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針對重慶市潼南區臥佛鎮河口村村民丁先生向媒體反映,當地修建銅車壩水庫導致其自家房屋被占,政府應發放的安置補助費在征地近四年后仍未發放,也沒有為他和家人購買養老保險等問題,當地鎮政府相關負責人回復稱,“相關程序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請村民耐心等待”。
看到這里,估計不少人都會問,什么樣的程序,要走四年?
青鋒注意到,之前最高檢抗訴,最高法提審的福建省福清市玉屏街道石井村村民陳代忠的祖屋被福清市玉屏街道辦強制拆除,最終判村民陳代忠勝訴的其中一個認定就是,“福清市政府、玉屏街道辦違反先安置后搬遷的原則”。也就是說,不論征地拆遷也好,征地搞工程建設也罷,其中要做到的一個原則,就是必須先做好人員搬遷的安置工作。
據澎湃新聞報道,根據當地公開的《銅車壩水庫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當年擬征收的潼南區臥佛鎮河口村2組等兩個鎮八個村二十三個組集體土地201.78公頃的補償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農村房屋補償費、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以及“對符合條件的征地人員安置對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繳費補貼”。
報道顯示,和丁先生一樣,其所在組的很多村民, 2023年收到土地補償費、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費用后,“安置補助費直到現在還沒有發放,也沒有為他和家人購買養老保險”。也就是說說,安置補助費和為被征地村民按規定應購買的養老保險,并沒有兌現。
僅以村民應該被辦理的養老保險,拖了四年沒有辦理來說,按照有關規定,等這些人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達不到法定的繳納年限的話,這些人將難以享受應該享受的養老補助。倘若所謂的程序再走四年的話,或許有些老年人早已撒手人寰,再也等不到他們應該享受的待遇。不知道當地相關人員是否考慮過這個問題,是否自問過,人生到底有多少個四年?
一個問題久拖不決,究竟是對百姓負責,還是真有苦衷?
澎湃新聞報道顯示,除了有關人員回應稱“相關程序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外,有關回復還稱,安置補助費等在征地近四年后仍未發放的原因在于,丁先生等所在的“村民小組具體的人員安置對象尚未完成確定、公示、初審、復核和核準等程序”。就此是否可以問一句,村民小組四年都沒有完成安置對象確定、公示、初審、復核和核準,作為上一級負有一定責任的鎮政府及其他相關單位,就沒有主動督促一下,或者限定村民小組完成的時間嗎?
或者說,正在有條不紊正在進行的相關程序,就是一個看似合理的冠冕堂皇的借口,或者是什么時候都正確,也都可以拿出來回應百姓乃至上級質詢時的托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