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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離世后,留下多套房產,親屬間因繼承問題產生糾紛。面對復雜的家庭關系和房產歸屬,該如何依法分配遺產?通過這起真實案例,帶您深入了解房產繼承的法律要點。
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的訴求與背景
原告周陽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判令原、被告依法繼承被繼承人周建國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區(qū)一號房屋,由林芳繼承,林芳按市值給付周陽和趙偉各六分之一房屋折價款;
判令原、被告依法繼承被繼承人周建國名下位于北京市大興區(qū)二號房屋,該房屋由林芳繼承,林芳按市值給付周陽和趙偉各六分之一房屋折價款;
周建國、林芳與甲房地產公司簽訂的編號為 xxx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權利義務均歸林芳所有,由林芳給付周陽和趙偉各六分之一份額的折價款;
本案訴訟費由原告承擔。
周陽陳述,被繼承人周建國出生于 1968 年 7 月 31 日,配偶為林芳,二人于 1999 年 4 月 23 日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周陽 。周建國的母親孫蘭與父親周強于 1967 年 4 月 15 日結婚,育有周建國,1978 年 10 月 31 日離婚,周建國由孫蘭撫養(yǎng) 。孫蘭后與劉勇結婚,周建國與劉勇形成撫養(yǎng)關系,劉勇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去世,孫蘭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去世 。周建國的親生父親周強 1980 年 4 月離境赴香港,現國籍與生死不明 。位于北京市大興區(qū)二號房屋系周建國與林芳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取得,2012 年 4 月 17 日,周建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位于北京市西城區(qū)一號房屋系孫蘭與劉勇婚姻存續(xù)期間取得,周建國經分別繼承劉勇、孫蘭的遺產而取得全部份額,2022 年 7 月 11 日,周建國取得該房屋的不動產權證 。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號房屋系周建國與林芳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已交付但未取得不動產權證。因周建國生前未留遺囑,且周強下落不明,為妥善處理房產繼承問題,特提起訴訟 。
(二)被告的抗辯主張
林芳認可周陽所述親屬關系,同意其訴訟請求 。被告趙偉未到庭參加訴訟,也未提交書面答辯狀 。
(三)法院查明的關鍵事實
親屬關系:周建國與林芳系夫妻,育有周陽;周強、孫蘭原系夫妻,育有周建國,離婚后周建國由孫蘭撫養(yǎng);孫蘭與劉勇再婚,周建國與劉勇形成撫養(yǎng)關系 。周建國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死亡,劉勇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死亡,孫蘭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死亡 。
房產詳情:
北京市西城區(qū)一號房屋,周建國通過繼承取得全部份額。經評估,該房屋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的市場價值為 516.9 萬元 。
北京市大興區(qū)二號房屋,登記于周建國名下,屬夫妻共同財產。經評估,該房屋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的市場價值為 259.21 萬元 。
河北省廊坊市三號房屋,周建國、林芳與甲房地產公司簽訂買賣合同購買,屬夫妻共同財產,經評估,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的市場價值為 106.83 萬元 。
二、案件分析
(一)爭議焦點
這些房產中哪些屬于周建國的遺產?
各繼承人應如何分配周建國的房產遺產?
下落不明的繼承人周強的遺產份額如何處理?
(二)法律分析
遺產范圍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北京市大興區(qū)二號房屋、河北省廊坊市三號房屋,除約定外,一半為配偶林芳所有,另一半屬于周建國遺產;周建國繼承所得的北京市西城區(qū)一號房屋也屬于其遺產范圍 。
繼承順序與分配:周建國生前未立遺囑,適用法定繼承。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林芳、兒子周陽、父親周強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份額一般均等,因此周建國的房產遺產應由三人平均分配 。
下落不明繼承人處理:因無法聯(lián)系到周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三十條,保留其應繼承份額,并確定由林芳代為保管 。
三、裁判結果
法院判決:
北京市西城區(qū)一號房屋由林芳繼承,林芳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 30 日內向周陽、周強各支付房屋折價款 861500 元;
北京市大興區(qū)二號房屋由林芳繼承,林芳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 30 日內向周陽、周強各支付房屋折價款 432016.67 元;
周建國、林芳與甲房地產公司簽訂的編號為 xxx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權利義務均歸林芳所有,林芳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 30 日內向周陽、周強各支付折價款 178050 元;
周強所繼承的遺產份額由林芳代為保管。
四、案件啟示
(一)提前規(guī)劃避免糾紛
訂立遺囑:建議通過公證遺囑、律師見證遺囑等方式,明確房產分配方式。尤其在親屬關系復雜時,遺囑能避免法定繼承引發(fā)的爭議 。
房產登記明晰:共有房產可明確登記份額,或簽訂書面協(xié)議約定歸屬,減少繼承時的產權糾紛 。
(二)繼承糾紛處理要點
準確界定房產性質:嚴格區(qū)分夫妻共同房產、個人房產以及繼承所得房產,避免錯誤分配 。
特殊情況處理:對于下落不明的繼承人,依法保留份額;對盡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繼承人,可依據法律主張多分房產份額 。
(三)法律程序注意事項
及時主張權利:繼承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計算,及時維權避免超過時效 。
證據準備充分:準備親屬關系證明、房產產權證、購房合同等證據,確保訴求有堅實的法律依據 。
房產繼承往往涉及大額財產和復雜家庭關系,若您在房產繼承方面有疑問,或正面臨類似糾紛,歡迎私信專業(yè)律師團隊,獲取一對一法律解決方案,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此案例發(fā)生地為北京,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lián)系我們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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