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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時間以來,社會上一直流傳著中國農村改革的先行者,是安徽省鳳陽縣的小崗村。果真如此嗎?讓我們來看歷史的真相。
安徽鳳陽小崗村,18個“英雄好漢”按下18個紅手印的時間是1978年12月。在后來的農村改革開放中,把小崗村說成了敢為天下先,冒著“殺頭坐牢”危險簽下分田單干“生死狀”,這個說法并不符合歷史事實。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的文章披露,在1978年的2月份,山西省聞喜縣南郭村第三生產隊的19名村民,以按紅手印的方簽下了一份“包產到戶”的協議,協議上標明:“不準泄密”。按19個紅手印的領頭人,就是南郭村第三生產隊長張炳新。他們協議的核心內容是:“超產部分歸村民個人所有”。
1978年底,南郭村第三生產隊的棉花產量翻了一番。而小崗村按18個紅手印是在1978年底,真正實施分田到戶已經是1979年了。
山西省聞喜縣南郭村的19個紅手印,比安微省鳳陽縣小崗村的18個紅手印早了10個月,實際實施也是早了一年。
安徽鳳陽小崗村是農村改革第二村嗎?事實上也不是。根據《中國新聞周刊》介紹,農村改革第二村是安徽省肥西縣的小井村,他們決定“包產到戶”比同省的小崗村早了一個月。
然而,命運真會捉弄人。中國農村改革第一村南郭村、第二村小井村,都沒有第三村小崗村幸運。小崗村成了中國農村改革先鋒,被樹立成了全國典型。因為此,小崗村的名氣自然就如日中天,給他們帶來了滾滾財源。有來自財政援助的,有顧名前來一探虛實的,有前來觀光旅游的。小崗村因為戴上了別人的帽子,可以躺著數錢了。
而真正的農村改革第一村、第二村,就沒有小崗村那么的幸運了,還在往復地做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收的農耕勞作。
這里沒有什么文章總結了,有的只是感慨和感嘆。在有些時候,歷史也在跟人類開著天大的玩笑。別人的貢獻和功績,在有意無意間就被其他的人給取代了。這種張張冠李戴,絕不是什么好的社會風氣。丟了黨性原則,丟了實事求是,那可是了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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