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法官最近接手的一個“副本任務”有點特別——不是卷宗堆積成山,而是要翻山越嶺去開庭!
“年紀大了而且受傷了,腿腳不利索,一想到要去法院開庭,我們就犯愁。”這是原告康某與被告唐某在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訴至法院后,共同的顧慮。兩位當事人均年事已高,且在事故中受傷,行動不便。特別是被告唐某,作為無兒無女的低保戶,經濟本就困難,事故后不僅身體受創,至今還欠著醫院治療費,往返法院對他們來說堪稱“難題”。
事情要從2025年1月15日說起。當天,被告唐某駕駛電動二輪自行車與路人康某相撞,事故導致雙方均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原告康某隨后在印江自治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8天,產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項損失合計8034.55元。原告康某與被告唐某就賠償一事協商未果,康某一紙訴狀將唐某訴至法庭。
承辦法官了解到雙方實際情況后,深知簡單的判決不是解決該糾紛的最佳途徑,當即拍板:“群眾有困難,咱們就把法庭‘搬’過去!安排,村頭開審!好好調解!”
2025年7月15日,一場特殊的庭審在刀壩鎮白金村村委會拉開帷幕。沒有莊嚴的審判大樓,幾張桌椅簡單布置,國徽一掛,“巡回法庭”就此“營業”了。庭審中,法官考慮到老人聽力、表達受限,且傷勢未愈行動不便,特意放慢語速,一邊耐心傾聽雙方陳述,一邊結合被告唐某實際困難和事故責任劃分,向原告康某說明情況——既提及唐某經濟窘境,也解釋康某自身基礎性疾病對恢復和費用的影響,從而引導雙方互相體諒。
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打開心結。康某表示理解唐某的難處,自愿作出讓步。遂雙方自愿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唐某自愿當庭支付康某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合計2000元。調解結束后,兩位老人顫巍巍地伸出手,緊緊握在一起,此前因事故產生的隔閡也煙消云散了。
“不用跑遠路,法官還替我們考慮這么多,在村頭就把事情解決了,真是太貼心了!”康某握著法官的手連聲道謝。這場“村頭巡回法庭”不僅解決了兩位受傷老人的燃眉之急,更用柔性司法化解了矛盾,讓鄉親們真切感受到司法不僅有力度,更有溫度——法官用實實在在的“安排”把法庭搬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讓公平正義扎根田間地頭。
主編|王 錢 責編|張振宇
編輯|柳文慧 供稿 | 任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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