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林孔亮,1982年出生,2009年7月參加法院工作,曾擔任閩侯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綜合審判庭庭長、審委會專職委員、副院長等職務,現任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曾獲評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福建青年五四獎章、福建省十佳政法干警、福建省審判業務專家、全省基層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刑事審判先進個人、全省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工作先進個人等榮譽。
初夏的福州,晨光透過榕樹的葉隙,在樓廈間織就一片斑駁的光影。5月21日一早,林孔亮提前來到辦公室,泡上一壺熱茶,便翻開案頭的卷宗,開始了一天的工作。
忽然,一陣電話鈴聲打破了辦公室的寧靜,聽筒里傳來激動的聲音:“庭長,我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安置房有著落了,等了這么多年,真的感謝你,我想過來給你送錦旗……”
“謝謝,你的問題解決了,我就很高興了,這是我的本職工作,你千萬不要大老遠跑過來。”婉拒了當事人的好意,林孔亮卻笑得壓不住嘴角。恍然間,數月前與林某初次見面的場景在眼前閃現——那時窗外下著雨,半米高的卷宗在辦公桌上投下沉重的陰影,而這名為房屋拆遷補償奔走多年的當事人,語氣中滿是不甘的嘆息。
2025年1月,林孔亮接手了一起跨越多年的“馬拉松” 案件:當事人林某為取得房屋拆遷的合法補償,打了幾次官司均無解。閱卷后,林孔亮發現這起案件表面是行政糾紛,實則夾雜著家族財產分割、歷史政策銜接等多重矛盾,是一個民事行政交叉的疑難復雜案件。
“一個案子一個結,心結都被覆蓋在案件底下了,問題出在‘就案辦案’的思維定式里。”為了徹底“破局”,林孔亮沒有困守于傳統辦案的程序性審查,而是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細致梳理:構建關系圖,厘清利益脈絡,在塵封的檔案中尋覓關鍵證據,最終捕捉到核心癥結——這一起又一起的訴訟,是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現實條件無法滿足程序規定的“死循環”。
福州中院召開深化行政非訴執行與綜合治理協同實踐座談會暨實務培訓會。
“法律程序的本意是為了防止法律行為的隨意性,它不應成為實質解紛的障礙,要堅決防止程序空轉,做到案結事了。” 秉持這一信念,他啟動多級聯調機制,一邊協調行政機關、基層組織與當事人溝通方案,一邊以專業視角建議訴訟能力較弱的林某調整訴訟主體,另案起訴。問題解決迎來實質性轉機,當勝訴判決書送達時,林某說:“打了這么多回官司,我只是想要一個安穩的家,是你們真正幫我解決了問題。” 這個樸素的訴求,讓林孔亮的眼中閃過一絲溫熱,他深知,法官要解開的,不只是案卷里的“死結”,更有人心深處的“疙瘩”。
林孔亮對模擬法庭進行指導和點評。
《慎子》言,“法者,發乎人間,合乎人心而已”。在林孔亮16年的司法生涯里,這句話始終是他丈量法律的標尺。從山區法庭到中院審判席,他始終是一個思考者的形象,總帶著一股“鉆勁兒”——不僅鉆法律條文的“象牙塔”,也鉆案件背后的民生肌理,探尋“合乎人心”的問題解決之道,在法理與人心之間尋找最溫暖的平衡點。那起備受關注的“天價芹菜案”,正是這種司法理念的生動注腳。作為案件承辦人,林孔亮沒有簡單依據法律條文下判,而是深研立法初衷:處罰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
“當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同頻共振,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判決生效后,林孔亮積極推動向當地行政執法部門發出司法建議,針對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缺失問題,向監管部門提出細化規則、多元共治的建議。在他看來,作為一名行政法官,不僅要判斷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還必須成為“雙向翻譯”,既讓群眾理解政策邏輯,也讓行政機關看見民生痛點。
正是這種角色定位,在他來到中院行政庭后梳理歷年信訪案件時體現得淋漓盡致——每一份卷宗的背后,都藏著等待被看見的人生,他將一份份信訪記錄和案卷分門別類,用不同的標簽標注爭議焦點。這些案件將織就他司法生涯里“為民司法”的圖景,那是法律最溫暖的模樣。
林孔亮進機關開展普法宣傳。
當天,辦公桌上的電話再次響起,新的卷宗又堆疊成山。林孔亮的目光落在窗外漸暗的天色中——那里有萬家燈火,有無數普通人的生活在繼續。他知道,當自己手中的法槌落下,不僅要敲響法律的莊重和威嚴,更要讓這份威嚴化作春風,拂過每一個為生活奔忙的身影。當法理與人心在裁判中找到平衡,當司法的溫度滲透進每一個具體的案件,法律便真正長出了溫暖的觸角。
來源:福建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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