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文化的主角,是布羅代爾《物質文明》第一卷論述的主體:食品、衣著、住房、技術、貨幣等,換句話說,是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物及圍繞物而形成的經濟、社會、文化過程。在這部著作中,日常生活被賦予重要的地位。該書第一卷書名中的“日常的”(quotidienne)一詞,英譯本直接譯為“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通過并列使用“物質文明”與“日常生活”,布羅代爾曲折表達了他對這兩個概念之間關系的認識:物質文明與日常生活之間存在密不可分的關系。
從布羅代爾的物質文明研究談起
歷史學者對物質文化的討論,在布羅代爾動筆撰寫《15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三卷,顧良、施康強譯,三聯書店,1992-1993年,以下簡稱《物質文明》)第一卷時就已發其端。這部書于1967問世,名為《物質文明與資本主義》,書名中的第一個關鍵詞“物質文明”(civilisation matérielle),英文對譯就是“物質文化”(material culture)。
布羅代爾撰寫這部著作的最初契機,來自20世紀50年代他的導師費弗爾的邀請。費弗爾邀請布羅代爾合撰一部兩卷本的1400-1800年歐洲史,他自己撰寫思想與信仰部分,而布羅代爾撰寫物質文化部分。這個計劃因費弗爾于1956年病逝而擱淺,但布羅代爾還是花費了近20年時間,勉力完成了費弗爾交付的任務,其成果就是最終于1979年完成的《物質文明》一書。
現在看來,布羅代爾對物質文化的處理,只不過是這部視野恢弘的巨著的一個組成部分。有趣的是,衣、食、住、行問題與資本主義發展通常被視為經濟的組成部分,在布羅代爾的筆下卻被作為與經濟并列的對象予以把握。其主要原因在于作者把經濟界定為市場經濟;而物質文明“代表尚未成形的那種半經濟活動,即自給自足經濟以及近距離的物物交換和勞務交換”(《物質文明》第一卷,第20頁)。在這種意義上說,市場介入與否,是區分經濟與物質文明的主要依據。這種定義和當下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是有區別的。在我們看來,市場介入與否,當然是討論物質文化中的重要因素,但絕非最重要的或是唯一的因素。
物質文化的主角,是布羅代爾《物質文明》第一卷論述的主體:食品、衣著、住房、技術、貨幣等,換句話說,是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物及圍繞物而形成的經濟、社會、文化過程。在這部著作中,日常生活被賦予重要的地位。該書第一卷書名中的“日常的”(quotidienne)一詞,英譯本直接譯為“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通過并列使用“物質文明”與“日常生活”,布羅代爾曲折表達了他對這兩個概念之間關系的認識:物質文明與日常生活之間存在密不可分的關系。
布羅代爾對物質文化的研究,代表了試圖超越經濟分析,將物還原到日常生活當中,從不那么工具性的角度,重新把握人、物的關系的一種努力。在這種意義上說,我們實際上是布羅代爾的追隨者。布羅代爾對15至18世紀物質文明、經濟與資本主義的探討,始終都沒有把自己限定于經濟史,對社會關系和文化領域的考察,貫穿于《物質文明》全書三卷。因此,至少從意向上說,以物為中心,打通經濟史、社會史與文化史,進而把握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的關系,布羅代爾可以說是一個先行者。
布羅代爾對15至18世紀物質文明、經濟與資本主義的探討,始終都沒有把自己限定于經濟史,對社會關系和文化領域的考察,貫穿于《物質文明》全書三卷。
之所以強調從意向上說,是因為布羅代爾對物質文化的探討,側重把握的是物的經濟和社會面向,對這個概念中標榜的文化面向,其實較少觸及。費弗爾畢生關注心態史,但布羅代爾對心態史興趣不大,這也體現在這部著作中。英國文化史學家伯克曾評論說,本書對文明的處理,類似于歷史地理學者處理文化區的方法,側重關注的是跨文化區之間的商品交換。對文化史研究中非常重要的象征問題,本書基本上沒有觸及(Peter Burke, The French Historical Revolution, 2nd edition, Cambridge: Polity, 2015, pp. 54-55)。
