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護類化妝品中添加人表皮生長因子(簡稱:EGF)是“行業潛規則”?
4月11日,有媒體報道稱可復美等10多個知名化妝品品牌在產品中違禁添加EGF,并引用知名“打假人”王海團隊成員趙先生(化名)的言論認為“這可能是一個行業潛規則”。
由于涉及多個知名品牌,且違禁添加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這些內容發布之后引發了大量媒體的轉載和跟進報道,引起巨大的社會反響。
但事情很快迎來反轉!
4月12日凌晨,可復美品牌官方微博發文回應稱,通過委托不同檢測機構采用不同方法進行獨立檢測,送檢產品中均未檢出人表皮生長因子(EGF)。
4月15日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香妝協會)發布公告:“為厘清事實真相,保護公眾知情權,中國香妝協會以依法依規依科學的原則,迅速委托具有CMA、CNAS等國家級資質認證、具備化妝品中生物活性成分檢測能力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采樣了報道中提及的產品和部分未提及的產品,進行了專項檢測。經雙重檢測方法驗證,截至2025年4月15日,所有檢測產品中均未發現異常”。
截圖自中國香妝協會官方微信
為什么不同的檢測機構會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背后真相到底是什么?
近年來,從2024年的百雀羚、相宜本草到如今的可復美等眾多知名化妝品品牌,為何會遭遇類似的以“涉禁”為由的“狙擊”?
為此,《FBeauty未來跡》進行了獨立調查,試圖最大程度還原事實。
雙方“拉鋸”超一年半,企業多次送檢,藥監局等多部門聯合調查未發現問題
據《FBeauty未來跡》多方了解,整件事情的起因是2023年8月4日秦女士(化名)在西安某藥店購買并使用可復美相關產品后面部出現紅腫不適,于是就醫。
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2023年9月23日的檢查報告顯示:秦女士面部皮膚起紅斑,局部腫脹,初步診斷結果為“面部皮炎”。另一份由西安秦皇醫院出具的面部超聲檢查報告(時間不詳)顯示:秦女士面部皮下組織增厚,較厚處位于左臉頰,厚約1CM。醫生診斷為:皮下組織診斷性影像異常,建議停用可疑修護產品和護膚品,暫無特別治療方法。
據報道稱,醫生據此懷疑秦女士是否進行了不當醫美填充,但秦女士予以否認。秦女士懷疑是使用可復美相關產品導致了面部皮膚問題。
從2023年9月23日開始,秦女士多次通過12315、12345對涉事藥店進行投訴舉報,并通過社交媒體發布信息,控訴可復美品牌含有違禁成分,致人毀容。
接到秦女士舉報之后,西安市臨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很快介入并出面調解。
但在調解過程中,涉事藥店方認為秦女士提出了“超出法律范圍的賠償要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23年10月6日,臨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與秦女士聯系,告知調解失敗,建議秦女士走司法途徑。
2024年1月秦女士復購可復美同款產品送到第三方檢測公司進行檢測,3月8日第三方檢測結果顯示“檢出EGF”,含量為567.3pg/ml。3月13日秦女士向陜西省藥監局進行舉報。
接到秦女士舉報后,陜西省藥監局和陜西省公安廳環境與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等多部門介入調查。
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于2024年3月和4月,前后4次到可復美品牌母公司陜西巨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及抽樣檢測,共抽檢89批次相關產品,并調取了巨子生物的相關原料采購記錄和生產記錄。結果未發現秦女士所反映的可復美相關產品添加EGF的情況,也未發現巨子生物有違規生產和EGF的相關采購記錄。
2024年7月陜西省醫療器械質量檢驗院出具的報告也顯示:沒有在相關產品中檢測出EGF。
與此同時,可復美品牌方分別在2024年3月和2024年4月將留樣的“類人膠原蛋白修復敷料(可復美)G型80g”(生產批號:22041088)和“重組膠原蛋白修復敷料(可復美)G型80g”(生產批號:24030031)(注:由于醫療器械注冊證變更,類人膠原蛋白修復敷料為重組膠原蛋白修復敷料的曾用名)兩個批次的產品分別送往兩家具有ISO9001證書和國家CNAS證書的實驗室,采用“酶聯免疫吸附試驗 (ELISA)”和“質譜法(LC-MS/MS)”兩種檢測方法進行檢測,但結果均未在有關產品中檢出EGF。
