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對退休夫妻每月的退休金合計收入為1.2萬(人民幣,下同),而負債卻達到了1.2億,日前申請破產。該消息登上了5月11日熱搜。
▲圖為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圖片來源:網絡)
據《廣州日報》等多家媒體5月10日報道,深圳市中級法院近日發布了一起破產清算申請公告。公告顯示,63歲男子劉某和62歲的牛某為夫妻,兩人均申報目前是退休狀態,其中,妻子牛某申報每月收入6528.47元;名下登記有深圳市外房產2套,估價合計440萬元;銀行存款余額22,096.2元。劉某每月收入6221.94元;名下登記有深圳市外商鋪4套,估價合計50萬元;名下登記有車輛1臺,估價16,000元;銀行存款余額42,811.65元。牛某申報的負債約54,088,034.87元,劉某申報的負債約72,798,097.25元,夫妻共同債務合計約126,886,132.12元。
公告同時顯示,牛某、劉某申請個人破產清算為兩案,兩個案件雖然合并公告,但使用不同的案號,深圳市中級法院于 2025年4月8日立案審查。
但公告并沒有透露二人負債的原因。
▲深圳一對退休夫妻因超一億元債務而申請破產。圖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清算申請公告。(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深圳市中級法院工作人員就此事對上游新聞表示:“目前該案尚處于個人破產申請審查公告階段。”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工作人員則表示:“法院在網上發的個人申請審查公告,而非申請受理公告。申請審查公告的目的是廣泛征集知情人的反饋,并審查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
另據《新京報》5月10日報道,深圳市中級法院發布的另一則個人破產清算申請公告顯示,申請人周某,女性,37歲,每月工資收入為4784元,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1,592.27元,但其申報的債務總額高達2544萬余元,遠超其可承受范圍。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對此表示: “目前該案尚處于個人破產申請審查公告階段。”
該消息發布后,個人破產申請最終能否被法院受理引人關注。
據《觀察者網》5月11日引述深圳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會長楊江蘇律師的分析說,個人破產是一個復雜的程序,如何才能達到受理條件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但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在深圳居住,且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三年的自然人,因生產經營、生活消費導致喪失清償債務能力或者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依照條例進行破產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產申請人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如實申報其個人真實的財產狀況。
所謂個人破產就是當一個人資不抵債時,由法院決定是否豁免其大部分債務。
至于破產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紅網3月11日引述深圳破產法庭工作人士的分析說,不予受理個人破產清算申請的原因,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債務人不符合“喪失清償債務能力且清償能力難以恢復”的條件。
第二,債務人對負債原因及經過等基本事實不能作出說明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第三,債務人主要債務或因奢侈消費、不當處分財產權益或者不當減少財產價值等行為,或因利用杠桿從事與自己償付能力不匹配的投資活動,或因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從事經營活動等情形所導致。
第四,債務人存在妨礙破產程序的行為、不執行個人破產重整計劃、在執行程序中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裁定免除未清償債務未超過八年等情形。(作者: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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