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寫道,覺醒的人們,應先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背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魯迅用這個典故,心中充滿沉重的蒼涼。
肩起黑暗的閘門,放孩子到寬闊光明的地方
文/樂黛云
(苗族,1931年1月生,貴州貴陽人,1952年畢業于北京大學中文系。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多年從事現代文學與比較文學研究。)
來源/本文為北京大學教授樂黛云于2009年所發表文章,原標題為《肩起黑暗的閘門——紀念魯迅“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發表90周年》。
五四時期,最震撼人心的呼喊,就是“救救孩子”,肩起“黑暗的閘門”!“黑暗的閘門”典故出自通俗小說《說唐》。
這個故事說的是隋煬帝多行不義,民間英雄輩出。隋煬帝多方謀害忠于未來天子李世民的“反王”,最后放下城墻中的千斤鐵閘想軋死各路英雄,但閘門一放下,就被一位綠林好漢撐起,成功地讓英雄們殺出重圍。然而閘門實在太重,好漢當即被壓成肉泥。
1919年,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寫道,覺醒的人們,應先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背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魯迅用這個典故,心中充滿沉重的蒼涼。
他自喻為那位綠林好漢,愿意犧牲自己,愿意自己被黑暗淹沒,而救出孩子,救出中國的未來。魯迅發表于《新青年》同一期的另一篇文章《與幼者》中,魯迅引用了日本作家有島武郎的話:“你們該從我的倒斃的所在,跨出新的腳步去,向哪里走,怎么走的事,你們也可以從我的足跡上探索出來”。
這就更加深入顯示了魯迅寫這篇文章的起因。
魯迅認為,為了給孩子開辟新路,就要對危害孩子健康成長的一切污泥濁水徹底清掃,特別是對那些被封建思想毒害至深的父母擊一猛掌,因為他們是對孩子最親近,影響也最大的人。
魯迅批判的鋒芒首先指向“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的“曲說”,指出這就是“退嬰的病根”!
魯迅說:“只要思想未遭痼蔽的人,誰也喜歡子女比自己更強,更健康,更聰明高尚——更幸福;也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過去。超越便須改變,所以子孫對于祖先的事,應該改變。”假如古代的單細胞動物也“無改于父之道”,不敢分裂繁復,那生物不能發展,世界上也就不會有人類了。
因此,魯迅對于犧牲幼者的利益,以保全老人的做法深惡痛絕。1926年,他在《莽原》半月刊寫了一篇文章,痛批《二十四孝圖》,特別是對于“臥冰求鯉”,為了老人想吃魚,就讓孩子用體溫化解冰凍來求魚,“郭巨埋兒”,為了供養母親,不惜將兒子活埋等更是痛加撻伐。
魯迅認為,當好父母“是一件極偉大的要緊的事,也是一件極艱苦困難的事”。
要促成子女的發展,“開宗第一,便是理解”。中國人常將孩子誤認為是“縮小的成人”,一切照成人的模式行事。“其實,孩子的世界與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就大礙于孩子的發達”,所以一切設施都應以孩子為本位,而不是把他們硬塞在祖先或自己為他們造就的模子中。
魯迅強調“長者須是指導者、協商者,卻不該是命令者。不但不該責幼者供奉自己,而且還須用全付精神,專為他們自己,養成他們有耐勞作的體力,純潔高尚的道德,廣博自由能容納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沒的力量。”
然而,遺憾的是中國父母相傳對待兒女的“成法”卻“謬誤甚多”。如魯迅所指出,一種是錮閉,以為可以讓兒女與社會隔離,以便不受影響;一種是教給他們惡本領,以為如此才能讓他們在社會中生活;還有一種就是傳授些周旋方法,教他們如何順應社會,而自己又不吃虧。