由于秦女士在有關部門調查期間持續通過社交媒體尋求輿論支持,發布指控性言論,并通過12345市民熱線等渠道進行大量投訴。2024年7月巨子生物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對秦女士提起訴訟。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正式立案,目前該案件已經開庭但尚未宣判。
經過長達8個月的調查,陜西省藥監局在2024年11月5日對秦女士的舉報做出了“不予立案”的書面回復。
陜西省藥監局2024年3.18的抽檢記錄及2024年11.5日出具的告知書
但秦女士對陜西省藥監局的抽樣方式和處理結果表示不認可,繼續進行舉報和投訴,并尋求媒體和社會力量幫助。
從多家媒體報道的內容來看,王海團隊應該在不晚于2025年3月關注到了此事。不過巨子生物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王海團隊成員未與公司接觸。
2025年3月,河南廣播電視臺旗下大象新聞·大象幫自行購買了包括可復美在內的多個品牌的多款產品,送至上海、青島、北京的四家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中9款產品含有EGF,含量從480.1pg/ml-0.2419pg/ml不等。
隨后,大象新聞向陜西、山東、青海、江蘇、北京、上海、廣東的有關部門反映了相關情況,但截至發稿《FBeauty未來跡》沒有獲悉有相關部門因此事立案。
抖音認證信息為王海法律咨詢(北京)有限公司所屬的“王海測評”賬號2025年4月12日發布視頻顯示:王海團隊也是在接到秦女士舉報后,將包括可復美在內的11個品牌的22款產品送檢,均檢測出EGF。涉及產品既包括二類醫療器械醫用敷料,也包括妝字號產品;產品類型涉及液體精華、面霜、次拋精華、潔面等多個類型。
但這條視頻在2025年4月14日被刪除。
從2023年9月23日秦女士對可復美發起舉報到王海團隊及大象新聞介入,2025年4月11日大象新聞發布相關視頻和稿件將事情推向風口浪尖,歷時超過1年半。經歷了“舉報”“相關部分介入調解”“再舉報”“多部門介入調查”“訴訟”“爭取輿論”等多個來回的“拉鋸爭執”。
而整件事情,也從可復美品牌與秦女士的糾紛,變成了涉及10多個知名化妝品品牌的行業事件。
事實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單純憑借ELISA檢測法檢測化妝品中的EGF含量,無法定論
除4月15日發布獨立抽檢公告外,中國香妝協會還在4月14日發布了一份“關于EGF情況的說明”。該說明指出:協會組織生物學、毒理學、化妝品工藝學、檢驗檢測等領域專家展開了專題研討與調研。經論證后認為:不能僅基于ELISA檢測方法作出結果判定。
ELISA是什么?為何不能僅基于ELISA檢測做出結果判定?
根據視頻節目所展示的內容,王海團隊和大象新聞委托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所使用的主要檢測方法為“酶聯免疫法”。
《FBeauty未來跡》查詢相關資料獲悉,“酶聯免疫法”全稱為“酶聯免疫吸附測定法”,英文名為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因此簡寫為“ELISA”(以下簡稱ELISA測定法)。
截圖自大象新聞官方微博視頻號
“為了保障安全,人體免疫系統會像保安一樣巡邏檢查是否有外來分子混進來。在保安手里有一套標記了不同壞人特征的數據庫,這些壞人的‘特征’我們叫‘抗原’;保安手里同時還有針對不同壞人的不同抓捕工具,我們稱為‘抗體’。只要保安發現某種‘抗原’,就會針對性使用‘抗體’去抓捕。因此,我們可以利用‘抗原’和‘抗體’之間的這種特殊的一一對應的反應,進行精準的檢測工作。”某不愿具名的大學教授向《FBeauty未來跡》解釋。
ELISA測定法的基本步驟,圖片來源于網絡
從教授的描述中不難發現,“抗原”和“抗體”之間存在某種一一對應的“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關系。因此,ELISA測定結果是否準確,一個很重要的條件是有沒有對應的“抗原”或“抗體”。
市面上有很多企業將已知的“抗原”或“抗體”進行“包被”,加上檢測所需要的“微孔板”“底物溶液”“酶標記抗體”等其他物品,放在一個盒子里,就形成了可供商業化應用的,標準化的ELISA試劑盒。
由于“抗原”和“抗體”之間具有某種一一對應的關系,因此ELISA試劑盒和需要檢測的對象之間也存在某種意義上的“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關系。換句話說,如果拿檢測流行感冒的試劑盒去檢測EGF,就會出現牛頭不對馬嘴的情況,其結果一定不可靠。
據《FBeauty未來跡》了解,目前市面上最少有3000種的ELISA試劑盒,但并沒有專門針對檢測化妝品中EGF的試劑盒。所以,如果采用ELISA測定法檢測化妝品中的EGF,通常需要自行配置檢測試劑,設計檢測方案。這就導致如果用ELISA測定法來檢測化妝品中的EGF,其檢測結果很可能會出現巨大的偏差。
