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沙元森
5月23日,有學生家長發視頻稱,在余姚市姚北實驗學校小學部食堂發現絞肉機有大量蛆蟲。
余姚市聯合調查組在5月24日發布通報。通報稱,學校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力,負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直接責任。聯合調查組已對分管副校長作出免職處理,并責令學校對負責小學部食堂管理的總務處負責人立即作出免職處理,同時對余姚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及其他相關負責人作出停職檢查。
一窩蛆蟲讓幾個不作為亂作為者被處理。當地對輿情的處置可謂及時、有力,但是學校食堂能否就此讓學生和家長放心,還需拭目以待。畢竟,學校今后如何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機制,通報并未提及。
此次事件的爆發有些偶然。據報道,家長在學校陪餐時進入后廚,無意中發現絞肉機內蛆蟲蠕動,于是拍下視頻,留作證據。
如此場景令人作嘔,也讓眾多家長感到格外憤怒,因為此次食品安全問題出現,根源并非食材不行,而是源于個別員工職業道德淪喪。絞肉機使用完畢后要及時清理殘留物,本是基本常識,但食堂員工懶得清理,放任蛆蟲孳生。
食品生產是個良心活兒,在學校食堂做飯更應做到“視生如子”,真正把學生當成自家孩子一樣珍視。但是該校后廚個別員工的表現近乎冷漠無情,食堂是學校的,孩子是別人的,好像一切都和他無關。學校食品安全從第一關就失守了。
學校的監管也是形同虛設,雖然有家長陪餐制,但家長們到校也只是了解一下學生的飲食結構和飯菜口味,他們不可能參與學校食品生產的各個環節。這次發現問題,也只是因為家長的偶然一瞥,不然的話,陪餐不過是陪著孩子們一起吃被粉碎的蛆蟲。
所以要真正落實好校園食品安全,只靠家長陪餐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實現學生與相關責任人在食品安全上的緊密“捆綁”,才有可能讓責任人真正負起責任。簡而言之就是,讓家長陪餐不如讓老師、校長、食堂員工與學生同吃“大鍋飯”。利己是人的本能,同吃“大鍋飯”,自然不會無視那些污染飯鍋的行為。
去年出臺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也規定,實行集中用餐的學校,每餐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和班級負責老師與學生同標準共同用餐,并按照規定做好陪餐記錄。不知道姚北實驗學校有沒有落實這項法律要求。
當然,只有校長和老師陪餐也未必能發現問題,食堂員工更應該成為學校首選的陪餐人員。如果食堂員工和學生同在一個鍋里吃飯,他們怎么還能看到蛆蟲無動于衷。
防范校園食品安全問題,確實需要在法規制度上做一些文章,但是大處著眼不能代替小處著手。姚北實驗學校如何才能落實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機制不能泛泛而談,得拿出有針對性的措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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