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知識分子The Intellectual
圖源:Pixabay
撰文 |李珊珊
近年來,中國的頂尖大學在世界大學排名中的直線上升,論文發表數量飆升。但與此同時,中國也已成為了撤稿率最高的科研大國之一。根據《自然》雜志的報道,僅在2023年,就有大約14000篇論文被各種英文期刊撤稿,其中四分之三涉及中國合著者。
為什么學術不端行為屢禁不止?除了個人道德因素,一群香港學者認為,管理機制所存在的問題是更值得我們思考的。因為,學術不端的背后,是研究者所面臨的壓力與誘惑。
2024年,Research Ethics雜志發表了香港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研究生Xinqu Zhang與其導師犯罪學家Peng Wang的一篇論文《中國科研不端行為:制度分析》(Research Misconduct in China: Towards an Institutional Analysis)——這篇論文是基于Xinqu Zhang在2021年和2022年對三所“雙一流”大學的教職員工和管理者進行的訪談的一項針對學術不端成因的研究。
隨后,《自然》雜志以“中國的精英研究人員表示,他們“別無選擇,只能犯下不端行為”為題,報道了這項研究。
在那篇報道中,Peng Wang提到:一些中國的大學將全球的大學排名視為一種必須要贏的游戲,“隨著(贏的)指令在機構層級中向下傳遞,這些機構的績效壓力也隨之增大。大學各部門為學者制定了具體的、難以達到的論文發表標準,達到了,他們才能獲得晉升和獲得終身教職。”
兩位作者認為,這種從上到下的壓力與誘惑,而非單一的研究人員的道德因素,才是飆升的學術不端行為的罪魁禍首。
著名的學術打假偵探伊麗莎白·比克(Elisabeth Bik)表示:這篇文章讓我們“瞥見了研究人員在從事不道德行為時所感受到的痛苦和內疚”。
在《自然》的報道中,大連理工大學的研究科研誠信政策研究者王飛表示:(雖然并非全部情況),但作者在描述機構壓力和科研不端行為之間的關系時“一針見血”。
但也有研究者不同意該項研究將學術不端的原因歸結到為“雙一流大學”建設等高等教育發展計劃,因為,科研不端行為不是“雙一流”建設的結果,而是“對科研誠信教育重視不夠”的結果。
對于這篇對中國學術不端行為的“一手資料”的質性研究,訪談了些什么人,得到了什么樣的信息,有什么樣的啟發與局限,文章的第一作者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博士生Xinqu Zhang向《知識分子》描述了當時的研究經歷。
以下為Xinqu口述:
國內學術不端的成因研究是我的博士論文的一部分。
在這項研究開始時,通過文獻綜述,我發現有學者將學術不端這種“越軌行為”看作“白領犯罪”。這是最先由Sutherland在1940年提出的一種犯罪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在職業中的高地位人物實施的犯罪”,換言之,這種類型的犯罪主要集中于精英階層,表現形式通常為組織內部貪污受賄造假等。而大學作為社會組織的一部分,教職員工作為知識分子的一個群體也屬于精英,上述概念因此也可以應用在學術不端行為和學術腐敗的分析中。從這個意義上社會學和犯罪學的理論在學術不端這個題目上聯系在了一起。
研究采用了質性研究方法,通過深度訪談方式收集數據。整個訪談在2021年到2022年之間完成,我們選了三所高校,剛好是雙一流排名當中頭部、中部和尾部的三所高校。當時這樣的選擇是因為,現有研究主要集中于頭部學校,我們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夠表現出一定的差異性。
訪談由我獨自完成,每次持續30分鐘到1小時不等。做這些訪談之前,我要依靠學校里的“中間人”,幫助我去聯系這些受訪人。在聯系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多“突發狀況”,其中之一就是人文社科領域學者們對受邀接受訪談的反應。
因為我自己的研究集中在社會科學方向,最開始考慮的就是去訪談相關學科的老師,但絕大部分潛在人選用不同的理由拒絕了邀請。有一位我比較看重的、很重要的潛在受訪人很直接地告訴我,說學校對老師的言行是有要求的。因此,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沒法接受我的邀請。
