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不負有心人!一起案件歷經多年的訴訟,日前終于在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獲得再審翻盤。青海高院判決撤銷原一審、二審判決,并改判支持了委托人的絕大部分訴訟請求。至此,這起表面上看起來簡單,但內情撲朔迷離的案件終于朝向它原本的方向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這是一起包含資產轉讓、股權轉讓等內容的合同糾紛,也是一起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A公司(股東甲、乙)與B公司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承包B的土地種植經濟作物。后A將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地上林木和設施所有權通過協議轉讓給C公司(股東甲、丁),并將林權證從A公司過戶給C公司。D花巨資受讓了目標公司C兩位股東的股權,成為C的實控人。在D支付股權對價后,發現目標公司C的實際運營情況和盈利前景跟對方描述的大相徑庭。更重要的是,D發現A轉讓給目標公司C的主要資產林權證效力存疑,C的股東在轉讓股權時疑似隱瞞了巨額公司債務。此外,D還發現C存在許多財務問題。
這究竟是一起正常的合同糾紛還是一連串早已設定好的騙局?D究竟是眼光失準、投資失敗的商人,還是被人精心設計、網羅捕獲的獵物?出人意料的是,首先發起訴訟的竟然不是D。在D成為C的實控人后,A起訴C,要求繼續履行協議,支付剩余的協議轉讓款。C則發起反訴,主張A和C的轉讓協議無效,請求A返還已經支付的價款。本案歷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后的一審、二審共四次審理,法院支持了A的全部訴訟請求,駁回了C的全部反訴請求。判決生效后,D四處反應、信訪未果,案件一度陷入絕境。
當事人遠赴上海找到我,給我閱看了四份判決書和相關案件材料。我初步研判,這不是一起普通的合同糾紛,背后真相有待抽絲剝繭的進行挖掘。我帶領趙杰、施金萍、朱俊康等律師組成了一個專門辦案小組,在對案情材料進行系統研究和科學評估后,決定以林權證為突破口和切入口,綜合采取申請行政確權、申請民事再審和提起刑事控告等維權手段,同步打出組合拳、各個步驟互相策應。
首先,我們在再審階段改變了請求權基礎,不再主張A和C的合同無效,而是主張該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主張確認該合同已經解除。其次,也是本案最大的抓手,我們趕在再審判決前拿到了當地政府出具的《林木權屬爭議處理決定書》。根據該《決定書》,案涉林木所有權根本不屬于A而屬于B,也即A轉讓給C的林權證已經失權。至此,青海高院再審改判幾乎已經是板上釘釘。果不其然,青海高院再審判決認定A和C的合同有效,同時確認該合同已被我方解除。
民事再審部分,我們的主要工作包括:系統梳理在案證據、指導家屬收集整理新證據、推動當地政府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林木確權、撰寫再審申請書和再審代理意見、全程參加再審聽證和再審庭審、多次與青海高院承辦法官溝通案情、向有關部門撰寫案情反應材料等。我們不僅在再審階段實現了民事案件的翻盤和逆轉勝,而且還積極推動了針對對方當事人的刑事控告工作。
除了常規的撰寫刑事報案書,我還就本案的證據收集、偵查方向和法律適用等問題,有針對性地撰寫多份法律意見。我本人還曾親自前往青海某地跟公安承辦人員當面溝通,并且跟當地公安的經偵、法制部門負責人進行了集體會商。此外,辦案小組還定期跟進、督促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積極偵查。目前,刑事追責工作也取得了重大進展,刑事立案后的偵查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
刑民交叉案件歷來是司法實務中的難點。幸運的是,我這些年代理的多起刑民交叉案件,基本都取得了不錯的代理效果。此前不久,我代理某跨國公司中國區高管成功抵御了來自公司的刑事控告并代理當事人打贏了公司提出的逾億元侵權賠償糾紛。此次則是代理當事人實現再審翻盤并成功追究對方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歸結原因,除了代理律師需要綜合運用法律知識、靈活運用法律策略、妥善運用社會經驗外,委托人自己持之不懈的努力和矢志不渝的意志尤為關鍵。很多時候,不是因為有希望才努力,而是因為努力過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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