據吳震等2021年發表在《廣州化工》的一篇論文顯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安全風險評估重點實驗室、廣東省藥品檢驗所2021年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使用8種市面上的ELISA試劑盒對化妝品中的EGF進行檢測,結果發現部分試劑盒對全部化妝品測試結果為陽性或全部為陰性。不同試劑盒對個別同一樣品測試結果存在顯著不同,不同試劑盒的靈敏性、準確性存在顯著差異。
該研究認為“ELISA試劑盒的產品質量、實驗室環境和實驗水平對結果影響(指用ELISA法檢測化妝品中的EGF)非常明顯。[1]”
“ELISA其實主要針對血清、血漿、細胞培養上清液、尿液等樣本的檢測,用來檢測化妝品中的EGF并不對癥,采用不同的試劑盒結果也會不一樣。并不適合用來檢測化妝品中的EGF,采用不同的試劑盒結果會不一樣。另外,由于化妝品配方比較復雜,如果產品中含有EGF片段或者EGF類似物,也會導致假陽性。所以,即使通過ELISA檢測,也一定要結合其他檢測方法進行交叉實驗,盡可能地排除干擾項才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廣州某具有CNAS、CMA等10多項國家級資格認證的專業檢測機構負責人認為,僅憑ELISA檢測不能做出結論。但由于消費者并不具備檢測方面的專業知識,媒體的報道已經形成了嚴重的誤導,希望有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
據《FBeauty未來跡》了解,ELISA檢測法本身還可以細分為直接法、間接法、競爭法、間接競爭法、雙抗法等,選擇什么方法取決于需要檢測的不同目標物和實驗目的。
4月14日,《FBeauty未來跡》曾致電大象新聞·大象幫官方服務熱線,希望能與該節目的編導進行交流,了解檢測方法,但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幫忙轉接相關編導,也無法告知相關信息。
知名化妝品企業集體添加EGF的可能性很小
表皮生長因子(Epidermal Growth Factor——EGF)是1962年由美國科學家Cohen博士和Montalcini教授在試驗中發現的一種可以促使皮膚細胞生長速度加快的成分。這種物質自然存在于人體皮膚細胞內,其含量的多少直接影響著皮膚新細胞的生長分化速度,從而決定著皮膚的年輕程度。Cohen博士因此榮獲了1986年的諾貝爾生理或醫學獎。[2]
EGF是一種由53個氨基酸構成的活性多肽,它的主要生理活性是誘導細胞(尤其是表皮基底層細胞)增殖、分裂分化,促進其生長,加速皮膚新生細胞替代衰老細胞的進程,使皮膚細胞年輕化[3]。
但由于長期過量使用EGF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如細胞增殖失控等),因此在歐美、日韓等國家,屬于限制使用或者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允許使用到化妝品中的成分。
中國國家藥監局在2019年明確表示:人寡肽-1又名表皮生長因子(Epidermal Growth Factor, EGF),一般在醫學領域使用較多,臨床適應癥為外用治療燒傷、創傷及外科傷口愈合,加速移植的表皮生長。但未被收錄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2015年版),不得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
截圖自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
王海團隊和大象新聞送檢的產品中,“可復美重組膠原蛋白修復敷料(G型)”雖屬于“械字號”產品,不歸屬于化妝品類目監管,但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未經批準許可也不得被用于相關產品中。
但《FBeauty未來跡》采訪的大部分學術界、化妝品業界以及檢驗檢測領域專家都認為:知名化妝品企業集體在產品中違規添加EGF的可能性很小。專家們的觀點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違禁添加一旦被坐實,后果非常嚴重。被曝光的這些企業都是大企業,內控很嚴格,并且品牌影響力已經很大,通過違禁添加所得和所面臨的風險明顯不成正比。
根據我國現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屬于嚴重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最高可處涉案貨值30倍罰款;并面臨吊銷生產許可證或取消備案,責任人(法定代表人、主管等)處上年度收入1-3倍罰款,并禁止從業10年或終身的處罰;與此同時,構成刑事犯罪的,還會面臨牢獄之災。
“如果說一些小企業為了達到宣稱的功效進行違禁添加我相信,但報道中這些知名企業如果違禁添加,所面臨的處罰和因此獲得的收益是嚴重不對等的。這就好比一個億萬富翁光躺著吃利息都夠了,除非是有什么特殊癖好,一般不會跑到超市里偷面包吃一樣。這種可能性極低。”某業內人士說。
