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少數群體的婚姻自主權是當代社會人權保障的重要議題。根據M·克斯爾特的理論,對于同性婚姻的立法體系存在四種規制方式:其一為同居者制定特殊規則的、由異性同居者逐步擴展到同性同居者的零星地立法模式;其二為著重于形成生活穩定結合的事實狀態,形成更為和諧統一的法律制度體系的家庭伙伴立法模式,或稱為同居者立法模式;其三為創設與婚姻相似的法律地位以保障異性同居者而擴張至同性同居者的登記伙伴立法模式;其四則為在法律上使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享有相同權利義務,受到無差別對待的同性婚姻立法模式。
我國沒有賦予同性伴侶締結婚姻的權利,但是也并沒有對同性伴侶在境外成功締結的婚姻宣布無效,婚姻的無效僅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的三款情形以內;也沒有以禁令的形式干涉在私法領域之外形成的同居關系;相反,可以看作我國采納了部分的同居者模式,有限度地承認在本國或域外締結的同性婚姻制度。通過《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及司法解釋的體系化設計,為性少數群體提供了部分權益保障的實踐空間。
以下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及相關法律實踐,探討同性伴侶應當如何在現有法律體系下實現對其婚姻自主權的實質保護。
一、意定監護制度的實踐運用
《民法典》第三十三條確立的意定監護制度為性少數群體提供了重要法律工具。同性伴侶可通過書面協議明確雙方互為監護人,約定在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對方代理民事活動并履行監護職責。實踐中,雙方在意定監護協議中明確財產管理、醫療決策等具體事項,并至公證機構辦理意定監護公證。例如,同性伴侶可約定一方突發疾病時另一方的醫療簽字權,或在一方喪失行為能力時管理其財產。這一制度雖未直接涉及婚姻關系,但通過監護權的設定,間接保障了同性伴侶間的相互扶助與權益聯結,為性少數群體構建了類似婚姻的人身依附關系。
二、財產協議與共有財產的法律保護
性少數群體可通過財產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規避法律對婚姻關系的限制。《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允許民事主體訂立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同性伴侶可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及分割規則。例如,依據《解釋一》第八十二條,同性伴侶間簽訂的借款協議可作為共同財產處分的依據,一方以個人財產支持另一方事業發展時,可通過書面協議明確債權債務關系,避免財產混同引發的糾紛。《解釋二》第四條進一步明確,雙方均無配偶的同居關系析產糾紛中,對同居期間所得財產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可參照共同出資比例、共同生活情況及對財產的貢獻進行分割。
在深圳市中院(2019)粵03民終12160號案中,二審法院結合雙方同居期間的出資證明與共同生活證據,認定房產為共有財產并進行分割,為非婚伴侶的財產權益提供了司法支持。然而在同性伴侶同居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實踐中通常難以認定為系雙方的共有財產,在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蘇01民終10499號案中,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類推適用現行調整婚姻關系規范的精神,認定涉案房產共同共有不當”,但因雙方同居期間財產混同,上訴人也未提供其購房出資以外用于共同居住生活期間的支出,法院認為被上訴人對涉案房產必然存在貢獻且應當享有權利,因此根據公平原則判令雙方各擁有涉案房產50%的份額。
因此,同性伴侶共同購置房產時,雙方可通過書面協議明確出資比例、共有權歸屬及分割規則,在約定贈與一方房產或共有時依據《解釋一》第三十二條及《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要旨進行公證,確保協議效力;如未訂立相關協議,在發生爭議時,法院在裁判中將結合雙方實際生活投入進行權益分配。同時,《解釋二》第五條進一步細化房產贈與規則:若婚前或婚內房產未完成產權轉移,法院可綜合婚姻存續時間、共同生活情況等因素判決歸屬。例如,同性伴侶一方將個人房產約定為共有但未過戶,法院可依據雙方共同生活時長、子女撫養貢獻等事實作為公平原則的衡量。
此外,《解釋二》第六條明確,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共同財產進行大額打賞構成揮霍的,另一方可在離婚時主張少分或不分財產。《解釋二》第七條還進一步強化對共同財產的保護:若一方為違反忠實義務目的(如與他人同居)擅自處分共同財產,另一方有權主張行為無效。盡管前述條款主要針對異性婚姻中的財產揮霍和擅自處分行為,但其體現的“保護共同財產利益”原則,雖為同性伴侶在財產糾紛中主張權益提供了類比參考,但仍需結合個案具體情況謹慎適用。同性伴侶之間訂立涉及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的協議,可在爭議發生時作為民間借貸、不當得利返還、共有財產分割等財產糾紛的請求權基礎訴至法院,例如,同性伴侶一方擅自使用共有資金進行網絡打賞,另一方可根據財產協議主張該行為損害共有權益并要求賠償;再例如,同性伴侶一方擅自將共有財產贈與他人,另一方可根據財產協議主張贈與無效并追回財產。
三、繼承權的替代性保障路徑
