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極目新聞,河北衡水棗強縣民政局原副局長張某因犯罪落馬,卻用前公務員身份在社交平臺上發布多條視頻,有網友質疑他用前公務員身份博眼球薅流量。此前,棗強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回應,將向上級匯報此事。
▲當事人所發布視頻截圖
公開信息顯示,張某曾因故意偽造國家機關印章、非法制作國家機關證件,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于2019年12月27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目前,該賬號已變成一串數字,作品已下架。此前,這個名為“張先生(原公務員)”的賬號,從今年6月初至今,已發布11條短視頻。“曾經是張局,現在做抖音。”這句話成為每條短視頻的標配。視頻內容,基本上都是在街頭跳躍的鏡頭,有網友稱其“無厘頭”“博眼球”。
7月10日,記者曾私信聯系張某,其未回應網友上述質疑。據此前看過他直播的網友稱,沒人愿意聽他講話,只問刷什么禮物可以戲耍他一下,“一個跑車就讓他刷廁所了。”11日下午,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上述賬號并非張某主動改名刪除視頻,而是平臺關注到網上輿情后做了下架封禁處理。
▲當事人賬號
張某利用前副局長身份在網絡上博眼球,除了作品被下架,還會面臨進一步處罰嗎?對此,瀟湘晨報記者咨詢了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付建認為法律上單純打著原公務員旗號且內容屬實的情況下難算違法,現行法律未明確禁止用前公務員身份進行網絡活動。但如果張某仍利用其公務員身份發表視頻,且內容損害公務員隊伍形象,違背良好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符合擾亂公共秩序情形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瀟湘晨報記者朱天翔 武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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