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單確認收貨來找我,本金傭金一起拿!”美好的承諾、虛幻的收益、慘痛的損失,是網店店主柳某填不滿的刷單“無底洞”,是“刷客”們追悔莫及的“一呼百應”……近日,奉賢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某網店店主柳某提起公訴。
下單1萬傭金60
2024年10月29日,初到上海的嚴紅(化名)與朋友飯后散步,看到某兼職群里一條招工消息,“急招!掃碼進群可得返現!”她進群后得知群主為網店店主,只要到網店下單刷銷量,可得0.6%的傭金,即刷1萬元訂單能賺60元。
傭金這么多,比炒股都劃算!嚴紅想著工作可以慢慢找,這個兼職能先賺點飯錢。她大著膽子拍下了3.9萬元的家具訂單,將訂單信息發給群主,對方承諾只要她按時確認收貨就能回款。3天后,嚴紅等人按約確認收貨后聯系群主,卻沒有回應。此時,群里也有其他人在催單,群主發了一張有200多萬元被支付平臺凍結的截圖,貨款一定會返還,希望大家耐心等等。
考慮到金額較大,嚴紅決定到平臺申請退款,卻被提示該店鋪因違規操作,狀態異常,貨款被凍結無法退回。
幾天后,面對群內的催款,群主發了自己的身份證,承諾自己不會“消失”,甚至還加碼了傭金,表示如未能及時返現,則每“延誤”一天就多返50到100元。然而,說好的退款沒有等到,群主不再回復微信,手機也直接關機。嚴紅等人驚覺被騙,于2024年11月24日報警。
積累“刷客”資源自立門戶
民警發現,被騙的“刷客”不只嚴紅這樣的新手,還有很多此前賺過傭金、再次刷單的老客也被騙了。公安機關鎖定了嫌疑人柳某,12月16日,柳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2013年,來滬務工的柳某開設了2家主營家具的網店,未開設實體工廠,如有訂單則委托別人代加工發貨,從中賺取差價。起初營收尚可,2024年開始店鋪生意一落千丈,他上網“取經”后開始為網店“刷單”。銷量提升后店鋪排名顯著上升,真正的訂單也隨之而來。因為回款快且傭金給的多,柳某逐漸積累了一批“刷客”資源,2024年5月起,柳某索性“自立門戶”,組建多個刷單群,專為自己的2家網店服務。
“剛開始刷單,收入有增加,后來刷單成本上升,傭金也多,入不敷出,貼錢也補不上窟窿。”隨著群里“刷手”增多,網店收益不足以填補傭金,這個重金運營的模式逐漸無法運轉,他通過向親友借款、申請小額貸款等,勉強維持傭金返現。7月份,因為貸款、材料費、工廠加工費等壓力,柳某開始挪用“刷客”的訂單本金用于店鋪支出,拆東墻補西墻。
到了10月,他外債累累,已完全沒有回款能力,更是無心經營網店生意。為了拖住“刷客”,不讓大家報警,柳某用軟件偽造平臺凍結資金的截圖,以此延長返款周期。嚴紅等“新手”入群時,返利群已名不副實,柳某不僅不再支付傭金,連本金也不再退還,“新刷客”們的本金早已成為其主要收入來源,直至案發。
經查,2024年4月至1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柳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其開設的2家網絡店鋪,以刷單返還本金并額外返現0.6%傭金的名義,組建微信群,招募大量“刷手”在其店鋪下單。同年7月起,柳某在明知資金鏈斷裂、已無履行返現返傭能力的情況下,依然持續招募“刷客”并承諾返款,以此維系刷單模式,騙取大量錢財并用于個人消費。經審計,涉及60余名被害人,涉案金額200余萬元,柳某共獲利50萬余元。
2025年3月21日,該案移送至奉賢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6月17日,該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刷單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也侵害了誠信賣家的利益,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違規刷單的商家可能被處以最高200萬元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中的柳某為牟取不法利益,從最初的違規刷單、資金鏈斷裂入不敷出到后續實施詐騙,其“促銷塌房”的過程警醒廣大經營者,為提高銷量重金刷單是飲鴆止渴,不利于店鋪的健康長遠發展。
同時,檢察官再次提醒廣大求職者,面對高額傭金、躺贏賺錢等“天賜良機”,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誤人誤己,得不償失。
原標題:《網店店主自建“刷單群”詐騙,60余名“刷客”血本無歸》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李一能 通訊員 孫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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