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真理其實極少,或許真的就那么區區一條,很多我們所謂的真理,不過是邏輯推導出來的結果而已,但是,因為太多人沒有邏輯或少邏輯,所以這些結果就被他們奉若成了真理。
——坤鵬論
第十二卷第一章(2)
原文:
本體有三類。
——可感覺本體支分為二,
其一為永恒,
其二為可滅壞;(后者為常人所共識,包括動植物在內;)
解釋:
有三類實體:
一類是可感覺的,
這一類又可分為兩子類:
或者是永恒的,
或者是可以消滅的;
后者是眾人所熟知的,包括動植物在內;
這里呢,亞里士多德又將兩個子類算到了整體的三類之中,即:
可感覺的、永恒的實體;
可感覺的、可消滅的實體;
后面還會說到第三類是:不運動的實體。
原文:
于可滅壞本體,我們必須鉆研其要素,
無論要素只是一種或是有多種;
解釋:
關于可消滅的實體,我們必須要鉆研它的要素,
不管這要素唯一還是多種;
原文:
只一為不動變本體,
某些思想家認為這不動變本體可以獨立存在,
有些又把不動變本體分為兩,這兩者即通式與數理對象,
而另一些思想家考量了這兩者,認為只有數理對象是不動變本體。
解釋:
要素唯一的是不運動的實體,也就是第三類實體,
某些思想家(柏拉圖和柏拉圖學派)認為,這類不運動的實體可以獨立存在,
有些思想家(以色諾克拉底為代表)又把它們一分為二,即是通型和數學對象,
而另一些思想家(以斯彪西波為代表)考察了這二者,認為只有數學對象是不運動的實體。
原文:
前兩類本體為物學主題(因為它們主于動變);
但第三類本體,如其原理與另兩類不相通,就得屬之于另一門學術。
解釋:
前兩種實體是物理學的主體(因為它們主要研究動變);
但是第三種——不運動的實體,如果其原理和前二者不同,就是屬于另一門學術。
關于不運動實體的論點主要有三個:
第一,柏拉圖主張理型;
第二,色諾克拉底主張通型和數學對象;
色諾克拉底,曾和亞里士多德一起到阿塔爾尼亞,后來在公元前335年,他繼斯彪西波擔任柏拉圖學園園長。
他繼承了柏拉圖和斯彪西波的思想,認為存在一組最基礎的原理,他將其稱之為“單一”(Monad)和“二”(Dyad)。
此人坤鵬論在《柏拉圖學派》、《讀<形而上學> 學習亞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學(25)》中介紹過。
第三,斯彪西波主張數學對象;
斯彪西波是柏拉圖的侄子,公元前347年繼位柏拉圖學園的園長。
他的思想比柏拉圖更加接近畢達哥拉斯學派的思想,
所以,也有評論說,這一派是柏拉圖的畢達哥拉斯學派化,變更柏拉圖學說的地方不少。
同樣也是在《柏拉圖學派》,坤鵬論對其有所介紹。
當然,這三人從總的根源上皆屬于柏拉圖學派,而柏拉圖的學說又有很大部分,特別是數學部分與畢達哥拉斯學派有著極深的淵源。
原文:
可感覺本體是可變化的。
現在假如變化由相反或由間體進行,
這就只能由對成而不是可以從任何相非的事物進行(因為聲音非白,但聲音不能變白),
由對成的一端變向另一端,其所為變不是出于那相反兩端而是某些底層事物在兩端之間進行著變化。
解釋:
可感覺的實體是可變化的。
現在,如果變化因相反或是由間體來進行,
這便只能是由相對立而不是可從任意的互為不是的事物進行(因為聲音不是白,但聲音不可能變成白),
由對立的一端變化至另一端,這變化不是出于那對立的兩端,而是某些底層之物于兩端在進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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