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好友因彼此信任決定合伙做生意
卻因賬目矛盾導致形同陌路…
近日,泗陽法院王集法庭聯合王集司法所、王集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合伙糾紛,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避免矛盾進一步升級。
案情簡介
2014年,陳某、王某和劉某三人合伙投資一家工廠,劉某為合伙事務執行人。
今年初,因工廠經營不善,陳某與王某要求劉某將賬目進行梳理公示,劉某卻遲遲未將工廠營業情況進行公布,導致三人產生糾紛。因賬目一時難以盤清,散伙事宜一直未能談妥,三人決定共同向王集司法所申請人民調解。
調解過程中,三方當事人因賬目分歧發生肢體沖突,針對此情況,王集司法所邀請王集法庭、王集派出所共同化解該起糾紛。
聯調過程
王集法庭法官化孟璠和駐庭調解員朱健參與調解并查明,陳某、王某和劉某在合伙經營案涉工廠后,還共同出資多個項目,由于出資協議條款簡單、多個項目賬目混亂,成了一盤“糊涂賬”,審計難度極大。
考慮到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有效減少雙方的沖突對立,化孟璠便組織各方進行當面核算和溝通。一開始,劉某不愿配合,法官對其釋明:“執行事務合伙人若怠于履行合伙事務,對不能清算負有過錯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劉某漸漸予以配合,幾方對賬目逐項核對。
經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員多次溝通,并組織三人就出資情況、盈利分割、調解方案等進行多輪調解,最終達成協議,陳某、王某退出合伙,劉某退還二人出資款19萬元,并當場履行5萬元。至此,該起糾紛得到高效化解。
本次調解中采用了“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的聯動聯調模式,在法律框架內,兼顧人情與法理,和諧解決了矛盾。下一步,王集法庭將立足職能作用,持續加強與轄區司法所、派出所等溝通對接,推動矛盾糾紛止步于前端、化解于訴前,助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編輯 | 徐子涵
校對 | 薛 宇
審核 | 胡彥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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