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里低價買茅臺酒?
小心踩坑!
近日,浙江省常山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網購假茅臺案,給所有消費者提了個醒——花6000多元買 4瓶茅臺,3瓶被鑒定為假酒,最終法院判決賣家 “退一賠十”,賠償金額達6.378萬元!
圖源/中國消費者報
案件回顧
2024年10月,袁某在某電商平臺 “飛天某商選” 直播間(店鋪名為 “某坊優選”)分兩批購買了4瓶茅臺酒,共支付 6378元。
本想著宴請時派上用場,可10月12日開席時,袁某卻發現這酒不太對勁。懷疑買到假酒的他,立刻聯系電商平臺客服獲取了賣家信息 —— 店鋪運營者是胡某。
然而,多次協商賠償都沒結果,袁某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訴并申請對 4 瓶茅臺進行真偽鑒定。
法院委托貴州某某酒股份有限公司對案涉四瓶茅臺酒進行真偽鑒定,經鑒定,3瓶未開封的茅臺酒均不屬于茅臺公司產品,1瓶已開封不予鑒定。
賣家辯解被駁回
圖源/中國消費者報
假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賣家舉證不能:
在消費者對食品安全提出合理質疑并提交初步證據的情況下,胡某作為銷售者應當提交相關食品質檢報告、食品合法來源鏈路、酒品經營資質、茅臺官方授權經銷文件等,以證明己方銷售的酒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但胡某僅提供了其從某商行的購買發票,該證據不足以證明其銷售酒品來源合法性。而經鑒定,涉案茅臺酒不是茅臺公司生產。據此,胡某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4 瓶茅臺屬合理消費:法院指出,袁某僅購買 4 瓶茅臺,未超出普通消費者的合理用量。只要在合理消費范圍內,十倍賠償請求應予支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2025年6月5日
法院判決
胡某向袁某支付十倍賠償金
63780元
溫馨提醒:買酒“四注意”
1.認清生產商。
2.“特供”“專供”別輕信。
3.價格太低不可信。
4.正規渠道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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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編輯:吳自強????
責編:馬 濤?
監審:黃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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