物的經濟、社會與文化面向
當然,在學科專業化大行其道之前,人為設置的專業領域尚未構成畫地為牢式的障礙。19世紀到20世紀前期的社會思想家,比如馬克思、韋伯、桑巴特等,都沒有將自身囿于某個專業的一隅之地。他們在探討經濟問題的過程中,經常聯系到社會、文化,馬克思對生產關系的討論,韋伯對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關系的詮釋,桑巴特對奢侈與資本主義發展的理解,都是經典的事例。凡勃倫對奢侈消費與社會區隔的研究,為后來的經濟人類學、經濟社會學、制度經濟學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泉。這些近代社會學奠基人,為討論物的不同面向及這些面向之間的關系,提供了重要的靈感來源。
今天我們對經濟、社會、文化諸領域關系的認識,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人類學尤其是經濟人類學的研究。經濟人類學對物質文化研究的重要性,只需舉幾個例子就夠了。馬林諾夫斯基對南太平洋馬辛地區庫拉交易的研究,把庫拉交易與社會聲望的追逐乃至人觀的建構聯系起來。禮物,這個介于經濟、社會、文化的交叉地帶的“物”,從莫斯《禮物》一書問世以來,就成為人文社會科學的經典課題。20世紀中葉,波蘭尼提出“嵌入性”(embeddedness)和“制度化”(institutedness)概念,認為經濟僅僅是社會生活的一個部分,所有經濟問題都不可避免地被置入經濟性、非經濟性的制度當中,這劃清了實質論經濟人類學與形式論經濟人類學之間的界限,闡述了物的經濟面向與社會文化面向之間的關系。波蘭尼對早期貿易的討論,構成了布羅代爾在探討市場經濟時無法回避的問題(Karl Polanyi, Conrad M. Arensberg, and Harry W. Pearson, eds., Trade & Market in the Early Empires, Chicago: Gateway, 1971;《物質文明》第二卷,第228-232頁)。在當代人類學家與社會思想家的筆下,消費不僅是一個人的需求被滿足的過程,也是一個社會區隔的建構過程,一個商品被重新賦予意義的“生產”過程,經濟行為、社會關系與文化意涵成為同一行為的不同側面。
人類學、社會學對經濟行為的分析,為歷史學者探討歷史上的經濟問題提供了理論靈感。像在其他諸多領域一樣,法國年鑒派史學家在這方面也作出了先驅性的卓越貢獻。杜比對7至12世紀歐洲經濟發展的討論、勒高夫對中世紀天主教經濟倫理的討論和羅什對近代早期法國消費問題的研究,都是有趣而重要的例證(Georges Duby, The Early Growth of the European Economy, trans. Howard B.Clarke, Ithaca: Cornell UP, 1974;雅克·勒高夫:《錢袋與永生:中世紀的經濟與宗教》,周嫄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達尼埃爾·羅什:《平常事情的歷史》,吳鼐譯,百花文藝出版社,2005年)。英美的重要社會史學者,也進行了類似的精深的研究,我們可以舉出湯普森對18世紀參與面包騷亂的民眾的經濟公正觀的探討、列維對16世紀意大利一個小鎮土地市場與親屬關系的討論、戴維斯對16世紀法國禮物問題的探討、古列維奇對中世紀的財富觀與勞動觀的討論等作為這一方面的有力證據(愛德華·湯普森:《共有的習俗》,沈漢、王加豐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6-277頁;Giovanni Levi, Inheriting Power: The Story of an Exorcist, trans. Lydia Cochrane, Chicago: Univ. of Chicago Press, 1988; Natalie Zemon Davis, The Gift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 Oxford: Oxford UP, 2000; 古列維奇:《中世紀文化范疇》,龐玉潔、李學智譯,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盡管這些研究沒有標榜物質文化一語,但它們都觸及在歷史上流通的各種物事的不同面向,為思考物質文化史提供了有趣的思路。
