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競買法拍地卻陷“維權泥潭”18年,海南一法院被判國家賠償
3600萬元買來建廠的地,閑置14年后被政府收回!
最高法指令再審4年后山西省高院仍未開庭,“紫藤巷兇殺案”辯護律師提交開庭申請
北京CBD百富國際大廈十八年司法執行爭議調查
以上是本周值得關注的監督報道內容。
企業競買法拍地卻陷“維權泥潭”18年,海南一法院被判國家賠償
“所謂的國家賠償,實際上是退回我們的購地款,這怎么能叫賠償呢”?
仍奔走在維權一線的蘇州工業園區清風明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清風明月公司”)無奈地表示,他們并不愿向法院提供銀行賬戶。
今年8月8日,清風明月公司再次接到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的書面通知,要求該公司在7日內提供銀行賬戶,以便盡快辦理賠償款支付手續。
蘇州清風明月公司并沒有按照法院的通知要求,提供企業的銀行賬戶。企業不同意提供銀行賬戶的主要原因是,他們認為200多萬元的國家賠償款項,與其實際損失相差甚遠。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了解到,蘇州清風明月公司曾經向法院提出“暫定2億元”的國家賠償。
那么,美蘭區法院為何要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企業進行國家賠償呢?事情要追溯至22年前——
2002年10月,海口市振東區人民法院(現為“美蘭區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當地一家拍賣公司,拍賣位于江蘇省吳縣市的兩塊面積共計35.03畝的土地使用權,從報紙上看到公告的蘇州清風明月公司,以68號競買人的身份競得該拍賣標的,并全額支付拍賣成交款及傭金共計203.174萬元。
但是,企業正常競得且全額支付的兩宗地塊,在使用權過戶登記過程中卻一波三折。從2006年開始,企業為此踏上了漫長的維權之路。
該案例曾引起全國著名法律專家和媒體的關注,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督促下,2014年8月25日,海南省高院作出執行裁定,認定清風明月公司在競買過程中無過錯,通過公開拍賣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屬于善意取得,其合法權益應依法予以保護。
但至此,上述土地已被國家征用,土地使用權證被注銷,高達數千萬元的土地補償亦被他人領走,這場長達近20年的復雜維權拉鋸戰仍在繼續。
記者也就此事聯系了海口市美蘭區法院執行局進行采訪,未能得到回應。
https://mp.weixin.qq.com/s/tD8_f8osob377K5l35a85w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 陳標志
3600萬元買來建廠的地,閑置14年后被政府收回!
12月9日晚,怡球資源(SH601388)披露,又收到太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簡稱“資規局”)的《擬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2》)和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的《補償決定》。
8月14日晚,怡球資源曾發布公告稱,公司14年前獲得的約209畝土地的使用權將被收回。
據8月14日公告,2010年2月9日,怡球資源與太倉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宗地編號為TCGQ-G2010-6,宗地面積為13.96萬平方米(約209畝),使用年限為50年,至2060年3月8日。
2024年8月,公司收到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通過EMS快遞寄來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1》”)。《告知書1》的核心內容為:目前港區有招商項目需使用上述土地,要求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前將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證(正本)交付給港區管委會。
12月9日晚,怡球資源披露了事件的最新進展稱,公司收到《告知書2》。內容顯示:現港區管委會因招商項目需要向資規局申請收回該宗地,資規局擬根據項目協議有關約定,在報經太倉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收回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對應的土地使用權登記,涉及收回土地的經濟補償,由港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此外,怡球資源還收到了《補償決定》,《告知書1》所規定的期限已過,管委會將向有關職權部門申請收回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對應的土地使用權登記。涉及收回土地的經濟補償,管委會將在土地使用權證注銷后按照協議相關條款退還公司為領取該土地使用權證支付的費用,但不包括契稅、登記發證費、公證費及管委會向太倉市級以上部門繳納的各項稅費。
怡球資源表示,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將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并將根據后續進展情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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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 記者程雅
最高法指令再審4年后山西省高院仍未開庭,“紫藤巷兇殺案”辯護律師提交開庭申請
2003年10月2日晚11時,山西翼城縣計生委干部馬朝暉在家中被殺害,身中49刀。因案發地點在山西翼城縣紫藤巷,此案亦被稱為“紫藤巷兇殺案”。
案發后,馬朝暉妻子李某及其情夫李某浩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控制。原翼城縣公安局輔警董某,被認定為包庇兇手而偽造現場。該案經歷3年偵查、8年審理,2014年,山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李某和李某浩故意殺人罪成立,被判處死緩;董某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李某的姐姐李某仙被判妨害作證罪,免予刑事處罰。
此后,李某、李某浩、董某、李某仙均不服,提出申訴。2016年董某刑滿釋放后,依然不放棄無罪申訴。
202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指令山西省高院再審此案。不過,4年多時間過去,該案再審始終未開庭。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李某浩的辯護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律師魏景峰曾發布公開信,同樣希望該案能夠盡快開庭。
針對此案再審辦理情況和是否確定開庭時間等問題,紅星新聞記者按要求向山西省高院發出采訪函,但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https://static.cdsb.com/micropub/Articles/202412/47a82ba6ad5bde73933aff22d7e53090.html?fromUdid=42837b76-475a-44c1-a874-f322fc5e841f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北京CBD百富國際大廈十八年司法執行爭議調查
倏忽十數年過去,北京CBD百富國際大廈的司法執行依舊裹足不前。
地處北京市核心商務區,坐擁北京二環與三環的雙重交通網絡,無縫對接長安街與機場高速,毗鄰三里屯,工體等多個繁華街區板塊。在房屋中介口中不吝贊美之詞的百富國際大廈,從開發建設至今卻始終沒能擺脫涉案執行的爭議。
北京恒富廣場開發有限公司(2020年9月7日被吊銷,記者注,以下簡稱恒富廣場公司)在開發建設百富國際大廈時資金斷裂,連帶引發大量涉案債權糾紛,2005年末,百富國際大廈全部在建房屋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查封。
此后,百富國際大廈歷經引入建設方完工并交付。工程款欠款糾紛產生的優先債權最先得到了司法執行保證和解決。而后,其他幾十位債權人則進入了漫長的等待中。
2024年12月,百富國際大廈部分債權人向中房報記者描述稱,百富國際大廈雖然早早列入查封之列,但多年來案外人通過各種異議和訴訟程序、司法執行程序承辦人頻繁更換,該案已被查封的巨額財產,遲遲進入不了處置程序,致使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始終無法實現。
12月4日,中房報記者撥打北京一中院電話求證,對方以不符合流程為由婉拒了采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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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房地產報記者 冷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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