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標的7800余萬元、9431萬余元、5.3億余元……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審涉企糾紛案件中,有個明顯區別于基層法院的特征,那就是訴訟標的相對較大。
“巨額的訴訟標的,同時也意味著巨額的訴訟費。”6月24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馮芳將一起訴訟標的達8000余萬元、雙方企業均接受先行調解的買賣合同糾紛,轉至駐院調解組織“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銀川調解室”。
“這個案子從訴訟轉至調解,可以為敗訴方省下40余萬元的訴訟費,‘幾十萬上百萬元的訴訟費說省就省’并不是空穴來風。”該調解室特邀調解員李和秀接過卷宗,笑著對記者說。她的手邊,還放著剛調解完的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卷宗,只見最上面的便利貼上標著“撤訴”二字。
日前,北京某農業公司代理人拿著訴狀及公證書來到立案庭求助,稱寧夏某農業科技公司未經己方授權,擅自使用其獨有的某玉米新品種生產銷售雜交種,侵害了自身權利,訴請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100萬元。
簡單問詢下,立案庭干警注意到雙方企業負責人是“熟人”,便建議以調解的方式解決這一糾紛。糾紛隨后分流至專門調解涉知識產權及大標的糾紛的“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銀川調解室”。
“你看,你們雙方本就相熟,現在對侵權事實也無爭議,不如我們現場算算賬,定一下合理的賠償金額……”算賬過程中,雙方逐漸放下了對抗情緒,李和秀趁熱打鐵說道:“與其說徹底禁止寧夏某農業科技公司生產、銷售雜交種,不如你們雙方來合作,互相受益。”
許是李和秀的話“踩中”了雙方的“痛點”,6月24日,李和秀收到原告打來的撤訴電話:“謝謝你的建議,我們達成和解協議了,以后準備嘗試合作。”
“我們公司的糾紛不到一周時間便通過調解解決了。”6月24日,來訴訟服務大廳提交司法確認申請書的某企業代理人笑著為銀川中院強化訴調對接,幫助企業多渠道、高效率、低成本化解糾紛的措施點了贊。
而在民營企業“綠色通道”窗口,某企業代理人為一起技術開發合同糾紛提交訴狀的同時,一并遞交了訴前保全申請書及提供的擔保。經審核確認符合訴前財產保全的受理條件后,立案庭第一時間作出訴前財產保全的裁定,并移送執行局依法及時采取保全措施,第一時間凍結被告名下銀行賬戶。
司法服務的觸角還延伸到了院外。當日,銀川中院立案庭干警應邀前往轄區企業中國郵政進行“法治問診”,在郵件分揀區邊走邊與企業負責人、一線員工交流企業發展過程中生產經營、合同履行、勞動用工、法律需求等方面的內容,幫助企業梳理法律風險點,為企業進行全面細致的“法治體檢”。
“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溫度,彰顯在各類經營主體的百業煙火中。”馮芳表示,只有每一天都在公堂內外做足司法“功夫”,才能真正以司法之力助力企業穩健運行在法治軌道之上。
來源:寧夏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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