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浩志
近日,有媒體報道,武漢一小區給業主發錢,業主最高可領超一千元。說的是武漢綠地漢口中心小區給全體業主發放公共收益,累計金額近 63 萬。發放標準為 5 元/m2,有業主領到 1110 元。該小區公共收益主要源于地面停車場收費和場地租賃等項目。2021 年,小區第一屆業委會成立后和物業協商約定,小區的公共收益采取 “三七分” 的分配機制,即由物業扣除管理成本和稅費在內的 30%的公共收益,剩下的 70% 歸全體業主所有。
很多人并不知道,小區公共區域的收益理論上是歸業主所有的。如果是由物業公司幫忙經營,是可以提成分成的。公共區域包含的地方有:比如小區花園賣牛奶,裝電訊的攤檔;大堂內、車庫內、欄桿上、電梯內的廣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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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近幾年,業主和物管公司達成協議,由物管經營社區公共空間,雙方共同獲取收益的案例越來越多。信息公開透明,物業公司有增量收益,業主甚至可以減免管理費,雙方的積極性都更高。
至于很多沒有達成協議,物業未經業主同意擅自經營小區公共空間的情況則更為多見。這也是為什么很多老小區物業費 20 年可以不漲價的根本原因,說白了就是出租空間和廣告位補貼了物業公司的經營費用。但有些物業公司卻以很長時間沒有漲價為由,逐漸削減物業服務。比如合生系旗下的康景物業,一個 5000 人左右的大型社區,包括保安,清潔,工程,服務等所有人員同時服務的可能只有 10 個左右,1:500 的比例怎么可能有好的服務?甚至是否存在服務都成問題。這導致了物管和業主之間矛盾的惡性循環。因為物業越來越差,業主不但不愿意提高費用,部分業主甚至拒絕繳費。結果導致物業服務進一步下滑,如此往復循環。目前看,這類小區還找不到撥亂反正,回歸良性循環的辦法。
當下,各小區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愈發突出,怎么解決老舊小區管理費 20 年不漲,收入跟不上運作的成本增長的問題?怎么解決業主普遍對物業服務跟不上需求,甚至物業服務越來越沒有存在感的矛盾?舊有的業委會模式在解決當前物業管理問題方面存在局限性,而且很多小區至今也無法成立業委會。這恐怕要求監管部門在立法、立規以及可執行性方面再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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