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前80回有7名女性自殺。清代法律中將自殺視為人命案,設有“威逼人致死罪”,這一法律現象在《紅樓夢》中有著清晰的體現。尤三姐因柳湘蓮退親而自殺,寧國府的賈璉當即就要將柳湘蓮捆送官府,這正是當時社會對自殺事件的典型反應——懷疑有人逼迫致死,需交由官府處理。這正是清代“人命案必須報官”的法律生態。
近日,“清代法律與紅樓女性命運”的沙龍活動舉辦,柯嵐攜新書《命若朝霜:〈紅樓夢〉里的法律、社會與女性》與讀者見面。
《命若朝霜》從法律的角度解讀《紅樓夢》,書中的十二章每章聚焦一個《紅樓夢》里女性命運的典型,如秦可卿、林黛玉、尤家姐妹等,分析她們如何因連坐、拐賣、生育、家庭財產分配等事件而陷入法律困境,進而被推上絕路。
法律視角看紅樓女性自殺
活動中,柯嵐從《紅樓夢》中女性自殺事件看起,在金釧兒自殺事件中,王夫人的反應和薛寶釵的說辭更凸顯了清代法律對人們行為的影響。王夫人編造謊言試圖掩蓋金釧兒自殺的真實原因,實則是擔心因“威逼人致死”而承擔責任,因為一旦認定為自殺,賈府將陷入法律追責漩渦,薛寶釵則認為金釧兒自殺是“糊涂”之舉,給主人帶來麻煩,這背后是當時社會對自殺者以死控訴他人的一種普遍認知。
柯嵐表示,清代法律對性犯罪的嚴苛證明標準,使得女性在遭遇侵害后,往往只能通過自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這是一種極其殘酷的現實。當時的法律要求女性在遭受性侵害時必須大聲呼救并有證人,或有身體上的反抗傷痕,否則就會被認定為“和奸”。而司法實踐中,甚至存在“以不自盡者為和,以自盡者為強”的潛規則,這無疑將巨大的壓力都施加在了受害者身上。
“雍正朝田文鏡審理的真實案例中,為夫報仇反遭凌辱的女性,最終竟被判‘和奸’枷號示眾。”她援引清代司法檔案,展現女性在性犯罪案件中的絕望處境。“這直接催生了清代38%的性侵受害者選擇自殺”,柯嵐展示研究數據時,現場一片靜默。而《大清律例》對“節婦烈女”的旌表制度,更將這種壓迫神圣化——女性通過死亡換取牌坊,男性通過殺戮獲得豁免。《水滸傳》中武松殺嫂的“正義”,實則是“丈夫現場殺奸勿論”律法的文學映照。
林黛玉的財產與婚姻:清代女性財產權與婚姻自主權的縮影?
林黛玉的財產去向和婚姻悲劇,是《紅樓夢》讀者關注的焦點,從清代法律角度審視,更能體會其中的無奈。
柯嵐介紹,根據《大清律例》規定,清代女性的財產權被嚴重限制,清代孤女的財產權更是如履薄冰,即便父親留有遺囑,女性也難以真正自主掌控財產,因為法律明文規定,晚輩私自處分財產屬于犯罪行為,這使得女性在財產面前幾乎沒有話語權。
林如海無子而終,作為獨女,林黛玉本應繼承父母留下的豐厚遺產。然而,在清代法律和家族制度的雙重束縛下,這些財產卻難以真正屬于她。“按《大清律例》,面臨‘命繼’,林家族人可強行為其立嗣子以繼承家產。宗法雖然有‘異姓承嗣’的變通之道:允許選擇母系男性(如外孫)繼承,但從當時的法律來看,在家族財產觀念中,其財產可被視為家族共產的一部分,由家長統一調配使用。”柯嵐解釋道,從這個層面來看,林如海留給黛玉的遺產,在法律上已成賈府共財,賈母作為賈府家長,很可能暫時掌控著林黛玉財產的處分權。
“賈母單獨給黛玉發月錢是最后的守護。”柯嵐從發月錢細節推斷賈府尚未分家,黛玉財產暫得保全。而寶黛婚姻的本質,是林如海遺囑的法律實踐:唯有寶玉成為林家女婿,所生之子才能合法繼承林氏產業。
但在婚姻方面,林黛玉的處境同樣艱難。清代社會,貴族家庭極為重視家族的延續和榮耀,對于貴族子弟而言,科舉仕途是維系家族地位的關鍵,其重要性遠超個人婚姻。賈寶玉作為賈府的重點培養對象,長輩們期望他能通過科舉考試步入仕途,光宗耀祖。這使得賈寶玉的科舉之路也成為了兩人婚事的重要阻礙。?
同時,林黛玉體弱多病的身體狀況,也讓賈府長輩們在考慮她與賈寶玉婚事時顧慮重重。在清代,女性的生育能力被視為極為重要的價值體現,生育子嗣不僅關乎家族血脈的延續,更是女性在夫家立足的關鍵。林黛玉的身體狀況讓長輩們擔心她難以承擔生育重任,這也使得她與賈寶玉的婚事遲遲難有定論。
人口買賣貫穿全書:清代女性被商品化的悲慘命運?
“《紅樓夢》以女性人口買賣開篇,又以之結尾,作者悲憫的 ‘千紅一哭,萬艷同悲’ 的主題,深刻地批判了當時女性被普遍商品化的社會現實。”柯嵐犀利指出,人口買賣是貫穿《紅樓夢》的一條暗線,從香菱自幼被拐最終淪為他人妾室,到尤二姐、尤三姐的母親指望她們給富人做妾,再到賈府敗落后女性可能被變賣為奴,將清代女性被商品化的悲慘命運展露無遺。
分享會上,柯嵐還揭示了清代兩種截然不同卻同樣殘酷的人口買賣模式。在江南繁華之地,蘇州、揚州形成了專業化的“瘦馬”市場。“如同飼養牲畜,人販子將貧苦女孩買來,用物理手段刻意塑成纖弱體態,供富商官僚挑選為妾。”香菱被拐子豢養多年待價而沽,正是這種“囤貨”交易的縮影。
而在西南邊陲,另一場人間悲劇正在上演。“三藩之亂后,西南地區民生凋敝,而江南等富庶地區,對丫鬟、妾室等有著龐大的需求,兩地的供需失衡促使人口買賣形成長期的產業鏈。”柯嵐指出清代江南人赴西南買妻的歷史。在清代,女性被視為男性的附屬品,其價值主要體現在生育和娛樂方面。普通家庭若遭遇經濟困境,往往會選擇將女兒賣出以換取生存資源。而富貴人家則將擁有眾多丫鬟、妾室視為身份和財富的象征,這種畸形的社會觀念進一步推動了人口買賣的盛行。在法律默許、生存壓榨與性別失衡的多重交織之下,女性軀體徹底淪為明碼標價的商品。
柯嵐認為,《紅樓夢》書中眾多女性的遭遇,揭露了清代女性在“貞潔重于生命”的律令、繼承權的制度性掠奪、以及人口市場赤裸裸的商品化中淪為犧牲品的殘酷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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