筆者在研究生學習階段,接受的主要是社會經濟史訓練,后來又從事社會文化史研究,在長期的學習過程中,一直思考如何打通經濟史、社會史與文化史。通過研習經濟人類學和歐洲社會文化史論著,筆者逐漸認識到,我們或許可以以經濟過程諸環節(即物的生產、分配、交換與消費)為基本線索,結合與每一環節相關的社會關系與意義體系,對經濟過程、社會關系與意義體系進行串聯。圖1就是在上述思路的基礎上勾勒出來的。筆者希望借助這個框架,把握經濟、社會、文化三者的互動方式與形態,為日后對物質文化史的研究提供一個宏觀的分析框架。
(圖1:經濟過程、社會關系與意義體系示意圖)
從本質上說,經濟過程是人與資源的結合過程,在此過程中,從自然環境中采集的資源經過加工,轉變成為勞動產品,而產品再經由分配、交換環節,進入消費環節,從而完成從生產至消費的周期。這個過程的主角就是物。從生產到消費,物呈現出不同的形態,同時被賦予不同的名稱,如產品、禮物、商品、貢賦等。這個周期本身,在不同的時空中,可能包括不同的環節。有的物經過生產環節后,無需進行分配與交換,直接進入消費環節(如自給自足形態下的勞動產品)。有的物在生產之后、消費之前,僅涉及分配或交換環節。不過盡管存在各種特例,只要稍作調整,圖1足以概括歷史上常見的經濟過程。
作為人與資源相結合的產物,物從生產到消費,始終離不開人的參與和干預,始終是在某種社會關系下進行的。魯濱遜這個極端的例子,在現實生活中是很難碰到的,而且即使在這個特例中,也存在某種簡單的社會關系:救出星期五之后,在魯濱遜與星期五之間,就形成了支配與被支配關系。這里的社會關系這個概念,是在廣義上被使用的:不同等級的政治組織(從部落、國家到帝國)都被視為某種社會關系的存在形態。
與此同時,這個以物為中心的經由社會關系介入、干預的經濟過程,本身與文化象征和意義體系也密不可分。從物的生產到消費,尤其是這個過程的關鍵環節(象征人類學所謂的“閾限”,如農業活動中的生產與收獲環節),充斥著象征操弄與儀式表演。因此,不妨說,以物為中心的經濟過程,不僅擁有自身的“社會生活”,也擁有自身的“象征生活”。正是經濟過程、社會關系與意義體系之間的互動,構成了物質文化的主體內容(參見表1)。
在生產環節,這個人與資源結合的關鍵環節,社會關系的介入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在少數情形下,生產活動才由個人獨立完成。在家庭內部,圍繞生產的進行,出現某種勞動分工,如性別分工,中國傳統時代“男耕女織”的性別意象就是一例。在超家庭層面,由于生產資料獲取方式的不同,形成不同的生產關系,其中圍繞土地所有權主體和土地的使用方式,形成不同的土地制度,如租佃地主制、經營地主制和鄉族土地所有制。在家庭與家庭之間,因勞動的組合,形成各種換工和互助關系,華北一些地區盛行的搭套就是一個例子(張思:《近代華北村落共同體的變遷》,商務印書館,2006年)。在不少文化中,生產作為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是儀式表演非常頻繁、密集的一個領域,其中最為常見的就是弗雷澤《金枝》與馬林諾夫斯基《珊瑚園及其巫術》(Coral Gardens and Their Magic)兩部經典曾詳細論述過的各種豐產儀式。同時,圍繞勞動本身,不同社會也出現對勞動的不同評價和態度,這些勞動觀往往與社會分類有關。在古代中國,與此相關的分類是“四民”分類觀。在印歐文明影響下的地區,則是由教士、騎士與農民構成的三分法社會觀,這是杜比的代表作《三個等級》(The Three Orders)探討的主題。
