沒?不同城市關于購房資格、貸款、稅費的政策差別很大!特別是限購、限貸政策,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看看寫一個人和寫兩個人對你們后續購房計劃有啥具體影響。強烈建議買房前,去當地房管局網站查查最新政策,或者找個靠譜的中介朋友詳細問問,別光聽網上說!政策這東西,變起來可快了。
總結一下:
圖省事、保未來“首套”資格?可以考慮寫一個人名字(但務必保留好共同出資還貸證據,避免日后糾紛)。
求安心、求保障、不怕麻煩?寫兩個人名字是更穩妥、更透明的選擇,尤其對共同出資的情況。
最后掏心窩子的話:房子是大件兒,名字是大事兒。這事兒沒有標準答案,關鍵得小兩口坐下來好好商量,把上面這些利弊都攤開了說清楚,結合自家的實際情況(感情、出資、未來規劃、當地政策)做決定。別為了面子或者怕麻煩就稀里糊涂簽了字,更別因為寫名字傷了和氣。畢竟,房子是給人住的,日子是兩個人過的,和和美美比啥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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