完全“順應”的結果便是“違反了合理的生活,倒走了進化的路”。魯迅認為對待子女,最重要的心態便是“解放”二字。他提出“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因為“即我”——子女是從“我”分離出來的,所以“我”應該盡教育的義務,教給他們自立的、獨立生活能力;因為“非我”,子女是人類中獨立的一分子,所以“也應同時解放,全部為他們自己所有,成一個獨立的人”。
總之,只有“理解”、“指導協商”、“解放”才能培育出優秀的后代,否則,我們的子女只能是一個模子里鑄出來的、全無獨創性、了無生氣的、大批量生產的復制品。
至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魯迅特別反對流行的報恩觀點。
他指出“只須‘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應為長者所有”是非常荒唐的,特別是“因此責望報償,以為幼者的全部理該做長者的犧牲”就更其墮落。他認為兩代人之間的關系,主要的不是“恩”,而是“愛”。“獨有‘愛’是真的”。摯愛幼子是一切動物的天性,絕無利益之心。
魯迅說:“只要心思純白,未嘗經過‘圣人之徒’作踐的人,也都自然而然的能發現這一種天性。例如一個村婦哺乳嬰兒的時候,決不想到自己正在施恩;一個農夫娶妻的時候,也絕不以為將要放債。只是有了子女,即天然相愛,愿他生存;更進一步的便還要愿他比自己更好。”
魯迅強調指出:“這離絕了交換關系、利害關系的愛,便是人倫的索子,便是所謂‘綱’。倘如舊說,抹煞了‘愛’,一味說‘恩’,又因此責望報償,那便不但敗壞了父子間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實際的真情,播下了乖剌的種子”。
因為“恩”或“報恩”總是離不了利害交換的考量。魯迅痛批那些自以為曾對子女好,就是對子女有恩,就可以索要報償的人,把他們比作《世說新語》所記載的、用“人乳喂豬”的王武子。魯迅說王武子所以對豬如此之好,如此格外施恩,無非是要豬肉肥美,好獻于王公貴族,為自己謀利。
魯迅的結論是:“我現在心以為然的,便只是愛”。父母生了子女,有天性的愛,子女對于父母,如果不被扭曲,也會有這種天性的愛,這決不是“什么恩威、名分、天經、地義之類”可以取代的。魯迅認為中國歷代“拼命勸孝”而孝子不多的原因,“便全在于一意提倡虛偽道德,蔑視了真的人情”!
在思潮激蕩,社會問題洶涌的五四時期,為什么魯迅對“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的問題特別如此關注?
聯系到他在《狂人日記》中高喊“救救孩子”,在《熱風》中呼吁“完全解放了我們的孩子”等,可見這個問題是他當時思考的重中之重。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指出,“一個民族文化的復興,首先就要能保持自己文化里面的健康的基因”,而中國傳統文化最重要的基因之一,就是強調世代之間的聯系。一個人不覺得自己多么重要,要緊的是光宗耀祖,是傳宗接代,養育出色的孩子”。
自古以來,“倫常”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價值,而父子關系又是人倫之首。孔子提倡“親親為仁”,又說“仁者愛人”。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首先是親情,是愛,然后,推己及人,構建從愛出發的和諧社會。
魯迅對于失去愛的父子關系痛心疾首。他認為以上所說的父母的缺點,“便是子孫滅亡的伏線,生命的危機”!那樣的父母無異于“現在的屠殺者”!“殺了“現在”,也便殺了“將來”,而將來是子孫的時代。
自魯迅發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以來,90年已經過去,然而,今天,當我們責令孩子們背誦《弟子規》時,當我們耳提面命,要孩子們“聽話”“報恩”時,當我們強令孩子們按照“大人們”為他們設計的生活模型來安排一生時,反躬自問:
我們沒有把孩子當作“縮小了的成人”來對待嗎?
我們對他們不是命令多于指導和協商嗎?
我們充分尊重了他們的獨立和“異想天開”的創意了嗎?
魯迅將近一個世紀之前的思考是否仍值得我們今天再進一步認真考量?
樂黛云
2009年3月于北京大學朗潤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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