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孫小鵬 “建議優先選擇采用‘先學后付’收費模式的培訓機構。”
今年7月,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負擔,讓孩子們度過一個健康快樂的假期,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暑假期間校外培訓致家長的一封信》,提醒家長朋友理性看待、謹慎選擇校外培訓。
南都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廣東持續規范校外培訓辦學行為,不斷提升校外培訓辦學水平,為中小學生提供豐富個性化素質教育資源,助力學生全面發展。
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退費難”“卷錢跑路”風險
校外培訓領域“退費難”“卷錢跑路”是困擾全國各地多年的難題。
“雙減”以來,各地廣泛推行預收費資金監管措施。為此,廣東省積極探索推進“先學后付”收費模式改革,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退費難”“卷錢跑路”風險,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2023年,廣東省教育廳、省科學技術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體育局聯合制定了《廣東省鼓勵校外培訓領域采用先學后付收費模式實施方案(試行)》,鼓勵廣大校外培訓機構采用“先上課、后付費”模式,力爭通過五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各地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數量顯著增加,校外培訓從業人員風險意識普遍增強,校外培訓機構經營模式得到顯著改善。
南都記者還了解到,深圳市發布首個數字人民幣教培機構預付式平臺,平臺根據交易規則生成智能合約,消費者可按照上課次數等不同核銷方式、通過數字人民幣底層技術實現預付資金“一課一銷、自動劃撥、全程追溯”,有效避免機構非法挪用資金、“卷錢跑路”。
目前,全省采用“先學后付”和數字人民幣兩類收費模式的培訓機構超5000家,累計交易金額超20億元。
提供家門口的訴訟、多元解紛等一站式服務
為進一步提升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水平,有效化解培訓糾紛,珠海市成立全國首家校外教育培訓行業訴源治理和調解機構——“珠海市校外培訓行業訴源治理工作站”。
據介紹,該工作站通過“特邀調解員進駐調解+部門派駐調解+律師聯合調解+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參與調解”的模式,將轄區民警、特邀調解員、相關職能部門、律師、行業協會、“社區能人”“法律明白人”等解紛力量吸納進來,壯大多元解紛“共同體”;在化解培訓糾紛時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糾紛,為當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服務,提供家門口的訴訟、多元解紛及綜合性公共法律一站式服務。
此外,珠海市積極探索“信用+監管”新型模式,將全市證照齊全的中小學生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納入參評范圍,以“監管部門統籌+自愿申報+第三方認證”的方式開展校外培訓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即監管部門制定守信激勵機制和采購服務制定團體標準,機構自愿參評,由具備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開展專業評估,分級評定機構信用等級。監管部門將綜合國家(地方)和行業信用評價結果,充分發揮信用評價結果的正面激勵和示范效應,形成“以建促管、以評促優、評建并舉”的長效監管機制,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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