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特斯拉Model Y后輪驅動版入選江蘇省政府采購公車目錄一事引發熱議。總的來說,網友表達不滿的比較多,但其中也有不少誤解,讓IP顯示“江蘇”的網友覺得很沒面子。本人恰好對政府采購有些了解,便嘗試解讀一番。
誤解一:為什么歧視比亞迪?
“特斯拉入圍、比亞迪落選”這樣的標題確實挺吸睛,但并不符合實情。
在展開這個話題之前,首先介紹一下“框架協議采購”,這種采購方式主要應用于價值不高的零星采購,大致分為兩個流程:
首先是公開征集。根據公務辦公需要,對擬采購的貨物、工程等設置一定的門檻,比如最高價格、主要技術參數、售后服務要求等等,面向全國征集供應商。
然后是公平評審。按照事先制定的規則,由專家評委對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具體產品)進行評審,有的是符合性評審,只要滿足要求的都能入選。有的則會設置價格競爭、入圍比率等控制數量。
凡是成功入圍的貨物、工程、服務,在預算不突破某個限度的前提下,本區域的所有“公家”單位就可以不招標,直接與供應商簽采購合同。
根據公開發布的文件,蘇大強這次征集,只要滿足條件的車型都能入選,而且錯過參與的還有機會“補入”,比如7月4日他們還公布了第四批入選名單。
所以從采購操作來看,蘇大強采取了一種相當包容和開放的姿態,沒有歧視任何廠商,有的自媒體以“比亞迪落選”為噱頭“拉仇恨”,真實情況可能是比亞迪“看不上”這次征集,或者沒有符合條件的車型。
誤解二:特斯拉屬于國產的?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十條:“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
應該說,以前“公知”沒有現在多,所以這個條款顯得鐵骨錚錚,但在執行中卻遇到了問題,舉例來說,微軟、intel都是國外品牌,如果不準政府采購,那我們敲鍵盤的機會都沒有,而汽車、醫療設備等領域情況也差不多。
加上我國于2007年加入了WTO,至少在明面上,政府采購政策不能那么“排外”,于是財政部當年出臺《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定義“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所以,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仍屬本國貨物。當然這個定義也有漏洞,因為很多產品核心設備在國外生產,而僅僅是全品在我國組裝,或者僅有外殼是國產,這肯定也不能算國貨,因此后來又對標準進行了細化。在此不提。
至于某些媒體用特別夸張的標題聲稱工作人員表示:“特斯拉不屬于進口,屬于國產的”,顯然是斷章取義,而且把矛頭對準基層工作人員,也很不厚道。
誤解三:“蘇大強”買了許多特斯拉?
很多網友怒噴“蘇大強”軟骨頭,可能還為時過早,因為框架協議入圍了,只是代表你有被政府采購挑選的資格,但不代表一定買,而且“蘇大強”估計也郁悶——誰知道特斯拉也來參加啊,害得我戰戰兢兢地用了“首次”兩個字,還挨網友罵。
但是特斯拉入圍政府采購公車目錄,的確是帶來一個尷尬的局面,因為允許特斯拉“入庫”,代表公開承認其包括“安全性”在內的所有“合格”,而該品牌汽車到底存在不存在“搜集敏感數據”等行為,并未有什么有說服力的定論。
事實上,從具體操作角度,是完全有辦法“合法合規”地拒絕國外品牌進入政府采購庫的,因為論“量身定做”,我們比誰都熟練,怕就怕是有人為特斯拉“量身定做”,或者有人主動邀請特斯拉參與,那性質就比較惡心了。
最后,從“陰謀論”角度分析,特斯拉主動參與這次競標,我感覺目的不太純,入不入圍其實無所謂,因為這還是一次試探:漂亮國在全球打壓中國制造,而且剛剛對我國電動車加征了100%關稅,大家看看你們拿什么來對等反制?
顯然,網友們在意的不是“買不買特斯拉”本身,而是事關“自尊”的臉面問題——同樣是WTO組織成員國,美國就敢破壞規則無情打壓、亂加關稅,我們為什么要遵守“平等”協議,把有與美國軍方合作背景的品牌定義為“國貨”?還要不要點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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