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7月10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0日發布首批6個涉外商事海事調解典型案例,旨在總結近年來各級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多元解紛經驗,提煉國際商事調解新范式。
據介紹,首批案例涉及新加坡、韓國、意大利、美國等6個國家當事人,集中展現了中國法院創新多元解紛機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護航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司法擔當。
此次發布的“新加坡亞洲某投資公司與上海某甲股份公司、上海某乙有限合伙等股權轉讓糾紛案”系典型的外商投資股權糾紛。實踐中,外國投資者在華進行投資時往往會采用購買股權并簽訂股權回購協議的形式以保障其投資利益。但當股權回購方因缺乏足夠資金未能履行回購義務,雙方合作往往陷入僵局。
本案中,針對新加坡亞洲某投資公司股權投資回購僵局,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通過“精準摸底、適時釋明、實地查看、溝通引導”四步法,創造性地引入第三方帶資參與調解,引導國內優質企業注資接盤。結案后,各方均已按照調解協議自動履行完畢,實現外商投資者安全收回投資利益、國內企業維持正常運營的雙贏局面。
此次發布的“美國某公司、佛山某電器公司與廣東某甲電器公司、廣東某乙電器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是一起跨境貿易糾紛。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分節點履行+延續合作可能”的柔性方案,并委托佛山中院訴前和解中心調解員協助組織多輪調解,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最高法在發布該案時稱,創新運用“一案調、多案結”調解策略和“風險共擔、利益平衡”調解機制,實現多起境內外訴訟的聯動化解,為跨境貿易糾紛化解提供高效解紛樣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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