分配環節是物從生產者手上經由分配轉手至其他個人或集體的過程。這是傳統社會經濟史較為關注的環節,與生產關系、法權觀念、政治制度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經由這個環節,一部分物作為租金轉手到地主手中,一部分作為貢賦轉化為國家機關的稅收,在戰爭時期和征服階段,它們作為戰利品進入軍事集團之手——在杜比討論的歐洲中世紀早期和蒙古建立草原帝國的過程中,這是很常見的一種分配方式(Duby, The Early Growth of the European Economy, pp. 48-57; Joseph Fletcher, "The Mongols: Ecological and Social Perspectives,"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46.1)。物還可以超越國界,以貢品的形式,進入另一個國家,如古代中國朝貢體制下的貢品。針對租佃、貢賦,不同文化也大都存在一套約定俗成的慣例,限制地主、國家對物的貪婪的、無限度的需索,這些經濟倫理,構成了斯科特《農民的道義經濟學》一書討論的農民道義經濟學的重要部分。在分配環節,繼承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社會文化機制,這是物在不同世代之間轉手的過程,對社會結構尤其是社會階層的形成與變動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早在20世紀70年代,遺產繼承制度就成為不少歐洲社會史學家和人類學家探討的重要課題。某些地區獨特的繼承制度,還被視為現代社會出現的根源(艾倫·麥克法蘭:《英國個人主義的起源》,管可秾譯,商務印書館,2008年)。
提到交換,我們馬上聯想到的是市場貿易,這自然是現代社會最重要的一種交換形式。不過,20世紀中葉以來經濟人類學家(特別是波蘭尼及其追隨者)與歷史學者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限定市場貿易的時空范圍,揭示在市場貿易站穩腳跟之前,歷史上不同文化曾出現過的各種交換形態,這其實也是布羅代爾《物質文明》探討的主題之一。印裔美籍人類學家阿卜杜拉主編的經典論集《物的社會生活》探討的主題,是圍繞商品形成的復雜社會關系與文化意涵。和馬克思關注物的生產過程不同,阿卜杜拉主要從物的交換環節入手,對物與人的關系進行深入探討。他對物物交換、市場貿易與禮物交換的辨析,揭示了市場貿易在不同文化的影響限度。因此,商品化,亦即哪些物可以交付市場出售,在他看來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Arjun Appadurai, ed., The Social Life of Things: Commodities in Cultural Perspective, Cambridge: Cambridge UP, 1986, pp. 3-63)。社會經濟史很早就關注長距離貿易、國際貿易問題,這個領域相對忽視的一種交換方式,是在不同家庭之間發生的互惠行為,尤其是戴維斯曾深入探討的禮物饋贈行為與理念,這主要發生于親屬之間,但有時也發生于只存在利益關系的不同階層之間,閻云翔《禮物的流動》討論的中國社會中用于拉關系、走后門的禮物就是一例。在文化體系方面,圍繞互惠行為,形成了相關的制度與儀式,莫斯揭示的“禮物之靈”,是以宗教形成存在的一種互惠制度。
(表1:經濟、社會、文化互動表)
在以往的社會經濟史研究中,消費問題一直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而人類學、社會學與物質文化史研究則將之視為核心課題。凡勃倫就是從社會角度研究消費的開拓者,桑巴特從中世紀王宮的奢侈消費習氣尋找資本主義起源和發展的基本動力。在當代學術界,消費成為社會文化分析的核心問題之一,相關理論花樣翻新。美國人類學家西敏司的《甜與權力》考察了糖在歐美的消費史,他細致探討了來自拉美甘蔗種植園的食糖,是如何被歐美工人階級受消費,對他們的生活又產生何種影響的(《甜與權力:糖在近代歷史上的地位》,朱健剛、王超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結構主義影響下的飲食研究,揭示了可吃與不可吃背后的文化邏輯(如列維-斯特勞斯的《神話學》、道格拉斯的《潔凈與危險》)。消費(如飲食)也是社會關系的建構過程,《禮記·昏義》說婚禮親迎之后,新郎新娘應“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在布爾迪厄那里,消費是社會區隔的主要手段。而到了德塞都的日常生活理論中,消費是個意義的生產過程。