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法院洪山法庭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如我在訴”理念,近日成功調解一批商品房辦證費糾紛,從幫助當事人立案到完成過付款發放僅用了不到一個月時間,為24名當事人高效兌現勝訴權益近五萬元。
該案中,24名原告向被告某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購買商品房時,為辦理產權證預交辦證費。后經核算,實際辦證費用與預交辦證費產生差額11萬余元。因開發商長期未退還該筆款項,24名業主遂訴至法院。
洪山法庭收案后,充分發揮“楓橋法庭”前端解紛優勢,堅持“抓前端、治未病”,迅速組織精干力量研判案情。承辦法官主動對接被告公司,耐心釋法明理,剖析訴訟風險,同時積極安撫原告情緒。經多輪溝通協調、對賬質證,最終促成雙方就退還全部剩余款項達成調解協議。7月23日,法庭開通“綠色通道”,高效完成首期過付手續,確保款項精準、快速發放到24位業主手中。
本案是洪山法庭深化“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的生動實踐。法庭通過靠前調解、高效過付,不僅實質性化解了涉眾型矛盾糾紛,減輕了當事人訴累,更以優質司法服務有力保障了民生權益,為優化轄區營商環境貢獻了司法力量。
(供稿人:洪山法庭 王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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