這點其實我和導師并不意外。即使我們的研究計劃通過了港大的科研倫理的嚴格審核,并且對受訪者信息進行嚴格保密的,因為對不必要麻煩的考慮,我們都無法說服這些學者。所以,后來我們就轉向自然科學學者了。
幸而,接受邀請的自然科學領域的學者們對接受訪談持開放態度,甚至他們的表達欲會(比我想要的)更強一些。我猜測可能是因為他們經歷了很多,對外人會有不吐不快的感覺。正好參與訪談給受訪的學者們提供了一個平臺,他們可以把一些經歷、思考拿出來分享。作為入行不久的博士生,我還是非常感謝這些老師們接受邀請的。
No.1
造假者的愧疚之心
現在來看,召集受訪者是這個研究最大的難點。最終總共有大約30位處于各個職業階段的高校老師以及不同層級的管理者參與訪談。雖然受訪者數量不多,但涵蓋的群體有足夠的代表性,而他們在訪談時提供的信息已經足以說明一些情況了。
訪談這些老師的時候,我除了對基本學術背景進行提問之外,也討論了他們所在學校對發表文章數量和教學的要求等方面。絕大多數的老師表示,教學跟發表論文比起來已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了。這個研究中包含的三所學校都會要求完成很多課時,這是可以理解而且也是在作為高校教師必要的工作。
在訪談過程中,很多受訪者很坦誠的承認自己有過學術不端的行為,并向我表示了心中的愧疚。
這是其中的一個例子。我認為,學術不端的歸因在某些具體情境下確實跟個人品德的關系不大,畢竟他們可能是迫不得已。我個人的這種看法也是基于大量的案例產生的。大規模頻發的學術不端行為,更多的問題可能來自他們工作上的種種發表壓力,這種壓力導致了這些老師們在極端的情況下采取了一些極端的方式去完成任務。
訪談中,一位高校管理者介紹:“我們承認學術誠信的重要性,我們要求所有教職員工遵守研究倫理。然而,正如中國古語所說,“水至清則無魚”,我們在識別和懲罰研究不端行為時不應過于嚴格,因為這會妨礙老師們的科研效率。”
有位有“帽子”的受訪人,因為是海歸身份,在入職不久就拿了好幾個“帽子”,目前是青年科學基金項目A類。那位老師非常高產,對科研和教學非常認真。據我所知,他自己一個人現在有5個不小的研究項目,并且親自帶領研究團隊。
我跟他談到了帽子,因為一般認為,帽子作為保護,可以幫助一些大咖躲過監管,但到了我采訪的這個學者這里,他并沒有提到帽子的便利,反倒提到了這些頭銜給自己帶來的麻煩,讓他覺得很有壓力。
因為“帽子”不光是個人的的,還是他所在的機構的。有了“帽子”,機構會以學者們的名義去建立更大的研究團隊,拿更多的資源,而他們對某些情況甚至是不知情的。因為團隊人數最終可能會變得異常龐大,光靠有“帽子”的研究者本人親自管理學術誠信是不現實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這個大團隊里的某些人參與了學術不端,大咖們自己未必能及時發現,但是出事之后他們就得首當其沖背鍋。
總體來講,就是“帽子”為學者們帶來了更多的科研項目,但是他們自己一個人掌控不了全局。所以,有時候我們發現有些學術不端去復盤調查時,都說是手底下人出現了這個問題,帽子學者不知情。這是那位接受我訪談的學者特別擔心的,他怕自己會是團隊里對學術不端行為最不知情的一個。
訪談過程中,我接觸到了比較主流的學術不端的類型:論文工廠、買數據、造數據、不當署名,甚至賄賂期刊編輯等等。
我訪談了一位“學霸”碩士生,在讀研期間曾經自己一個人獨立完成了導師一個相當重要的研究項目,包括做實驗、寫文章和最終發表。但最后署名他只排到7作,前面是他的導師、導師的親信、關系戶。這個學生跟我說:“原本對學術圈的這種事情有所耳聞,沒想到現實比他了解得更黑暗”。去年幾個比較知名的學生舉報老師案例能體現這點。
而高校對學術不端的“默許”和“放縱”,則幾乎是變相鼓勵了這種行為。有受訪老師告訴我們:(采用論文工廠的資料發表論文)“晉升為副教授后,我擔心自己的不當行為會被其他人報告給大學。然而,到目前為止什么都沒有發生。我猜(學院和系)領導想補償我對大型項目的貢獻從而對我(不道德研究活動)視而不見”。我在文章中也提到過——“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大家對學術不端持反對態度,但為了大方向,比如學校排名等等,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受訪者提供了各種說法,比如“把這個文章發出來,具體情況具體去處理,不一定要斬盡殺絕”;再比如,最常聽到的“水至清則無魚”,“得饒人處且饒人”等等。
