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樓上漏水引起的糾紛頻見于各種媒體,鄰里間因為房屋漏水問題鬧得不可開交,甚至大打出手。
網友咨詢:
房屋漏水主張精神賠償的,法院是否會支持?
陳曦律師解答:
房屋漏水主張精神賠償通常不會被法院支持。
精神損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權益遭受侵害而產生的精神痛苦、肉體疼痛或其他精神嚴重反常情況。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權或者是某些財產權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財產利益受到損害并遭到嚴重精神痛苦時,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親屬有權要求侵權人給予損害賠償的民事法律制度?,F實生活中,房屋漏水問題通常不至于造成嚴重精神損害。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通常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案件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陳曦律師補充:
漏水往往涉及到開發商、物業公司、業主、鄰居四方主體。
1、如果樓頂漏水是由房屋質量等問題所致,而非人為原因造成,且房屋在保修期內,可找開發商進行修繕處理。
2、物業公司對于樓頂等物業共用部位負有定期進行檢查、清理,以及排除安全隱患等責任。如漏水是因為物業公司未盡到維護責任,也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履行維修及賠償責任。
3、如果樓頂漏水確實是由侵權人破壞樓頂平臺地面造成的,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4、如果因業主自身不當使用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等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陳曦律師
北京廣吉(青島)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西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執業律師,專耕刑事辯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實務經驗豐富,參與辦理中建一局、中鐵十局等國企相關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