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育嬰師孔某通過某同城平臺與雇主建立雇傭關系,服務結束后,育嬰師提出仲裁要求確認其與平臺的勞動關系被駁回。育嬰師不服訴至法院,通州法院經審理認定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法院判決駁回孔某的訴訟請求。
孔某與某同城平臺公司簽訂《上戶協議》,約定雙方建立平等信息服務合作關系。同日,孔某與某同城平臺公司用戶即雇主曾某達成合意,約定孔某與曾某就育嬰師服務建立雇傭關系,服務天數為312天。孔某按照協議約定日期為雇主完成服務后,通過某同城平臺公司商家端管理系統完成下戶、提供材料等相關操作,某同城平臺公司根據協議約定核定孔某應得費用并進行結算;孔某應向某同城平臺公司支付的傭金等于孔某雇主實際支付費用減去孔某應得家政服務費用。
孔某主張其與某同城平臺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公司拖欠其部分工資,并違法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遂向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仲裁委經審理駁回孔某仲裁請求??啄巢环蚍ㄔ禾崞鹪V訟。
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孔某、某同城平臺公司雙方簽訂《上戶協議》,明確約定雙方建立平等信息服務合作關系,孔某與其提供服務的雇主建立雇傭關系,表明雙方未達成建立勞動關系的合意;孔某無需坐班,亦無專門、固定的辦公場所,現有證據無法證實孔某接受某同城平臺公司的勞動管理;孔某與雇主可雙向選擇,其實際收入為雇主實際支付費用扣除信息傭金,孔某并非從事某同城平臺公司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因此,孔某與某同城平臺公司之間不具備成立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征,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法院判決駁回孔某的訴訟請求。
孔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編輯 劉倩 校對 翟永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