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黃山市屯溪區監察委員會對屯溪區市政園林管理中心原主任吳昱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吳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違反廉潔要求,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旅游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竣工驗收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昱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屯溪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區委批準,由屯溪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屯溪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