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北京小客車指標“一標難求”的局面越演越烈。有過計劃經濟生活經歷的人可能會覺得又回到了“糧票”、“布票”、“油票”的時代。然而二者卻有本質的區別。“糧票”、“布票”、“油票”是計劃經濟時代,物資貧乏,為了解決供需矛盾所采取的物資分配措施。北京小客車指標則是當前市場經濟體制下,北京市政府為了緩解交通擁堵壓力、改善生態環境需要所采取的北京小客車指標數量管控措施。當然共同點都是供需矛盾。
2023年6月25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發布了《關于2023年第1期普通小客車指標申請審核結果和配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告》。根據該通告,截至2023年3月28日24時,家庭普通小客車指標申請共計619173個有效編碼,個人普通小客車指標申請共計2506499個有效編碼,單位普通小客車指標申請共計43098家。其中,家庭和個人普通小客車指標共計14300個,家庭申請人與個人申請人同池搖號;配置單位普通小客車指標600個。
經測算:家庭及個人普通小客車指標中簽率:0.46%,單位普通小客車指標中簽率:1.39%。
近年來,北京市陸續對外地車采取限行(限制進京)的措施,使得擁有一輛京牌車顯得非常有必要。北京部分居民為了購車,通過借用、租用、購買小客車指標的方式規避限購政策,實現購車的目標。然而卻暗藏許多法律風險。本期通過三個案例,重點介紹一下,對北京普通小客車指標的影響。
(一)袁某因出租北京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被作廢指標
關于對出租、承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處理的通告
經本市司法機關和公安機關調查確認,袁*峰(身份證號碼:1101051974 ********)和呂*波(身份證號碼:1102211968 ********)存在違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出租、承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行為。
依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號)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辦采取如下處理措施:
一、作廢袁*峰名下案涉小客車(原號牌號碼:京N11EF7)的相關小客車指標;
二、三年內(自2023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7日)不予受理袁*峰和呂*波提出的小客車指標申請。
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
2023年6月8日
(二)周某因出借北京普通小客車指標被作廢指標
關于對出借、借用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處理的通告
經本市司法機關和公安機關調查確認,周*(身份證號碼:1528011960********)和洪*(身份證號碼:3208251976********)存在違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出借、借用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行為。
依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號)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辦采取如下處理措施:
一、作廢周*名下案涉小客車(原號牌號碼:京H58467)的相關小客車指標;
二、三年內(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不予受理周*和洪*提出的小客車指標申請。
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
2023年5月15日
(三)王某因買賣北京普通小客車指標被作廢指標
關于對買賣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處理的通告
經本市司法機關調查確認,王*軍(身份證號碼:1202241972********)、朱*華(身份證號碼:4129321966********)和萬*顯(身份證號碼:1311261990********)存在違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買賣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行為。
依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號)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辦采取如下處理措施:
一、作廢朱*華名下案涉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指標編號:2020327273);
二、三年內(自2023年2月20日至2026年2月19日)不予受理王*軍、朱*華和萬*顯提出的指標申請。
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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