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以柔性司法助力矛盾化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2024年5月,原告李某與被告趙某簽訂為期一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李某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租賃期滿交還房屋。租賃期間,雙方因房屋下水道維修費用和押金退還金額產生分歧,矛盾不斷升級。李某稱,入住后房屋下水道頻繁堵塞反水,是因房主裝修時改動下水道結構所致,其多次聯系趙某要求維修未果,不得不自行墊付疏通修理費用。趙某則辯稱,下水管道堵塞反水是李某在租住期間使用不當造成,屋里的地板和家具因此受損,拒絕全額退還押金。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發現該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為切實化解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溝通協商,耐心傾聽雙方陳述,詳細了解爭議焦點,并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逐一分析利弊。法官指出,針對房屋維修費用問題,趙某作為房主應對房屋下水道改造不當引發的堵塞反水問題承擔主要責任,針對押金退還問題,應以實際損失為基礎進行合理扣減,而非房東隨意處置。經過數輪溝通,雙方逐漸理性看待彼此訴求。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李某與趙某達成一致意見,趙某同意退還剩余押金并補償李某部分維修費用,雙方均表示對調解結果滿意,并當場簽訂調解協議書,該起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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