我訪談的一些管理者,自己也要做一線研究工作,也有指標要完成。但現實是他們很清楚自己的能力,根本完不成他們給手下老師們定下的要求。所以有些人為了通過考核進行學術不端。他們的把柄院系老師們都清楚,大家處于一種心照不宣的狀態。甚至管理者有時還會私下鼓勵老師們跟期刊編輯搞好關系以期“快速發表”。
No.2
模糊的目標與“層層加碼”的考核體系
我看過《知識分子》的很多文章,好像大家更傾向于把目前學術界的這些情況歸因為數字指標,這可能是科研管理體系表現的最明顯的問題,比如:要求老師必須在考核期內發表多少篇文章,發表多少篇SCI或者是國內核心等等。但我們的想法是,如果把所有問題或者主要問題僅僅歸結在數字上,只是反映了一個表面的問題。更深層次的,比如:為什么我們要實施這樣的數字化考核,以及這些數字的要求是如何確定的?這都是我們想要解釋的問題。
我們在論文中提到的學術不端行為的另一個原因歸結到了機制導致的“層層加碼”。
中國的主流高校大多是公立的,當管理部門對高校提出目標,那么接下來的操作步驟通常是從上往下分解任務,不同層級的學校領到各自的任務并完成,然后從下至上匯報。我和我導師的另一篇關于高校管理的論文對這方面進行了討論。
這套科層制的運作機制的一個核心是指令的模糊性,比如說,“雙一流大學”建設中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世界一流學科”,究竟什么是“世界一流”,要如何“先進”,具體的標準是什么?要如何來衡量?其實都比較模糊。
這種模糊性在中央財經大學(當時)的智強教授2017年發表的一篇對于863項目的研究中曾經提出過,在我們的訪談中,也多次感覺到了這種模糊性。
模糊帶來了巨大的自由度:它給予了執行者足夠的空間去實施他們認為合理的政策和措施。只要實施過程中沒有給最終結果帶來不可接受的負面影響,可以“無所不用其極”。而且,經過多次內部會議討論,建設“雙一流”的目標已經體現在具體的大學政策中,核心就是提高高校在全球主要大學排名榜單中的位置。因為論文的發表是影響和決定大學和學科排名的關鍵因素,所以論文發表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政策核心。
但因為目標仍然是模糊的,要達到什么程度(排名的位置)才算是完成任務要求。為了避免因目標未能實現而受到指責,高校們就普遍采取了一種“層層加碼”的策略,高校把任務加碼分解到院系,院系把任務加碼分解到每個老師。
從一定意義上,目前中國大學的“非升即走”制度,撤換表現不佳的研究人員,并采用更嚴格的標準去評估教職人員,尤其是青年學者的論文發表量,也都來源于此。對高校而言,完成任務是第一位的。
這些晉升標準是不可談判的。正如一位高校管理者所解釋的那樣:“他們(教職員工)對晉升標準有意見,我們都知道。但是,我們別無選擇。大學已經設定了目標,無法改變。如果有人不能滿足(關于發表文章的)標準,我只能建議他們盡快離開。”
訪談中很多老師在學生時代就立志學術,想留在高校,但考核的壓力可能會讓他們丟掉這個機會。過度的壓力使這些學者們的身心健康出現問題,很多人在訪談時都提到了這點,但學校不會因為身體原因就給予時間上的寬限。于是,正是這些特別想好好做學術的人,為了留下來,就只能去尋找一些捷徑,給自己爭取時間來休息恢復。
比如有個老師跟我講,他只有三年時間完成考核,但中間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去治病,為此,他曾經向所在院系提出過申請,問能不能寬限一段時間,算病休,但學校拒絕了,要求必須在既定時間內完成指標。于是他只好找寫手,買數據,先把文章投出去,甚至還要再找關系,把文章發出來,雖然雜志不是很好,但至少考核夠用了。
很多人在跟我講到自己的學術不端行為的時候,最后會加上一句:“我知道我做得不對,但這不是我的本意”。雖然上面這些說法可能只是在給他們的不端行為找理由,(讓那些行為)聽上去更合理,但是如果其他學者身處他們同樣的位置,同樣的境況下,會不會也要通過這種極端的方式去達到這種壓力極大的目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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