物質文化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被定義為對消費的研究,英國學者柯律格的《長物》就是從消費者(特別是文震亨)的角度探討明代的物質文化的(柯律格:《長物:早期現代中國的物質文化與社會狀況》,高昕丹、陳恒譯,北京:三聯書店,2015年)。臺灣學者巫仁恕《品味奢華》一書,副標題特地標出“消費社會”一語,以此提示其主題。該書探討的主體內容,包括轎子、服飾、家具、飲食、旅游等,大都可歸入物品或服務的消費(巫仁恕:《品味奢華:晚明的消費社會與士大夫》,中華書局,2008年)。這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在經濟活動的四個環節中,消費無疑是社會文化機制(社會分層、文化偏好)介入最深入的一個環節,最適宜開展物質文化史研究。但筆者要指出的是,消費僅僅是經濟活動的四個環節之一,不應因為消費的重要性,忽視對生產、分配與交換環節的物質文化史研究。
綜合上述討論,在圖1所示的分析框架中,經濟過程包括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四個環節,這四個環節共同構成了物質文化史需要探討的基本線索。同時,各個環節具備不同的面向:經濟過程為理解物提供了基本骨架,社會關系為物提供了血肉,而文化體系為物提供了“精神”。只有結合這四個環節、三個面向,才有可能對物的不同面向進行較為系統的把握。
日常性與生命史
我們已經梳理了圍繞物形成的經濟過程、社會關系與文化體系之間的關系,并指出這是物質文化史的基本內容,那么需要進一步追問的是,如何從理論上把握歷史上日常物質生活的基本特性?探討物的歷史與人的歷史之間的關聯?在這方面,布羅代爾提供了什么靈感?讓我們回到《物質文明》。
在《物質文明》第一卷前言部分,布羅代爾談到物質文明的基本特征,他指出:“這種無處不在、無孔不入、多次重復的物質生活表現為一整套慣例:播種小麥、種植玉米、平整稻田、在紅海航行,如此等等,都是照老辦法進行。過去在現時中頑強地表現自己,貪婪地、不動聲色地吞噬著人們轉瞬即逝的時間。”(《物質文明》第一卷,第25頁)在前言末尾,他又花費不少筆墨,為把日常生活納入史學研究進行辯護:
還有最后一個選擇需要論證,就是把日常生活不折不扣地納入歷史的范圍。這樣做有什么用處?是否必要?日常生活無非是些瑣事,在時空范圍內微不足道。你愈是縮小觀察范圍,就愈有機會置身物質生活的環境之中:大的觀察范圍通常與重大史實相適應,例如遠程貿易、民族經濟或城市經濟網絡。當你縮短觀察的時間跨度,你看到的就只是個別時間或者種種雜事;歷史事件是一次性的,或自以為是獨一無二的;雜事則反復發生,經多次反復而取得一般性,甚至變成結構。它侵入社會的每個層次,在時代相傳的生存方式和行為方式上刻下印記。……社會各層次的衣、食、住方式絕不是無關緊要的。這些鏡頭同時顯示不同社會的差別和對立,而這些差別和對立并非無關宏旨。整理、重現這些場景是饒有興味的事情,我不認為它淺薄無聊。(《物質文明》第一卷,第26-27頁)
在布羅代爾看來,物質文明的基本特征是重復性,而這恰恰也是日常生活的基本特征,這是因為物質文明位于日常生活的中心。這種“貪婪地、不動聲色地吞噬著人們轉瞬即逝的時間”的重復性,不是別的,而是布羅代爾窮畢生之力孜孜以求的“結構”,一種長時段的存在方式。正是隱含于物質文明與日常生活背后的“結構”,構成了布羅代爾開展研究的出發點,這應該也是今天倡導對兩者進行研究的基本原因。通過揭示物質文明與日常生活的重復性或曰結構性,布羅代爾強調了兩者之間的內在關聯。物是日常生活的外在表象,而日常是物質文化存在的基本形態。
日常生活中物的存在形態,深刻地影響著生活其間的人。《物質文明》揭示,物的日常性,在一定意義上說型塑著人的生活世界,不過這種物的日常性的政治面向,應該說是布羅代爾不曾完全意識到的(不過他對這一日常性背后的階級差別有深刻的認識)。日常生活的重復性,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抽象、乏味的統計數據(乏味通常也被視為日常生活的基本特征)。實際上在這種表象背后,可能存在著不同主體之間的互動、對抗。日常意味著行為、態度及周遭環境的重復性,日常生活就是由物質生活中無數瑣碎物事的無數次重復造就的,時間被抹殺或“吞噬”了,周遭的物平日視而不見,事實上卻與日常生活渾然一體,個人悠游其中,一切“從心所欲”,這種物我交融的狀況,正是日常化的物質文化塑造的最基本的文化心理特征。