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布
《關于調整中心城區
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全文如下
關于調整中心城區
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安發改價格〔2025〕262號
安康市逸華天然氣有限公司、陜西城市燃氣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恒五分公司:
按照《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第三監管周期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陜發改價格〔2025〕747號)要求,從2025年6月1日起,天然氣管道運輸費用每立方米降低0.0386元。為確保本次管輸價格降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按照安康市中心城區上下游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啟動安康市中心城區上下游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對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天然氣價格聯動內容
1、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在現行2.33元/立方米的基礎上降低0.0386元,第一檔氣量用氣價格按照2.29元/立方米執行;第二檔氣量用氣價格按照2.75元/立方米執行;第三檔氣量用氣價格按照3.44元/立方米執行。
學校、幼兒園、養老福利機構、城鎮社區居委會等執行居民生活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根據中省規定,其銷售價格在居民一檔銷售價格2.29元/立方米的基礎上順加0.02元,執行2.31元/立方米價格。
2、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在現行銷售價格3.39元/立方米的基礎上降低0.0386元,用氣價格按照3.35元/立方米執行。
3、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在現行銷售價格3.83元/立方米的基礎上降低0.0386元,最高限價調整為3.79元/立方米。
二、天然氣價格聯動要求
1、天然氣經營企業要充分預測用氣形勢,合理組織落實氣源,對天然氣價格矛盾予以疏導,確保天然氣有序供應。
2、價格聯動機制啟動后,天然氣經營企業要統一思想,按要求認真做好天然氣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保證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平穩運行。
3、價格調整期間,天然氣經營企業要密切關注群眾及社會反映,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及時向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反饋。
三、天然氣價格聯動自2025年6月1日起,結束時間另行發文通知。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28日
(來源: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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