第二,微量EGF即使被添加到化妝品中,也很難有真實功效。
從目前已經披露的信息來看,被檢出的EGF含量大多數在300pg/ml-500pg/ml之間。
媒體送檢的部分產品檢測結果,圖片來自新聞報道
公開資料顯示:?pg(皮克)?是一個質量單位,1皮克等于10的負12次方克,相當于萬億分之一克,常用于測量極微量的物質。
“300pg/ml的添加量,就相當于在1噸重的水里,放了0.0003克東西,這是一個很低的含量,加了也不會有什么效果。企業為什么要冒著被罰款甚至坐牢的風險,來干這個事情。要么是檢測方法有問題,要么是成分里某些蛋白片段干擾了檢測結果。”上述檢測機構的負責人說。
據《FBeauty未來跡》了解,EGF雖然不得被添加到化妝品中,未經許可也不得添加到醫用敷料中,但卻是一種在皮膚科經常被使用的外用藥物。比如在醫美點陣激光術或者因某些原因導致皮膚表面受損后,用于加快愈合。只不過需要遵醫囑,在一定的療程后停用。
以市面上常見的處方藥易孚人表皮生長因子凝膠為例,其規格為10μg/g,鑒于大多數凝膠的密度在0.8g/ml—1.2g/ml之間,如果取中間值1g/ml,則易孚人表皮生長因子凝膠的EGF添加量約為10000000pg/ml。這是被曝光的化妝品中檢出EGF濃度的2萬多倍。
第三,讓EGF在普通化妝品中保持活性,技術門檻較高。
據廣州荃智美膚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發總監張太軍介紹,EGF穩定性并不高,尤其在水劑中很容易失活,所以需要采用凍干等技術進行特殊處理,才能盡可能保持活性。
此外,由于EGF的分子量達到6200道爾頓,皮膚屏障結構完整的情況下,能給吸收的量很有限,要想達到效果,還必須采用特殊的透皮吸收技術。并且,EGF在超過40度的環境中就會失去活性,對存儲和運輸環境還有一定的要求。膏霜、洗面奶、精華等普通化妝品,在流通和倉儲過程中,通常不會特別增加冷藏措施。
從檢測方法到企業動機,再到將EGF添加到化妝品中技術條件綜合分析,其實已經不難看出,所謂的“在修護類化妝品中添加表皮生長因子EGF是行業潛規則”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也并不是事實。
為什么類似的“輿情鬧劇”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可復美等品牌的遭遇在化妝品行業近兩年已經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
2024年11月“百雀羚化妝品被曝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詞條沖上微博熱搜,隨后很快被證明是一場鬧劇。緊接著是薇諾娜、韓束等品牌,因為各種原因被打假人舉報,但最終經調查發現舉報內容并不屬實。
這些鬧劇背后,其實有幾個共同點:
1、時間跨度非常大,長達幾個月甚至一年多。
2、背后都有“打假人”的身影,且被針對的都是知名企業知名品牌。
3、事件的演變進程幾乎都是分三個階段:首先是打假人四處“舉報”,但和企業調解失敗;緊接著是其中一方提起“訴訟”,最后打假人一方敗訴;然后,“打假人”利用其掌握的社交媒體賬號或者聯合其他媒體,發動輿論攻勢,對品牌聲譽造成影響。
4、都是在主管部門和司法機關已經給出權威結論之后,打假人發起輿論攻勢。
5、事件推進過程中,第三方檢測報告往往都是關鍵證據。
這次的“EGF事件”也同樣如此,盡管目前缺乏妝品中EGF的法定檢測方法,但陜西省相關部門長達8個月的調查,外加多個具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可信度應該是毋庸置疑的。
但這些官方機構和權威機構經過司法程序的嚴肅結論,最終卻攔不住幾份藏頭露尾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在社交媒體上瘋狂傳播,這到底是為什么?
如果背后真的是消費者維權艱難,那我們應該思考如何降低消費者的維權成本;反之,如果這是一種系統化的、普遍性的牟利手段,那么在這個過程中,長年累月的舉報戰、訴訟戰、輿論戰所導致的各種負面影響,又該由誰買單?
對這些問題的追問,或許才是更大的意義所在。
[1]吳震,薛日穎,薛巧如,黃瑩,酶聯免疫法快速篩查化妝品中非法使用人表皮生長因子,廣 州 化 工,Vol. 49 No. 2,Jan. 2021
[2]王麗明,EGF 在化妝品中的應用,山東科學,第19卷第4期,2006年8月,1002-4026(2006)04-0072-02
[3]崔志新,崔彥博,唐燕紅,楊鑫.表皮生長因子對表皮細胞增殖和凋亡的調控作用[J].食品與藥品2005(11):15-19
本文為FBeauty未來跡原創作品,未經書面授權許可,不得轉載或通過技術抓取用于AI訓練。
作者/文書桓
編輯/吳思馨
排版/桂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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