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書
(2024)魯行申872號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青島某某木業設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東省青島市膠州市。
法定代表人談某華。
委托訴訟代理人孫文秀,山東謙煒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莊勇,山東謙煒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膠州市某某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山東省青島市膠州市。
法定代表人姜某海。
原審第三人趙**,女,1949年11月11日出生,漢族,住山東省莒南縣。
原審第三人韓**,男,1980年6月8日出生,漢族,住山東省莒南縣。
原審第三人韓**,男,1987年2月12日出生,漢族,住山東省莒南縣。
原審第三人韓**,女,1983年3月10日出生,漢族,住山東省莒南縣。
再審申請人青島某某木業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膠州市某某和社會保障局及原審第三人趙**、韓**、韓**、韓**工傷保險資格認定一案,不服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2022)魯71行終210號行政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青島某某木業設備有限公司以其申請再審事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四項之規定為由,向本院申請再審。
本院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薄豆J定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本案中,韓某法生前在某某公司從事門衛工作,事發當天上午的工作時間內被發現倒在門衛室,后住院9天后經搶救無效死亡。根據膠州市某某醫院住院病歷及死亡記錄的記載,韓某法的入院診斷及死亡診斷列舉的多項死亡原因中,既包括外傷導致的“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頭皮裂傷、顱底骨折”,也包括自身疾病“肺炎、肺纖維化”。基于韓某法確系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發生情況,在目前無法對韓某法的死亡原因通過鑒定進行準確認定,也無法確認韓某法存在突發疾病的情況下,被申請人結合現有證據及上述規定的舉證責任,認定韓某法系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并無不當。
綜上,青島某某木業設備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青島某某木業設備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審判長:陳暉
審判員:曹林燦
審判員:王云閣
二O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書記員:孟真
溫馨提示: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微信公眾號“勞動法專業律師”。
-勞動法專業律師-
一個專注于勞動用工領域的微信公眾號,只分享有價值的勞動用工信息。本號竭盡全力確保每一條推文的真實性,但關于專業問題僅代表作者在特定時期的觀點,不代表本號及作者的永久觀點。推文點擊原文鏈接可以查看推文出處,請關注者自行核實推文的效力及價值。聯系作者可在微信后臺留言。
勞動法專業律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