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車位,每個月固定繳納物業費,停車位還要交管理費,這合理嗎?”
很多粉絲朋友發來了這樣的疑問,自己買的車位,為什么還要交停車管理費?
實際上,按照現行的新規,物業費是物業費,停車費是停車管理費,而且這筆管理費也是月月要交。
具體我們來看看法院怎么回復:
01、
什么是車位管理費?
所謂的車位管理費,就是物業對小區進行車位的秩序維護提供服務所產生的費用。
說的簡單點,就是你買了車位以后,物業就會采取措施保證你的車位不被別人擅自占用,如果有被占用的情況,他就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為你提供清理服務。
還有地下停車場,車庫里面的衛生打掃系統維護等等,這些都需要物業提供服務的,所以即使買了車位,也必須要繳納這筆費用。
01、
車位管理費究竟要不要給?
有的人覺得我們每個月交的物業費里面,應該已經涵蓋了地下車庫的相關費用,所以這個車位管理費就不該給。
實際上,物業管理費和車位管理費是兩個范疇的收費,
物業管理費主要是為了維護小區的公共設施和公共環境,包括小區的綠化、清潔、安保務等服務的收費。
停車管理費則是專門為了停車場的管理維護而收取的費用。
而且如果將車位管理費也歸納到物業費的范疇,顯然,對于那些沒有買車位的業主來說很不公平。
所以,現行的法律框架下,地下車位管理費是單獨收取的,而且是誰使用誰交費。哪怕業主已經按時繳納了物業費,也必須每月按時繳納車位管理費。
03、
繳納停車管理費后,物業不能只收錢不干活
業主按照規定繳納了車位管理費,那么,物業也必須要按照條款為業主提供相應的服務,
比如,為車位提供照明,排氣等設施維護,車輛在停車場遭受損失時,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舉個例子,如果業主的車輛在停車場出現砸窗盜竊、或者被人故意刮花,物業就有義務協助業主 固定證據。
如果物業因為自己的失職,比如監控未能及時更換,或者沒有拍到相應的事故現場,導致找不到肇事者,那么物業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04、
空車位也要繳納車位管理費?
就像很多業主覺得“自己的房子長期空置,沒有享受物業服務,不用繳納物業費”一個道理,
也有不少人覺得自己買來的車位一直空著,理應用繳納車位管理費。
其實道理是一樣的,按照信息的規定,業主不能以房子空置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同時也不能以車位暫時沒有使用停繳車位管理費。
即使車位一直沒用,也不影響物業繼續維持停車場的正常運營和管理,比如停不停車都不影響物業對停車場的照明設施進行維護?每天保安都要對停車場進行安全巡邏…
所以即使買了車位一直空著,同樣要繳納車位管理費。
結語:
其實,現行的政策已經很明確,不管房子有沒有空著,都不是不交物業費的理由,
不過,各地已經出臺政策,對空置房達到六個月以上的,可以減免部分物業費,有的地方減免比例高達80%
但截止到目前為止,并沒有相關政策出臺,對空置的停車位進行管理費減免。
也就是說,只要是你買的車位,哪怕你空著,每個月必須按時繳納物業費,同時也必須繳納車位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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