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證據曝光,宗慶后并未和施幼珍離婚,宗馥莉依據公證遺囑穩穩繼承娃哈哈股權,之前有傳言宗慶后早已和施幼珍離婚并和杜建英結婚,宗馥莉辦理的繼承公證有問題,現在的新消息證明,之前傳言不實!
財新網稱拿到了杭州市東方公證處的一份繼承公證書和一份公證遺囑,都帶有具體編號,公證書顯示宗馥莉目前是香港身份,而宗慶后生前并未和施幼珍離婚,宗馥莉還提交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等文件。如果這個消息屬實,即使非婚生子女能證明與宗慶后的親子關系,也不代表他們有權分遺產。分析一下這事,同時介紹些繼承手續的常識。
首先,這兩份公證性質是不同的,編號在先的是遺囑公證書(編號:(2024)浙杭東證字第1056號)屬于公證形式的遺囑,顯然是宗慶后生前明確其遺產如何處分文件。而編號在后的那份公證書(編號:(2024)浙杭東證字第1695號)是繼承公證,是在宗慶后去世后,宗馥莉以繼承人的身份申請繼承遺產的手續。
以前講過,在涉及房產、股權等遺產的繼承時,不管有沒有遺囑都需要辦理繼承公證才能辦理房產過戶等手續,如果繼承人之間有爭議辦不了繼承公證,則需要到法院起訴。
那現在宗慶后的其他子女和宗馥莉有爭議,為什么宗馥莉能自行辦理繼承公證取得股權?這個答案就在她辦理繼承公證時提交的文件里。按報道,宗馥莉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提供了12項證明材料,其包括宗慶后與施幼珍的《結婚證》和宗馥莉的《獨生子女光榮證》以及一份公證遺囑。這些文件法律上能證明什么呢?
首先,宗慶后與施幼珍的《結婚證》,證明宗慶后去世時與施幼珍仍在婚姻關系期間,之前兩人早已離婚的信息顯然就是謠言了。當然兩人沒離婚,并不能證明之前傳言說宗慶后與他人在國外辦過登記結婚是假消息。但即使真有這事,由于宗慶后在國內沒離婚,國外的婚姻在國內也是無效的。
其次,宗馥莉的《獨生子女光榮證》在公證處能證明宗慶后只有一個子女。當然,這是指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公證處憑獨生子女證可以認為被繼承人只有一個子女,畢竟正常情況下,公證處不能要求婚生子女去證明父母沒有非婚生子女。當然,如果這時有非婚生子女跳出來打官司或提出異議,那繼承公證可能就辦不了了。即使已經辦了繼承公證甚至辦理了遺產繼承手續后,有非婚生子女出來打官司,在能證明身份的情況下法院也可以推翻繼承公證,依法判決分割遺產。
最后是那份宗慶后生前立的公證遺囑,很重要!報道稱這是宗馥莉繼承宗慶后所持娃哈哈股權的關鍵。這首先說明在這份公證遺囑中,宗慶后明確相關股權由宗馥莉繼承。而且在這份公證遺囑中應該沒提過有其他子女,否則即使有公證遺囑,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公證處也會要求其他子女到場配合。
更重要的即使現在有證據證明宗慶后還有其他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只是有法定繼承權,而遺囑繼承權是優先于法定繼承權的。只要這個公證遺囑沒有無效的情形,而且在這份公證遺囑之后,宗慶后也沒有立新的內容不同的遺囑,即使現在確認還有其他子女,遺囑中明確歸宗馥莉繼承的遺產也仍是歸宗馥莉。只有在遺囑中沒有處分的遺產,才依據法定繼承的規則處理。
至于之前說的在香港設立的18億美元的信托基金,那筆錢到底是公司的還是個人,性質上是否屬于遺產、具體信托的目標和條件是什么,目前并沒有比較權威的具體說明,所以歸屬無從判斷,但至少娃哈哈的股權應該是在公證遺囑中處分了,其他的繼續看吧!
本文作者:北京楊文戰律師,第一屆北京網絡知名人士聯誼會理事,微博十大影響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業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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