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2025年檢察聽證典型案例,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南京市雨花臺區檢察院張某、汪某某刑事申訴檢察聽證案入選。日前,記者來到雨花臺區檢察院采訪,辦案人員向記者介紹了這起涉案人員身份類型復雜、多重矛盾疊加的申訴案件辦理背后的故事。
因與男友張某存在感情糾紛,2022年10月,徐某酒后帶著兒子張某某(徐某與前夫所生)、侄子徐某某及徐某某的女友吳某某到張某家里,與張某及其母親汪某某發生肢體沖突,張某隨后報警。經鑒定,張某構成輕傷二級,汪某某構成輕傷一級。考慮到案件是由情感糾紛引發,涉及雙方多名家庭成員及親友,涉案人員身份、犯罪地位、作用差異較大,偵查機關將案件分批移送到雨花臺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我們將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主犯徐某、徐某某起訴至法院,后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對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張某某和從犯吳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案件承辦人、雨花臺區檢察院檢察官薛燕告訴記者。
2024年1月,汪某某、張某母子二人以對毆打過程中的相關細節和處理結果存在異議等為由,向南京市檢察院提出申訴。
“這個案子中雙方對抗情緒明顯,實質化解難度較大,南京市檢察院決定由市、區兩級檢察院領導同步包案,并成立專案組。”南京市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部主任陳兵告訴記者。專案組首先聽取了申訴人的訴求,與申訴人建立信任,同時對涉案人員家庭情況進行調查走訪,并聯合社區干部、有威望的居民參與調解。
“經過兩個多月的‘案外’工作,2024年3月,南京市兩級檢察院邀請社區人民調解員、人民監督員、律師、社區書記等作為聽證員,到申訴人所在社區召開檢察聽證會。”雨花臺區檢察院檢察官劉翔說。
聽證會上,專案組以圖表形式展示原案證據,圖文并茂還原案發場景,充分闡明對不同涉案人員作出差異化處理的事實理由,得到聽證員及在場群眾的一致認可。在聽證員和現場群眾勸解下,涉案當事人及家屬當眾向兩名申訴人道歉,申訴人汪某某、張某母子二人與涉案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并撤回全部申訴。
“檢察聽證的過程不僅是查清案件事實的過程,也是化解矛盾糾紛的過程。南京市兩級檢察院一體履職,以‘看得見、聽得懂、信得過’的方式釋法說理,更好地促進案結事了人和。”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博物總館副館長宋燕對該案的依法辦理表示認可。(馬勝偉 彭亞哲 魏冕)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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