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屋未交稅被判刑!大家可要警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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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個人出租住房未交稅
被判刑!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9)豫17刑終68號對上訴人王巧玉的上訴做出裁決,認定上訴人王巧玉犯逃稅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量刑適當,應予維持,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裁定為終審裁定。
2010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人王巧玉將自己租賃的營業用房轉租取得收入,在這個期間,承租者中除了一家銀行以被告人的名義申報納稅外,被告人王巧玉沒有申報納稅。而事后,該銀行還證實,租賃協議并未像被告人說的那樣,由承租方承擔稅費,銀行以被告人名義申報,僅僅是為了取得發票才不得已為之,而從始至終王巧玉在出租期間并無主動申報納稅的行為。
該案件從稅務局立案稽查到最終移交公安,中間長達數月時間,被告人均未主動補繳稅款,最后被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被告人補繳了稅款和滯納金,但是并非在稅務機關下達通知書之后及時繳納,被告人抱著僥幸心理進行抗辯,在案件移交公安后為時已晚,最后無法免于被追究刑事責任。
02
個人出租房屋要繳哪些稅?
一、增值稅
二、個人所得稅
個人將承租房屋轉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財產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在計算財產租賃所得時,納稅人可依次扣減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以及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財產租賃所得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三、房產稅
此外,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如果月租金不超過10萬元,予以免征。
【案例解析】
2025年2月底,小松將一套位于濟南市的住房出租給小梅,租期半年(2025年3月1日~2025年8月31日),合同約定采取租金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共計收取租金9000元。因房屋門窗損壞,3月,小松支付了300元修繕費用,支付憑證齊全。
那么,對于該筆租金收入,小松應如何繳納稅款?
(已知山東省按照50%幅度減征房產稅、附加稅費等。)
1、增值稅
小松收取半年租金共計9000元,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為1500元,未超過10萬元,可免繳增值稅,進而免繳附加稅費。
2、免繳印花稅及城鎮土地使用稅。
3、房產稅
因免繳增值稅,在確定房產稅計稅依據時,租金收入不扣減增值稅稅額,即每月應繳納房產稅:9000÷6×4%×50%=30(元)。
4、個人所得稅
由于一次性收取房租,A先生應于收取房租的次月一次性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9000-180-300)×(1-20%)×10%=681.6(元)。
03
企業出租房屋要繳哪些稅?
一、增值稅
1、一般規定
注:小規模納稅人發生的應稅行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2、減免規定
(1)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2)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城建稅及附加稅
注:在2027年12月31日前,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城建稅及附加在50%范圍內減征。
三、房產稅
注: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產稅優惠政策。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
具體稅率由當地稅務機關核定。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五、印花稅
企業出租房屋的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不足一元的,按1元貼花。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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