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什么時候起,一些地方對影響重大的公眾事件,不再通報被問責官員的名字了,而是以其職務替代。
似乎他們的名字成了禁忌。
7月23日,杭州市余杭區部分小區供水異常調查情況通報發布。
近3000字的通報將7月16日發生在余杭區部分小區自來水被污染的成因及處置結果和群眾的訴求都逐一進行了說明。
這份通報發布得很及時,處置也非常得當。
但讓人意外的是,通報中因履職不力、失職失責而被嚴肅問責的7名干部,卻沒有通報其名字。
這些人大到分管水務工作的余杭區委常委、副區長,小到制水公司的董事長、黨支部書記,他們的名字無一例外均以其職務替代。
余杭區此次自來水異常,可以說是一次重大的自來水安全事故。從網上的視頻看,被污染的自來水泛黃,有類似糞便異味等。因此有網友將杭州稱為便州來調侃杭州。
而當“便州”之類的調侃在網絡流傳,取笑的不僅是當地的水務部門,傷害的更是一座城市的公信力。
那些泛黃發臭的自來水,流過余杭區千家萬戶的水龍頭時,刺痛的不僅是涉事群眾的感官,更是網友對當地公共服務底線的擔憂。
因此這些干部被嚴肅問責,一點都不虧,都是他們咎由自取。
而此時,對于這么一起重大的公眾安全事件,被問責者的姓名,我認為就不該成為需要遮掩的隱私。
我們都知道,在此次被問責的7名干部,他們手握的都是公共資源管理權,其失職行為直接威脅公共安全,也正是這種特殊性,決定了他們的責任信息不應止于職務層面的模糊表述。
另外,從治理邏輯看,公開被問責者姓名,既是對被水質異常惡心到的當地受害群眾的必要交代,也是對其他公職人員的警示震懾。
若問責始終“猶抱琵琶半遮面”,難免會讓公眾產生“內部消化”的聯想。
須知,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當問責信息在關鍵環節語焉不詳,所謂的“嚴肅處理”便可能淪為紙面震懾。
近年來,類似某某某式的問責通報并非孤例。
此前西部某省幼兒血鉛事件被問責的個別干部,就以其職務代替姓名,這種一再出現,讓人滿頭霧水的通報方式,正在消解公眾對問責制度的敬畏。
干部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當權力行使出現偏差,接受最廣泛的監督本是應有之義。姓名的公開,不是對個人的羞辱,而是對公共責任的清晰界定。
我認為只有讓每一個失職者與具體的責任綁定,才能讓問責的鏈條真正閉合。
當然,此次杭州余杭區水務異常事件的處置效率值得肯定,但在信息公開的完整性上,顯然還有提升空間。
公眾期待的,不僅是“已問責”的結論,更是“誰被問責”的透明。
唯有如此,才能讓這次問責成為鮮活的警示教材。
才能讓杭州的水污染事件不再重演,讓“百姓事無小事”從口號真正落地為每一個公職人員的行動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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