盡管同性伴侶無法以配偶身份相互繼承遺產,但可通過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等工具實現財產傳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允許自然人通過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個人,同性伴侶可訂立遺囑明確對方為遺產繼承人。同時,《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中強調應當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愿,因此若遺囑內容清晰且符合法定形式,法院應予以支持。對于長期共同生活的同性伴侶,還可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主張適當分得遺產,但需舉證證明存在扶養關系。實踐中,保留共同生活的經濟往來憑證、醫療陪護記錄等證據,有助于增強法院對“扶養事實”的認定。
四、子女撫養權的有限突破
同性伴侶可通過繼親收養、事實撫養等途徑實現子女撫養權。《解釋一》第五十四條明確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性伴侶中一方若有親生子女,另一方可通過長期共同生活形成事實撫養關系,在分手時主張繼父母身份并獲得探視權。此外,《解釋一》第四十八條允許父母協議輪流撫養子女,同性伴侶在共同撫養非婚生子女時,可參照該條款協商撫養方案,并通過公證固定協議內容。
《解釋二》第十四條新增規定,離婚訴訟中若一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等嚴重違反忠實義務的情形,法院可優先考慮由另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盡管此條款主要規范異性婚姻中的撫養權爭議,但其體現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則,可為同性伴侶在事實撫養關系中爭取有限參與權提供司法參照。例如,盡管目前我國禁止同性伴侶共同收養,但同性伴侶中通過人工生殖技術生育子女的一方,可依據《解釋一》第四十條確認親子關系,另一方則可通過長期共同生活形成事實撫養關系,主張探視權或有限監護權。在江西省景德鎮珠山區法院(2021)贛0203民初35號案中,法院在撫養權爭議中優先考慮子女利益,認為“撫養權的歸屬一切當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出發”,為同性伴侶的有限參與權提供了司法支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5)滬一中少民終字第56號案中,因代孕所生子女所產生的監護權糾紛,法院審理思路系圍繞著如何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而開展,雖然根據出生事實遵循“分娩者為母”原則、根據血緣關系認定生父,然而因長期的實際撫養照顧已經形成了擬制血親關系,法院以此確定孩子撫養權及監護權的分配。
五、侵權救濟與人格權保護
同性伴侶間發生的暴力行為可參照《解釋一》第一條“持續性、經常性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即便雙方未締結婚姻關系,仍可基于同居事實主張權利保護。
此外,《解釋二》第十二條新增對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行為的規制,明確受害方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人格權侵害禁令。盡管該條款主要針對婚姻關系,但其保護監護權的精神可延伸至同性伴侶的共同撫養場景。若同性伴侶共同撫養子女時遭遇一方擅自帶走子女,可參照該條款申請司法干預,保障監護權的實現。例如,根據韶關法院發布保護婦女權益典型案例,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禁止轉移、隱匿孩子,一方面系基于搶奪、隱匿孩子的違法行為嚴重侵害了另一方對孩子合法的監護、撫養、探視的權利,另一方面系應當禁止給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從對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角度衡量,實際上為同性伴侶監護權的司法救濟提供了實踐范例。
六、結語
現行法律體系下雖未直接承認同性婚姻的效力,但通過意定監護、財產協議、遺囑繼承等制度的靈活運用,仍可構建實質性的權益以保障性少數群體的婚姻自主權。在尊重現有法律框架的前提下,通過司法實踐對法律原則的能動解釋,進一步推動公證機構、基層法院對性少數群體法律需求的認知,明確“共同生活關系”的法律效力,通過司法解釋或指導性案例將性少數群體納入“其他家庭成員”的范疇,逐步實現法律體系的包容性拓展,以此在司法實踐中逐步實現同性伴侶的婚姻自主權,最終為性少數群體締造平等、有尊嚴的生活空間。
本文作者:陳亭燕
陳亭燕,家理(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在校期間連續七年獲得獎學金;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通過證券、基金、銀行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完成上交所董事會秘書任前培訓并考核合格。
具備非訴和訴訟的工作經驗。本科階段曾任職于校級法律援助中心,具備豐富的法律援助經驗,并多次參與社區普法、模擬法庭等活動;研究生時期曾在知名律所的銀行金融團隊實習。畢業后曾任職于上交所主板擬上市公司證券部,后在某大型國際企業從事法務工作。在積累了大量實務經驗后加入家理,專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務領域,致力于為當事人提供溫暖、專業的法律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