從內在的角度看,日常落實到心理層面,表現為一種無意識,一種缺乏反思、批評的狀態。正是由于這個特征,日常生活經常成為不同意識形態開展拉鋸戰的策略性場所,營造、維系某種形態的日常生活,成為塑造順從的基本路徑。正因為如此,日常生活才常常成為微觀政治運作的基本空間,成為福柯的“微觀權力”運作的最重要的舞臺,而作為日常生活基本構筑材料的物質文化,常常也在微觀政治中扮演著不容忽視的角色。出于同樣的理由,日常性的物質生活也常常成為政治抗爭的核心場所之一,這就是為何在中世紀盛期的歐洲市鎮,時鐘成為作坊主與雇工沖突的犧牲品的原因(勒高夫:《試談另一個中世紀》,周莽譯,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77-94頁)。
在這種意義上說,從事物質文化史研究的學者,或可嘗試從日常物質文化中發現微觀權力運作機制和微觀政治抗爭。日常的物質生活是微觀權力結構生產與再生產的基本場所。美國學者白馥蘭《技術與性別》對傳統中國住宅的分析顯示,傳統中國的居住空間,就是父權制再生產的基本場所(白馥蘭:《技術與性別》,江湄、鄧京力譯,江蘇人民出版社,第39-136頁)。同是這個空間,也可能成為微觀政治抗爭的舞臺。這里所說的微觀政治抗爭,經常體現為斯科特在《弱者的武器》一書中描述的種種“日常形式的斗爭”,“農民與試圖從它們身上榨取勞動、食物、稅收、租金和利息的那些人之間平淡無奇卻持續不斷的斗爭”:偷懶、裝糊涂、開小差、假裝順從、偷盜、裝傻賣呆、誹謗、縱火、暗中破壞等(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鄭廣懷、張敏、何江穗譯,譯林出版社,2011年,第2頁。筆者對譯文稍作調整)。微觀政治有時也以更溫和的方式出現,一種有個性的穿著方式,在英國文化研究學者赫伯迪奇看來,既是亞文化的表征,也是抵制主流文化的政治舉動(Dick Hebdige, Subculture: The Meaning of Style, London: Methuen, 1979)。正是在日常生活的層面,福柯討論的規訓雙方展開了拉鋸戰。學校、醫院、工廠是微觀權力運作的基本平臺,但也正是在日常生活的空間中,德塞都發現了反抗規訓的種種“戰術”,通過日常生活的實踐,消費者(取其廣義)“重新占據了社會文化生產技術所組織的空間”,他們的“消費程序和計謀”建構起“反規訓的體系”(德·塞托:《日常生活實踐》第一卷,《實踐的藝術》,方琳琳、黃春柳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34-35頁)。現當代豐富的檔案史料,為在日常生活中發現微觀政治提供了可能。
必須提醒的是,在社會生活中,并非所有物都具備日常性,或者更準確地說,物的日常性,是因階層、因群體而異的。禮物之所以成為禮物,就在于它們是與某種節慶或儀式相關聯的,亦即它們是非日常的。奢侈品之所以成為奢侈品,是因為至少對于某些社會群體而言,它們尚未成為日常消耗品。從這種意義上說,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不能完全等同。我們固然可以從日常生活中發現物——那種具備日常的、重復出現的物,同時也應關注這些物的日常化過程與去日常化過程,從而探知日常生活的時空限度與社會限度。盡管布羅代爾強調物的日常性,筆者認為賦予時代感的主要不是物的日常性(因為它是非時間性的,“吞噬”時間的),而是其日常化與去日常化過程。
日常化過程可以理解為某物日益頻繁地被生產、交換與消費,在人與人之間頻繁流轉,并被賦予常規文化意義的過程。借用美國人類學家科皮托夫的話說,日常化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重構歷史上物的個體傳記(biography)或生命史(life history)(Igor Kopytoff, The Cultural Biography of Things: Commoditization as Process, in Appadurai, ed., The Social Life of Things, pp. 64-91),梳理其進入日常生活的基本軌跡。食糖在近代歐美就經歷了從奢侈品到日常消耗品的過程。明末從美洲引進中國的新物種,包括玉米、番薯、煙草等,也經歷了日常化的過程。《物質文明》討論的椅子引進中國的過程,是日常化的另一個例證(《物質文明》第一卷,第337-343頁;另參見翁同文:《中國坐椅習俗》,海豚出版社,2011年)。這些食物、作物和器具的日常化過程,涉及經濟、社會、文化等諸多面向。新物種的引進,往往引發土地利用、耕作制度、飲食習慣、人口行為等方面的變動。在討論椅子的引進時,布羅代爾評論說:“對于中國來說,接受椅子意味著接受一種新的生活藝術”(《物質文明》第一卷,第339頁),它帶來了包括坐姿、禮節在內的一系列變化。從文化的角度看,這些“舶來品”的引進及其日常化,涉及它們如何在客位文化中被“去陌生化”(de-familiarized),即被重新賦予文化意義,納入本土文化的過程。
