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囂張的,沒見過這么囂張的!”
7月3日,一個黃毛與店員發生爭執之后,竟然在大街上公然“持槍威脅”店家,接下來的場景更是讓人震驚。
特警到場后,男子不但沒有表現出絲毫害怕,反而還把槍口直接對準特警,被制服后,黃毛還揚言自己是“合法持槍”!
難道黃毛還有什么別的身份嗎?他為何如此囂張?
十六元引發的街頭驚魂
監控錄像顯示,事發當晚7點左右,黃毛在餐館點了一道16元的家常菜,店家卻誤上了25元的菜品,這原本是一件可以輕松解決的糾紛,卻因雙方互不相讓演變成了激烈口角。
男子突然從褲兜掏出一把黑色手槍,頂住店主胸口怒吼:“信不信我崩了你!”店主回憶稱:“那槍沉甸甸的,黑洞洞的槍口對著我,腿都軟了。”
六盤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接警后,3分鐘內抵達現場,令人震驚的是,面對荷槍實彈的特警,該男子非但沒有繳械,反而將槍口轉向執法人員,持續叫囂“來抓我啊”。
執法記錄儀畫面顯示,特警隊員保持戰術距離反復警告無效后,采取“前牽制后突襲”戰術:正面隊員以強光手電干擾其視線,側后方隊員飛身抱摔將其制服,整個過程僅用12秒。
經鑒定,涉案槍支為仿真手槍,雖無法發射實彈,但外形與真槍相似度達90%,不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到案后男子的供述更顯荒唐:“我就是想嚇嚇老板,槍是網上買的玩具,這是合法持槍!”當民警出示《槍支管理法》時,他仍固執認為“只要不是真槍就沒事”。
有網友留言:“玩具槍是合法的 但是你拿出來威脅人就不合法了!”警方指出,盡管該槍支為仿真槍,但其外形與真槍高度相似,且在公共場所使用已造成公眾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目前,案件已由治安案件轉為行政案件,男子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具體處罰結果待進一步調查后公布。
各方看法
事件在社交平臺引發熱議,有網友評論:“為9元錢拿仿真槍對峙特警,簡直是‘作死式維權’!”也有網友調侃:“這要是在國外,恐怕當場就被擊斃了”“他應該慶幸他是在中國,要是在美國身上早幾十個洞啦!”
我國對槍支實行“零容忍”管控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明確規定:“禁止制造、銷售仿真槍”,“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持有槍支”。
根據2010年公安部《仿真槍認定標準》,凡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且尺寸介于1:1.5至1:1之間,或槍口比動能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均認定為仿真槍,按違禁品處理。
這件事情并非孤例,2025年3月,江西銅鼓縣邱某甲因非法持有父親遺留的單管獵槍狩獵,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銅鼓檢察 2025年03月17日真“刑”,銅鼓兩男子持槍狩獵,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未造成實際損害,非法持槍仍將追責,同年4月云南祥云縣侯某持有祖輩遺留火藥槍驅趕松鼠,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咱們國家可是法治社會,這種行為,那是嚴令禁止的!只能說,真是自討苦吃!
信源:
大象新聞2025—07—04——男子與店員發生爭執竟掏“槍”威脅!還將“槍”口對準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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