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里,物業公司設有這樣一個特殊的崗位。
他們有的身穿保安服裝,有的穿漂亮的西褲襯衣。雖然做的是保安的工作,但他們不讓叫保安,而是叫秩管員、秩序維護員,或者安保員。
為什么這樣做?因為保安上崗,要有《保安員證》,而如果是秩管員,不是保安,就不用持證上崗。
這現象近幾年愈演愈烈。南寧市民楊阿姨偶然發現,小區一名保安竟然有案底。擔心保安會監守自盜,她心里有點不踏實。小區安保隊長表示,這是融入社會教育,給犯錯人員改正的機會。后來,律師朋友告訴她,有案底的人不能當保安。她再次找小區物業,物業解釋擔任的不是保安,是秩管員。
2025年4月8日,南寧公安局、住建局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保安服務工作的通知》。當中明確規定,在小區從事門衛、安全檢查、守護、巡邏、視頻監控、秩序維護等崗位的保安員,要持《保安員證》方可上崗。
物業公司要在2025年度內完成整改,如果無法完成整改的,要向轄區公安、住建部門報告理由。
管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有未取得《保安員證》就從事保安工作的,對物業公司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再拒不整改的就進行行政處罰,并扣罰物業公司信用分。
對這一措施,網友看法不一。
一些網友認為,保安人員持證上崗,有利于提高從業人員的能力培訓、行為素質,也是對整個行業規范化和專業化發展的推動。
小區安全防范是重中之重,一些人員連基本的保安工作要求都不懂,輕易混進保安隊伍,小區的安全怎么能讓業主放心。
不過,另有一些網友認為,在外省一些城市,已經不強制要求保安人員持證上崗,降低了就業門檻,激發市場活力。一本《保安員證》并不能證明保安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思想素質。短短幾天的培訓班學習就能頒證,會增加群眾就業負擔,有依靠自身行業特性而進行收費的嫌疑。
如今,秩序管理已經普及化,相比礦山爆破工、電梯安裝工等工種,保安不具備特殊性、專業性。保安群體大,持證上崗涉及面大。
如果各個部門都要求進行職業準入才能上崗,如酒吧DJ要有音響師證、汽車維修工要有維修證、煮粉工要有廚師證、奶茶工要有營養師證等等,就會形成職業資格認定繁瑣,與國家提倡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不相符。
據了解,2024年6月南寧下放保安員證核發審批權限,不再在市級辦理,由縣(市)、城區、開發區的公安機關實施考試、發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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