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到家的仲裁與執行案!擔保公司把債權轉手賣了三次,最后接盤的山東公司竟然跑到甘肅申請仲裁,再到河北執行!這波操作你敢信?
老鐵們,天上真的掉餡餅了!有個公司搶著幫陌生人還債!這操作把我看的直迷糊,今天必須帶大家盤盤這個年度教科書級債務漂移術!整個脈路從借款后逾期債權裝讓,到申請仲裁,再到法院強制執行,都透著神奇,我調侃點說比離譜他媽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還離譜。魔幻程度堪比西游記九九八十一難,保準你看了直拍大腿!
事情是這樣的,根據粉絲投稿,小王(化名)通過小象優品(原名:新浪分期)網貸平臺借了長銀消費金融的錢,后來逾期被擔保公司代償。這筆債權像擊鼓傳花一樣,A公司轉給B公司(深圳),B公司轉給C公司(常州),最后青島的C公司突然通過甘肅慶陽的仲裁委仲裁,后又到河北唐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圖片來源:投稿人提供
無論是網貸平臺,還是放款金融機構,以及后來經手的債權轉讓的受讓方,包括當事人的所在地,均未在甘肅慶陽仲裁委所在地及執行法院所在地。那青島這家公司是怎么做到的呢?
債權方青島公司的神操作!
甘肅慶陽仲裁委和唐山法院跟小王或者債權方原本沒半毛錢關系,八竿子打不著,按道理執法機構也不會輕易的給立案。
注意,神操作來了!關于仲裁管轄問題,青島公司先是掏出一份電子補充協議,約定仲裁管轄地約定在甘肅慶陽,可小王(化名)表示自己壓根沒簽過!
執行法院管轄的方式更絕,天上真的掉餡餅,一個對于債務人陌生唐山某公司,給青島債權人公司發函,"這債我自愿背了!所以法理上唐山法院就有了管轄權!就問你唐山這家公司這波閃現支援6不6?
八竿子打不著的地沒有管轄權?被冒簽的電子協議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這種連環轉讓的債權能不能隨便仲裁?這種跨省連環轉讓的仲裁到底合不合法?當事人該怎么維權?
針對這一連串的問題小編檢索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仲裁法》第16/18條,仲裁條款必須同時滿足書面形式+明確仲裁意思表示+選定仲裁機構三大要件。上述所謂的"2024年5月28日電子協議"可能存在的瑕疵:1、電子簽名存疑:可要求仲裁委提供簽約時的數字證書、時間戳、生物特征驗證記錄;3、突擊簽約:在債務逾期多年后突然出現補充協議,并且仲裁管轄地距離債務人所在地如此之遠,明顯不符合邏輯。
那當事人如何維權?
根據《仲裁法司法解釋》第7條以及最高法(2019)民轄終77號判決已明確否定"無實質聯系仲裁地":1、可向甘肅慶陽仲裁委書面提出管轄權異議;2、可向債權人或借款人所在地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無效;
根據《民法典》,可查清三重轉讓中的通知程序:1、每手轉讓是否按《民法典》546條進行書面通知;2、受讓方是否具備金融債權收購資質;3、原始借款合同是否包含"仲裁條款自動繼承"約定。
根據刑法280條的規定,對冒簽行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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