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一村民,因五年前挖的三株"野草",被警方找上了門。事情得從五年前說起。
清明掃墓時,他見山上三株"蕨草"好看,就挖回家當盆栽。這一養就是好幾年。直到去年,民警巡查發現異樣,懷疑是保護植物。
專家鑒定結果出來:大葉黑桫欏,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
盤某急了:"我哪知道這是國寶?
就是看著像普通野草!"可法律不認"不知情"。
桫欏科全屬保護,私自采挖本身就違法。
過去三年,廣西至少查了17起類似案。
被抓的人大多喊冤:"真不認識!
"問題就出在長相。大葉黑桫欏和路邊野草太像,普通人根本分不清。
它葉子背面有灰色斑點,叫孢子囊群。但村民哪懂這些專業名堂?這植物可不簡單。
它是和恐龍同時代的蕨類,妥妥的"活化石"。野外長到一米高,得花幾十年。
盤某挖走的最大那株,當時就有一米多。隨手一挖,直接斷了幾十年的自然生長。更糟的是,其中一株已枯死。
桫欏靠孢子繁殖,對溫濕度要求極嚴??菟赖哪侵?,想補種都難。
海南有個案例更狠。去年有人為當藥材,砍了641株桫欏,被判了刑還罰款。珠海也打掉過團伙。
他們盜挖國家二級保護的金豆黑骨茶,直播拍賣牟利。普通人雖不為賺錢,但"好看就挖"的心態,也可能"踩雷"。警察提醒"三查四不":查名錄、查區域、查法規;不采、不買、不挖、不寄。
手機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比肉眼辨認容易得多。
法律嚴不是沒道理。
這些"活化石"砍一棵少一棵,恢復比養盆栽難百倍。
你眼里的"野草",可能是和恐龍稱兄道弟的國寶。類似案件里,"不知情"該不該擔責?
這問題總被討論。
有人說該普及名錄,有人說"不知法不是借口"。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林業部門在推小程序,方便查保護植物。
但用的人多不多?
還得看宣傳。現在上山游玩的人多了,總有人想摘點"稀奇"回家。
可這"稀奇",可能碰不得。飯店拿桫欏當菜的、游客挖野生蘭草的,都被查過。教訓真不少。
盤某的案子已移交檢察院,結果還沒定。但這給所有人提了醒。
保護植物不只是保護大熊貓,那些"普通"的野草野花,也可能是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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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無知"變成"違法"。注:具體案情以司法機關最終通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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