根據科皮托夫的理解,對物的生命史進行研究,與撰寫人物傳記有幾分相似,必須記述其來處、“生涯”與終結,具體來說,這意味著追問一系列的問題:
撰寫某物的傳記,提出的問題與撰寫人物傳記是類似的:從社會學的意義上說,何為內在于物的“地位”、階段與文化當中的傳記可能性?這些可能性如何變為現實?物來自何方?系何人所制?截至當下,其生命軌跡如何?在人們的眼中,此類物事的理想生涯是什么?何為物的“生命”當中可辨識的“年齡”或“階段”?這些年齡或階段的文化標識是什么?隨著年歲的增長,物的用途如何發生變化?當它不再擁有使用價值時,它如何被處置?(Kopytoff, “The Cultural Biography of Things, “pp. 66-67)
對從事物質文化史研究的學者而言,這種路徑有助于追蹤物在社會網絡中流轉的軌跡及在此旅程中意義被賦予、修改與抹除的過程。這種路徑特別適用于對書畫、書籍、古董一類物進行的研究,而且古人為此留下了大量的相關史料。書籍的印章、題跋、藏書記等實物、文獻證據,便為重構書籍的印刷、交易、饋贈、賞鑒、散佚等“生命歷程”提供了豐富的信息。這種路徑為綴連物經歷的不同環節及串聯物的不同面向提供了可能。物質文化史研究者的一個重要課題,是定位這些物與特定階層或特定人群的關系,理解它們在界定這個階層或人群的身份與地位中扮演的角色,探究其社會文化意涵的變動軌跡。由于這些物的生命史常常經歷很長時間,穿梭于不少人物之手,研究者有可能追蹤不同時期社會關系的變動與文化心態的改變。在中國物質文化史研究中,這是一個不少學者尚未有效運用、但前景可觀的研究路徑。
整體史的物質文化史
對物質文化史研究,布羅代爾至少在兩個方面做出了貢獻。其一,他開拓了物質文化史的領域,并賦之予應有的學術地位。其二,他嘗試在物質文化中發現日常生活,為思考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的關系提供了一個路徑。盡管從現在看來,他對物質文化史下的定義,基本上屬于廣義社會經濟史的范疇,但他對這一領域的研究實踐本身,其實已超越了這個范疇,因為他將社會關系和文化體系納入探討的范圍。在拓展學術視野的角度看,這不能不說是件重要的事。
有了布羅代爾奠定的一塊基石,我們今天的建構工作就顯得順理成章了。本文提供的思路是:在研究對象上,串聯物的經濟、社會與文化面向;在研究方法上,打通經濟史、社會史與文化史。筆者嘗試以物的生產、分配、交換與消費為基本線索,重構圍繞這四個環節形成的社會關系與意義體系,為日后的物質文化史研究提供了一個宏觀的分析框架。這個框架有助于從整體把握經濟過程與社會文化過程之間的關系,認識當下研究中的熱點和盲點。這種關注不同環節、各個面向的物質文化史,不妨說是致力于“整體史”的物質文化史。
同時,筆者還意識到,我們還有必要借助當代社會批判理論,引申布羅代爾對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的討論。布羅代爾強調日常生活的重復性,社會批判理論則致力于揭示物質生活的日常性背后的政治意涵,正因為這種重復性,日常物質生活成為微觀權力運作與微觀政治抗爭的基本場所。筆者還認為有必要引進人類學的分析路徑,建議書寫物的傳記,或重構物的生命史,以此把握物的日常特性與社會文化特性,推進物質文化史研究。
本文選自常建華主編《“中國史上的日常生活與物質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西出版社,2023年),原載《文匯學人·學林》20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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