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陜西電力交易中心發布《告陜西電力市場經營主體書》。
文中提到,2025年1月起,陜西電力現貨市場長周期試運行,疊加新能源猛增、煤價下行,批發均價由1月0.362元/度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0.023元/度;而零售用戶合同價僅微降0.003元/度,部分零售用戶從售電公司購電的價格遠高于市場平均水平(0.364元/度),價差紅利未能有效傳導。
目前超過49家售電公司的售電均價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1.05倍,還有眾多零售用戶的購電成本高達市場均價1.1倍以上,甚至部分售電公司購銷價差高達0.1元/度以上。
文中列舉了當前零售市場交易(即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之間開展的交易)存在的6大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現象,并強烈譴責:
一是部分售電公司利用信息差,向用戶傳遞錯誤的市場政策和行情信息,甚至采用欺騙話術誘導用戶簽訂畸高價格合同,涉嫌價格欺詐。例如故意將“零售交易電價(即上網電價)”說成“到戶電價”,以降低電費名義誘導用戶高價簽約。零售價格高出批發價格0.05元/度以上的售電公司有51家。
二是部分售電公司涉嫌通過偽造假公章、假合同的方式簽約用戶,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展電力交易。
三是部分售電公司違規要求用戶將交易平臺賬號密碼交由保管并代為操作,將電子簽章授權給售電公司人員,存在售電公司未經用戶同意自行操作抬高合同價格的違規行為。
四是部分“居間商”與售電公司達成協議,在售電公司給出基本價格的基礎上,通過向用戶抬高價格,從中賺取差價牟利,并與售電公司進行分成。
五是部分用電企業負責電力采購人員與售電公司簽訂明顯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高價合同。
六是部分物業公司、地產公司故意從售電公司以超高價格(部分高于0.4元/度)購電,將購電成本轉嫁于其轉供的租賃商戶,從中套利。
原文如下:
告陜西電力市場經營主體書
各經營主體:
2025年1月1日起,陜西電力現貨市場啟動長周期結算試運行,疊加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及電煤價格下行因素影響,省內電力交易整體價格持續下探,售電公司在批發市場的累計購電均價從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達0.023元/度;但是零售用戶從售電公司購電的平均價格僅下降0.003元/度,部分零售用戶從售電公司購電的價格遠高于市場平均水平(0.364元/度)。目前超過49家售電公司的售電均價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1.05倍,還有眾多零售用戶的購電成本高達市場均價1.1倍以上,甚至部分售電公司購銷價差高達0.1元/度以上。
電力用戶投訴反映我省零售市場交易(即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之間開展的交易)存在諸多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現象:一是部分售電公司利用信息差,向用戶傳遞錯誤的市場政策和行情信息,甚至采用欺騙話術誘導用戶簽訂畸高價格合同,涉嫌價格欺詐。例如故意將“零售交易電價(即上網電價)”說成“到戶電價”,以降低電費名義誘導用戶高價簽約。零售價格高出批發價格0.05元/度以上的售電公司有51家。二是部分售電公司涉嫌通過偽造假公章、假合同的方式簽約用戶,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展電力交易。三是部分售電公司違規要求用戶將交易平臺賬號密碼交由保管并代為操作,將電子簽章授權給售電公司人員,存在售電公司未經用戶同意自行操作抬高合同價格的違規行為。四是部分“居間商”與售電公司達成協議,在售電公司給出基本價格的基礎上,通過向用戶抬高價格,從中賺取差價牟利,并與售電公司進行分成。五是部分用電企業負責電力采購人員與售電公司簽訂明顯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高價合同。六是部分物業公司、地產公司故意從售電公司以超高價格(部分高于0.4元/度)購電,將購電成本轉嫁于其轉供的租賃商戶,從中套利。
對以上行為陜西電力交易中心予以
強烈譴責!
以上行為嚴重違背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初衷,嚴重擾亂市場交易秩序,影響電力市場批發價格向零售用戶有效傳導,政府相關部門高度關注。在經濟穩增長面臨較大下行壓力的情況下,部分售電公司為獲取暴利抬高用戶電價,阻礙了實體經濟降低用能成本的要求。為維護市場公平秩序,保障各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暢通批零價格傳導,陜西電力交易中心將加大信息披露和違規行為監控力度,逐步完善零售市場信息披露體系,加強電力用戶價格分段分布情況、零售價格偏高售電公司等信息披露力度,增強市場信息透明度。
請各經營主體對照上述不合理現象及時糾偏,依法合規參與電力交易,真實有效傳遞市場價格。電力用戶要重視并學習電力市場相關交易政策,關注交易中心披露信息,提升交易能力,切實維護企業利益。售電公司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市場規則開展交易,客觀真實向用戶宣傳電力交易政策規則、市場價格信息,強化優質服務和合規經營理念,獲取合理收益。
近期,省發展改革委已針對分時電價政策調整征求意見,要求市場化用戶參照現貨市場價格信號形成分段價格。當前,省內售電公司與零售用戶未形成分時電價,為實現市場化用戶按照分時價格結算,近日陜西電力交易中心將按照省發展改革委要求,編制分時交易方案,組織相關市場主體,在原有零售服務合同的基礎上,補充簽訂能夠強化分時電價傳導類的套餐。
請各經營主體高度重視、友好協商,選擇既能滿足雙方需求,又能契合現貨價格信號、合理傳導批零價格的零售交易套餐。
來源:陜西電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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